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人格权纠纷  人格权纠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皇城神鹰2021.11.17 
【案件字号】(2021)吉01民终647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宫平高心曾范军 
【文书类型】九泉何太深裁定书 
【当事人】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胡海南 
【当事人】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胡海南 
【当事人-个人】胡海南 
【当事人-公司】洗衣机买什么牌子好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张红梅吉林鸿洋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张红梅吉林鸿洋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张红梅 
【代理律所】吉林鸿洋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胡海南 
【本院观点】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 
【指导案例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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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骅【更新时间】2021-12-24 01:13:49 
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吉01民终6473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榆树市榆树大街南段亿晟蓝山小区21栋1-3底商。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榆树市健康路蓝天美地小区1栋101号。
     法定代表人:才玉荣,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向国。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红梅,吉林鸿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如何下载单机游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海南。
审理经过     上诉人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胡海南、榆树市玉林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暖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2021)吉0182民初35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2021)吉0182民初352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榆树市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723元予以退回。
落款
审 判 长 宫 平
审 判 员 高 心
审 判 员 曾范军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邱 丹
书 记 员 姜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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