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古玩字画的税务问题
买卖古玩字画的税务问题
引⾔案例:⽼王祖传⼀幅字画,现在⼉⼦结婚要⽤钱,把这幅字画拿去拍卖,成交价100万元,是否需要交税?答:这个属于转让财产所得,以转让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个税税率。纳税⼈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卖100万,要交3万个税);拍卖品为经⽂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物的,按转让收⼊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漂洋过海来看你结局增值税的话,⾃然⼈销售⾃⼰使⽤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个⼈卖古玩要交增值税吗?
⼀、属于古旧图书、⾃⼰使⽤过的物品:免税
1、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第⼗五条(三)项规定,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2、依据《增值税暂⾏条例》第⼗五条(七)项及《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三⼗五条(三)项规定,其他个⼈也就是⾃然⼈销售⾃⼰使⽤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其他物品:征税
⼩规模纳税⼈适⽤简易计税。
⼆、购买⽅如何取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车经销等若⼲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第三条规定:
拍卖⾏受托拍卖⽂物艺术品,委托⽅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可以⾃⼰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拍卖⾏的增值税应税收⼊。
拍卖⾏应将以下纸质或电⼦证明材料留存备查:拍卖物品的图⽚信息、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双⽅⾝份证明、价款代收转付凭证、扣缴委托⽅个⼈所得税相关资料。
⽂物艺术品,包括书画、陶瓷器、⽟⽯器、⾦属器、漆器、⽵⽊⽛雕、佛教⽤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三、个⼈卖古玩字画要交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取得拍卖收⼊征收个⼈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以下简称38号⽂)将个⼈取得拍卖收⼊缴纳个⼈所得税适⽤项⽬问题分两种情形予以明确:
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所得税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作者将⾃⼰的⽂字作品⼿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额减除800元(转让收⼊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费”所得项⽬适⽤20%的税率缴纳个⼈所得税。
第⼆,拍卖除上述⽂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之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转让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适⽤20%的税率缴纳个⼈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私⼈财产是指字画、瓷器、⽟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专利权、⾮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所有权属于个⼈的⼀切财产。高考鼓励语
四、企业买古董可以起到避税作⽤吗?
购买字画古董折旧费可否税前扣除?
购买字画古董折旧费可否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购买了⼀批字画和古董,⽤于提升企业形象。这些字画、古董是否可以计⼊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的与取得收⼊有关的、合理的⽀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持有的、使⽤时间超过12个⽉的⾮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具以及其他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具等。
相关性原则是判定⽀出项⽬能否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除⼀些特殊的⽂化企业外,⼀般⽣产性企业、商贸企业购买的⾮经营性的字画、古董等,与取得收⼊没有直接相关,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也不具有固定资产确认的特征,所发⽣的折旧费⽤不能在税前扣除。
⽂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取得拍卖收⼊征收个⼈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号:国税发〔2007〕38号发布⽇期:2007-04-04
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务局,宁夏、西藏⾃治区国家税务局:
据部分地区反映,对于个⼈通过拍卖市场拍卖各种财产(包括字画、瓷器、⽟器、珠宝、邮品、钱币
、古籍、古董等物品)的所得征收个⼈所得税有关规定不够细化,为增强可操作性,需进⼀步完善规范。为此,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通知如下:
⼀、个⼈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财产,对其取得所得按以下规定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所得税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作者将⾃⼰的⽂字作品⼿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额减除800元(转让收⼊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费”所得项⽬适⽤20%税率缴纳个⼈所得税。
(⼆)个⼈拍卖除⽂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适⽤20%税率缴纳个⼈所得税。
⼆、对个⼈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额。
三、个⼈财产拍卖所得适⽤“财产转让所得”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凭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从其转让收⼊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及有关合理费⽤。
好听的男孩名(⼀)财产原值,是指售出⽅个⼈取得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凭证为准)。具体为:
1.通过商店、画廊等途径购买的,为购买该拍卖品时实际⽀付的价款;
2.通过拍卖⾏拍得的,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付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网页游戏排名3.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发⽣的费⽤;
4.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的相关税费;
5.通过其他形式取得的,参照以上原则确定财产原值。
(⼆)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是指在拍卖财产时纳税⼈实际缴纳的相关税⾦及附加。
(三)有关合理费⽤,是指拍卖财产时纳税⼈按照规定实际⽀付的拍卖费(佣⾦)、鉴定费、评估费、图录费、证书费等费⽤。
四、纳税⼈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所得税;拍卖品为经⽂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物的,按转让收⼊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竞选文艺委员演讲稿五、纳税⼈的财产原值凭证内容填写不规范,或者⼀份财产原值凭证包括多件拍卖品且⽆法确认每件拍卖品⼀⼀对应的原值的,不得将其作为扣除财产原值的计算依据,应视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并按上述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六、纳税⼈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不得按征收率计算纳税,应当就财产原值凭证上注明的⾦额据实扣除,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七、个⼈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拍卖单位代扣代缴个⼈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所得税税款时,应给纳税⼈填开完税凭证,并详细标明每件拍卖品的名称、拍卖成交价格、扣缴税款额。
九、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个⼈财产拍卖所得的税收征管⼯作,在拍卖单位举⾏拍卖活动期间派⼯作⼈员进⼊拍卖现场,了解拍卖的有关情况,宣传辅导有关税收政策,审核鉴定原值凭证和费⽤凭证,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所得税。
⼗、本通知⾃5⽉1⽇起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拍卖收⼊征收个⼈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54号)同时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车经销等若⼲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发布⽇期:2020-04-23
山西游三、拍卖⾏受托拍卖⽂物艺术品,委托⽅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可以⾃⼰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拍卖⾏的增值税应税收⼊。
拍卖⾏应将以下纸质或电⼦证明材料留存备查:拍卖物品的图⽚信息、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双⽅⾝份证明、价款代收转付凭证、扣缴委托⽅个⼈所得税相关资料。
⽂物艺术品,包括书画、陶瓷器、⽟⽯器、⾦属器、漆器、⽵⽊⽛雕、佛教⽤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车经销等若⼲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三、关于拍卖⾏受托拍卖⽂物艺术品发票开具问题
为解决⽂物艺术品拍卖中发票开具的特殊问题,公告明确,拍卖⾏受托拍卖⽂物艺术品,委托⽅按规
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可以⾃⼰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拍卖⾏的增值税应税收⼊。公告同时明确了⽂物艺术品的范围,具体包括书画、陶瓷器、⽟⽯器、⾦属器、漆器、⽵⽊⽛雕、佛教⽤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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