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药房与医院分离利弊的理性探讨
一、国外医药分业的概念
1.医药分业的定义
医药分业这个词最初来自于英文Separation of Dispensing from Prescription(SDP),原意是将发药调配与开处方分开,医师掌握处方权,由药师负责药品的调配管理。这是科技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结果,是优化医、药专业技术结构,强调专业化技术服务,目的是形成“医疗干预”,提高医疗质量。也是先进管理理念的体现。在病人药物活动中,工“医”和“药”既有明确分工,又是紧密配合不可分割;既有相互协作,又有互相制约,这种关系有利于有效地确保病人的最大利益,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贯彻执行药政和医政的法律法规。
如果将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实质上是医药分家(分离)而不是医药分业,在国际上除韩国外,从来就没有医药分离的概念与实例。
写运动会的作文2.国外医药分业的目的
关于节约用水的作文医药分业在发达国家早就提出,欧、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小型医疗机械--诊所、医疗服务中心等都是私人开业的营利性单位,其法人既是医师又是经济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医师既是诊断、开处方者,又是调配处方者。故规定这些无病床的小型医疗机构不准买卖药品,如果要配发药品,必须设药房,并配置药师。
国外提出医药分业的概念,是规范“医”和“药”的行业行为和专业技术服务,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杜绝私人经营的个体诊所、医疗服务中心等小型医疗机构专业不分,以药谋私,保证药物水平和医疗质量。王者怎样重新实名认证
3.国外少数医院无门诊药房的原因
国外和我国台湾、香港等医院都设有药剂部(我国称药学部或药剂科),下设有住院药房和门诊药房,都属医院领导。某些发达国家的少数医院不设门诊药房主要是医院门诊病人少。追其原因:一是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非常发达,绝大部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都在社区得到诊治。凡需要进一步确诊或住院的病人则直接转诊到医院住院;二是大众医学和人们医疗保健知识和素质较高,非处方药(OTC)十分发达,承担了小伤小病原菌自我药疗。故国外发达国家医院门诊量比我国小得多,而我国医院门诊病人约占全院工作量的五
分之二,现阶段大门诊、大药房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欲达到发达国家水准还需相当长的时间。
我国目前社区医疗服务刚刚起步,许多医院门诊量很大,有些大医院的日门诊量达到5000人次以上,我国社会药房的发展应该与社区医疗同步发展,在目前社区医疗尚不完善的阶段,不宜拔苗助长,脱离我国实际的医疗发展状况。在现阶段社会药房无法及时获取病人就诊情况记录,也无法获取与确认全区、全市或全国医师处方权资格(为防止假处方)记录的情况下,社会药房难以就处方、药品、剂量等有关问题及时与医师沟通或修正,难以实现高质量为病人服务与合理用药,难以避免处方或调剂配发药品的差错或事故。
二、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弊大于利
1.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反而有损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国外一些医院不设门诊药房是因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市场经济运的结果,而非人为决策。我国拟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出去的初衷是为了防止腐败、降低药价和抑制医师开大处方,这种目的不仅不能达到,反而会增加新的弊端,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目前医药行业不正之风
产生的原因较复杂,只着眼于医院是难以解决的,它首先与社会环境有关,对医院而言需加强监管与制定制约措施。降低药价关键是要减少经营中间环节,把握好药价源头和处理好虚高定价。主动方则为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宏观调控不当,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太多太乱;
(1)药品的供大于求,低水平重复建厂情况十分严重;
(2)制药企业和经营企业多而乱,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企业则很少,且多数只是一个车间而不是全企业达到GMP标准,低水平重复生产情况十分严重,一种药品常有上百家企业生产。
(3)药品价格合理性差,药品招标暴露的价格差异达40%~90%.如果将医院门诊药房从具有公益性成分的医院分离,药品这一特殊商品则将会更突出其商业性与经济效益,会进一步削弱与忽视它的社会公益性与社会效益。
过多的生产、经营企业,为了生存,必然会造成无序竞争和有些企业采用不正当的促销手段,如果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不但减少不了经营环节,反而降低了医院对病人用药
端午优美诗句的监管,某些公司会避开医院直接医师搞促销,医院将失去控制权,使大处方越演越烈,会更加重政府和病人的经济负担。
商业思维的药品经营模式不但杜绝不了处方费,也降低不了药价,更提不高药品质量,反而会产生更严重的不正之风。解决上述问题不能靠经济利益的转移,而需靠法制。从管理角度看,带有公益性质的医院和病人的利益很难与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承包商的利益并存。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我们担忧原医院药品经济中的大部分利润(进销差价)将转入某些企业或落入某些个人腰包。
2.医药分离,削弱、甚至取消了医院对医师不当处方和合理药物医疗行为的行政和技术监管与干预
小学 工作总结各国医院门诊药房都随医院门诊部而设,接受医院管理,体现了医药卫生这一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特殊性。药物是医院临床科学的重要组成,处方与药品之间体现更多的是知识、技术、道德与责任,医院则是实旋上述培养、教育和监管的实体。离开了医院就等于取消或削弱了医疗机构对医师、药师的教育、培养和进行必要的行政干预,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实施合理用药,对医院来说,一是要对医师不适当的
临床用药进行适当的干预;二是要经常、多形式的对医师和病人进行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教育。这一干预和教育计划的组织和政策制定者是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而实施和监督者则主要是医院药师。
3.医药分离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不符合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
国外提出医药分业是与西方国家医疗机构的性质与结构有关。而目前我国的国情是:医疗机构仍以国有医院为主,住院床位与门诊就诊人次比约为
1:2~1:3.5,门诊量很大;民营医院、中外合资、合作医院为辅,且绝大多数为小型医疗机构,尚不成气候;社区医疗服务刚刚起步,机构不健全,设备差,技术弱,急需加强与完善。另外,由于政府财政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和不到位,财政投入逐步减少,绝大部分国有医院都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医院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两条渠道,一是医疗服务,二是药品收入。而药品收入一般占医院总收入约50%,若减去药品成本,约占医院总收入20%.在没有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价值的前提下,药品的收入是作为医院总收入的一个必要补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实行医疗、药学、护理、医技四大专业分工协作,医、药、护、技四者的有机配合,以医疗为主,各尽其专业职能,
构成了较完善的医疗保障体制,是提高医疗质量的有力保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如果将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不但影响医院的经济运行,还会对临床药物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提高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4.医药分离不利于医疗质量的提高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门诊和门诊药房的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而医疗过程中的药物与医疗质量息息相关,密不可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学、药学等学科越分越细雨,又相互渗透、融合,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医院药学是药学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技术学科,是医院整体医疗技术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临床药学、药学、药剂学、临床药理学等专业。药师除必须掌握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外,也应懂得医学基础理论、学及与学有关的相关知识,才能担当起为病人、医师的用药参谋。
国外在20世纪60年代创建了临床药学专业和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必须参与临床药物,协助医师选药、合理用药,在门诊设置药师专业门诊,为病人提供药物、用药咨询和合理用药知识,与医师一起共同为病人的药物结果负责,药师有责任保护病人不
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药师的上述职责西方很多国家已立法。
若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不但会给病人带来很多不便与困难,而且会削弱、甚至切断医院药师为病人提供全方位药学技术服务的责任,与国际先进的药学技术服务水平会越来越远,影响医院的发展和损害病人的利益。在目前形势下,为确保药物质量,要求实行医药结合,为病人提供更新、更安全、更有效的技术服务或更可信任的服务方式。另外,我国地域辽阔,有8亿农民,农村卫生状况和农民的文化素质,经济水平和医疗服务,存在着很大差距,农村病人还达不到凭处方到药店买药的条件,仍然是到医院就诊,看病取药。城镇患者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医院没有门诊药房,凭处方买药既延误时间又不能保证质量,严重影响和制约医疗质量的提高。
5.医药分离不利于病人安全、有效、经济用药
目前我国医院药学部(药剂科)是医院技术部门,门诊药房是药学部(科)所属的一个业务单位,不是单纯买卖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使我国医院药学部门和门诊药房工作与国际接轨,于2002年初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医院药学部门,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合理用药
为核心,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医院“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药师要“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故要求医院药学部门做到:
(1)开展以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为中心的临床药学工作,药师要参与药物,协助医师选药和用药,为医师和病人提供药品咨询服务;
(2)开展以药物评价为中心的临床药理,保证药品的有效性;
(3)开展以质量为中心的药品质量监控,保证全院药品质量;
(4)以满足病人需要的药品供应和特殊需要的医院制剂,保证病人用药:
(5)门诊药房药师还要做好用药交待,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指导病人安全用药;
(6)门诊药房还应开展处方用药调查分析,评价与研究合理使用卫生资源。
全球处方药已达万种以上,我国也己超过7000多种,药物与药物几乎囊括了当代所有高新技术,临床用药不当、滥用、误用引起的药源性疾病十分严重,据国外报导:国际上药物性损害造成的死亡,己成为死亡原因的第五位,美国因药物损害而死亡者每年约10万
人,因此而消耗资金亦非常惊人。在我国由于药品质量问题危害病人的生命安全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多年来医院药房严把质量关,作了很多工作。医院的整体药物,不仅仅是医师开一张处方或医疗医瞩那么简单,而是医、药、护的整体相互配合的一系列的复杂过程。药师以所学的药学专业知识,为病人提供各种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保护病人利益。如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药师在门诊病人诊治工作中,上述职能和任务就不复存在。
6.医药分离不利于调动医院广大药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药不断涌现,药物与药物己是综合性的复杂性科学,它要求多科医学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只靠医师掌握的知识与信息进行药物越来越感到困难,有药可用与用药知识不足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这在基层医疗机构和青年医师中尤为明显。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加拿大抗生素使用调查,不合理使用者:儿外科占63%,儿内科占30%;另据国外报导:医师处方或医嘱中,药品相互作用发生率4.7%~8.8%.我国对某医院随机抽查:不合理用药占29.7%,而其中抗生素不合理使用占50.4%(理论值);对某医院43155张处方所列药品相互作用分析:2种以上药品占2.2%,大于6种者则为18.6%;上海10所医院972份病历用药分析,有相互作用者占147%.国内外调查显示,医师临床用药
急需医院药师参与,Med care于1998年报导了一个随机对照试验:单医师用药组与多科专家(含医师、药师、护师)参与药物组,结果:后者使病人住院日由6天下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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