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仓管员岗位职责【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 比较热门的专业
∙【公布日期】2018.06.20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直属各有关单位、驻长中省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
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高中阶段学校2018年7月21日—8月19日,计4周;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8年7月14日—8月19日,计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
win10 安装密钥 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假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科学谋划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及暑假期间组织中小学教师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保证暑假期间党员思想政治学习不间断;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
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谋划下学年工作,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要精心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业务研讨和学习,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要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好暑假及新学期工作计划,为迎接新学期做好充分准备。
二、强化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放假前一周的时间,集中开展一系列针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震、防食物中毒、防骗、防盗、预防流行性传染病、假期研学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监护工作;要组织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对消防管道、供水管道、燃气管道、排污管道、供暖管线、供电系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该立项的立项、该施工的施工,同时要加强校园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各高级、中级职业学校要
90平装修多少钱切实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掌握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服务,严格落实公寓住宿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活动,提升学生素质
疫情期间的感人故事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校外活动场所,精心设计和部署“体育、科技、读书”三个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积极落实吉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吉教联〔2017〕52号),鼓励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和实践的有机结合。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加快推进将学生志愿活动纳入德育评价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活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确保师生安全。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要引导学生绿上网、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学生沉迷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体的假期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四、加大查处力度, 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吉教办〔2018〕53号)和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长教师字〔2018〕3号)以及有关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高悬惩治之剑,形成震慑,保持专项治理行动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近期,市教育局将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印发2018年继续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零容忍”高压态势,做到有件必查,查实必究,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规范,强化监督,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收到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学校要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根据中小学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有
序。
2.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学校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假期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要在7月14日之前将暑假工作方案报送市教育局,要在8月22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戚廷超,电话:88787051;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孙立波,电话:88787069。
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按照市教研室及市职教中心的教学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好教师新学期教研和集体备课工作。具体备课时间以市教研室、市职教中心及区教师进修学校通知的时间为准。
4.对在假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安全处联系人:曾涛,电话:88787120。
长春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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