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公 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 2018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2018年9月18日
水库钓大鱼准考证号 | 级别、种类 | 违规行为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0 | 二级、笔试 | 将试卷带出考场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开封府剧情 | 三级、笔试 |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三级、笔试 |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 冰箱不制冷了一般都是哪里坏了第六条、第九条 | 护肤品品牌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三级、笔试 |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三级、笔试 |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就业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一级、口试 |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一级、笔试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 第五条、第九第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
二级、口试 | 将试卷带出考场 | 第五第、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
二级、口试 | 将试卷带出考场 | 第五第、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
三级、笔试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三级、笔试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三级、笔试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芙蓉花怎么养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四级、笔试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
三级、笔试 |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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