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版权保护难题待解
2015年9月2日
网络环境下的音乐作品怎么使用,涉及到一个利益平衡的问题,既要保护词曲作者的合法利益,也不能影响整个社会文化产业的发展
  传统的出版音乐作品或者音乐制品。有相对比较固定的授权模式,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才能出版,在网络环境中,数字音乐海量使用、快速传播的情况下,授权模式是目前最大的瓶颈原神风神瞳
  在线音乐下载平台出现后,各网站仍采用免费音乐聚集受众,吸引广告商来赚钱。和多数传统媒体的赢利模式一样。但是合理的商业模式没有建立
  法治周末记者 刘雅婧
  5月4日对自由(freebird)乐队是个不大不小的重要日子。这一天他们将登上迷笛音乐节的舞台。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能听到他们的原创歌曲。
  两年前他们正式告别签约的华纳公司,回归地下。在华纳的三年中,留下三张小样和一张E
P。其中,包括《爱像是昨天》在内的四首原创歌曲被授权给公司,做成中国移动音乐平台的彩铃。超兽武装2
  2006年,乐队贝斯手张杰收到网友发来的这首歌的音乐链接,可供下载,他很意外:“当时刚加盟华纳不久,不太了解著作权保护,何况市场大,别人能知道你并喜欢你,就很不容易了。”
  即使是身属华纳这样有名的唱片公司,和中国移动这样较为尊重版权的大企业合作,两年下来,四首歌共收到版税不过100多元。而在大量音乐网站上出现的自由乐队的原创歌曲,往往未经乐队和公司授权,更别提分成了。
  张杰对《法治周末》表达了这种疑惑,离开华纳后,他们很注重版权保护,原创歌曲往往只在现场表演,在他们的在线平台上,也只有试听模式,不提供下载,很少将DEMO(录音小样)随便送人,却经常能在互联网上发现清晰版本的下载链接,这些歌是怎么传播出去的呢?
  和自由乐队一起带着疑问迈入艰难的复制音乐时代的,不仅有主流传统唱片公司的签约歌手,还有更多没有签任何经济公司的独立地下音乐人。
  “唱片业艰难,地下音乐更艰难。民谣歌手周云蓬出名,收入却很微薄。”曾为多家地下乐队做过活动代理人的刘凌辉介绍,即使是像扭机乐队这样有名的地下乐队,一年的演出费用也可能赶不上太合麦田签约歌手李宇春的一场演出。而数字盗版却加剧了对原创音乐人的利益侵袭。
  “互联网上盗版基本是100%。”太合麦田的执行CEO宋柯对《法治周末》断言,唱片行业一定会死,行业内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传统唱片公司,即:可依靠传统版权获得收益。
  关于词曲作者著作权保护,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表示:在传统数字发行领域,原创作品的词曲作者就很少获得过权益。互联网时代,盗版更便利,词曲作者则雪上加霜。
  国家版权局版权处处长段玉平说:在当前网络环境海量使用,快速传播的情况下,数字音乐领域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授权模式不明晰。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来小鹏回复《法治周末》:网络环境下的作品怎么使用,涉及到一个利益平衡的问题,既要保护词曲作者的合法利益,也不能影响整个社会文化产业的发展。
  夹缝中的一根救命稻草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几乎所有校园人的记忆里,都有这么一幕:某个黄昏时分,天桥下的小贩们背着黑胶袋,凑上来低声问:“要盗版盘吗?”
  彼时正是中国流行音乐的黄金时代,高晓松,老狼,陈琳、郑钧等音乐人集体出场,好歌层出不穷,唱片公司迎来鼎盛时期。那时,有内地摇滚教父之称的崔健一场商业演出费用是15万元,而普通城市职工的月收入只有几百元。
  于是,盗版行业兴起似乎变得不难理解。一个作坊,一工人,一只黑水笔沿着CD内缘涂一圈,技术就被破解了,接着就是大规模的刻录和复制。
  “尽管为了维护正版,发明了DRM(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标识)、防盗狗这些技术,以期阻止对影音内容的非法复制传播。”曾任环球唱片公司中国区宣传总监的资深音乐人丁宁介绍,“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盗版商破解得非常快”。
  “选秀教母”龙丹妮离开天娱、转行新媒体时曾断言:“唱片已经死掉,不过是歌手的衍生产品。”随着国家对版权保护的注重,实体盗版业有所遏制,随之而来的是更大规模的电子复
制,丁宁说:“唱片原本就卖不出去,而一条下载链接就足以让歌手和词曲作者饿肚子了。”
  从蜡盘唱片,到黑胶唱片,到磁带,到CD,再到当下的网络下载音乐和无线音乐平台。新生的数字音乐已经抛弃了实物载体,成本低,传输速度快,音质不易损耗。
  上世纪90年代,音乐爱好者将购买的正版CD音乐转成MP3格式放到网上供下载。p2p(点对点的档案传输软件)技术发明后,使用者可通过一个软件平台,连接另一台电脑,复制想要的音乐。“当时的唱片业没意识到潜在威胁,约束和保护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宋柯说。
  1997年,音乐人陈哲即建立了第一家音乐网站,其后,各类音乐网站剧增。百度MP3深度链接搜索模式推出后,靠广告和流量获利的互联网音乐行业发展壮大,逐渐养成了中国消费者在网上下载或在线试听免费音乐的习惯。
  而对于唱片行业的前景,《法治周末》的大部分受访者表示乐观。欧美正版唱片行业
不教一日闲过的意思
  面对数字音乐有种当头一棒的感觉。
  而始终在夹缝中生存的中国传统唱片却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普通唱片公司都是靠演出、艺人走穴和广告为生。数字音乐的出现也可是一种宣传。给多家大唱片公司做过发行的张宏说:“出专辑不代表卖唱片,CD现在就是歌手的个人宣传名片。”
  “我们和国外唱片公司很不一样,因为有盗版,一开始就没靠唱片赚钱。”丁宁说。他介绍,即使是那些专门靠卖音乐为生的传统大唱片公司,也转向了无线音乐平台,他们利用自己几十年甚至一百年积累下来的歌曲目录挣钱。
  中国移动2004年推出彩铃后,又将推出整曲下载———具备数字音乐的雏形,作为无线音乐的主要传播平台,中国移动成为环球、SONY这样海外版权资源丰富的大公司的重点合作对象。仅太合麦田一家,去年的无线音乐收入就占了全部收入的55%。
  另一方面,业内人士亦认为CD不会死掉,而是成为高端收藏品。“黑胶有人收藏,CD也会有市场。”宋柯说。
  张杰则认为:现有的数字音乐技术还很难达到CD的音质,数字音乐过于平稳,CD的音质就像演出现场,总有变化。“年轻人更喜欢有变化的东西”。
说爱我歌词
  “音乐行业价值还不超过4亿元”
  然而,互联网数字音乐著作权侵权仍然是个世界性问题。在国内,维权无门事件一直在发生。
  在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参加过的一次世界性音著协会议上,与会的外国代表举手发问:“用中国强大的行政力量,能否解决互联网音乐著作权保护问题?”
  “当时我们很难回答。”刘平对《法治周末》说,欧美国家也有音乐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p2p的个人行为上。而国内音乐版权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更严重。比如互联网大企业利用深度链接方式调用藏在别人服务器里的音乐,不仅利用这种方法进行音乐内容传播,还用简单的直接上载方式对歌词进行复制。“这直接侵害了词曲作者的著作权。”
胡彦斌微博
  “收费音乐网站很少买我们的曲目库。”宋柯说,词曲作者授权给唱片公司的正版歌曲,大量出现在各种音乐网站上,为此付出的版权费用却几乎没有。“而且,出了侵权问题,他们只需要在24小时内删除就可以免责。”
  “很多大网站说这些侵权的盗版作品是网友自发上传的,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背后的组
毕业横幅标语
织性很强。”宋柯举了央视一档法治节目为例,一个网友上传了4万个视频。“以目前的带宽水平,他要不吃不睡五、六年才能达到这个数量”。
  在线音乐下载平台出现后,各网站仍采用免费音乐聚集受众,吸引广告商来赚钱。和多数传统媒体的赢利模式一样。但是合理的商业模式没有建立。“对于侵权,作为版权方却没有办法,数量太多,根本盯不过来。”张宏说。
  网络条件下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刘平代表的音著协曾起诉国内一家大搜索引擎公司,2008年立案,2010年2月才结束一审。“版权方付出的时间成本太高。”宋柯表示经济成本也很高,“一场官司打赢,索赔撑死了两三千,还不够支付律师费”。
  “音乐行业是弱势,词曲作者更是弱势。”刘平列举美国七大电影公司向政府施压,赢得在中国市场相对高的正版率。“国内一个个词曲作者相对分散,无法像电影业那样集中强势地实现维权”。
  由于中国音乐版权保护不力,大量正版授权费用收不上来。而音乐版权授权费用早已成为
各大唱片公司的主要盈利点。“在世界范围内,中国音著协的地位和权利代表性上与他国的同类组织不相上下。但是每年所收取的著作权使用费却只是人家的一个零头。”刘平补充说。
  目前因音乐版权保护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众多乱象,不仅仅体现在唱片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利益分割上,也体现在音乐行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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