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公司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及xx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注重实绩、众公认;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本部部门负责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级企业班子正职、其他按照中层级别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第五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职责分工:
(一)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
(二)集团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
(三)集团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
(四)集团纪委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丛林作战电影
第六条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十五放假(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七条任职基本资格
(一)采取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中层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
(二)采取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方式选拔中
层管理人员,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
(三)机关事业单位到集团担任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辞去或放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申请,并经
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核同意。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当任副处级(含同层次职级,下同)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副处级和正科级累计4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任正科级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当具备正科级和副科级累计4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履行所任职务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初次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男性一般不超过54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9岁;初次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男性一般不超过51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6岁。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有同职级任职经历的,不受初次任职年龄限制。
第八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当逐级提拔,破格提拔必须从严掌握。
(一)因特别优秀需要破格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德才素质突出、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和领导吃饭祝酒词
(二)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感恩的句子或一段话(三)应当实行任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
第三章动议
第九条一般采取以下程序:
做帐(一)综合研判
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对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基础信息进行收集、更新、维护,掌握人员配备、超缺情况,按照《成都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整合转型方案》中职数规定进行预审,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部门职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二)启动
魔方教学集团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管理人员建设实际,结合集团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启动选拔任用工作,明确拟提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人选产生范围、方式和选拔程序等。
(三)比选
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人岗相适、优化结构、增强功能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综合比较,等额或者差额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对初步建议人选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核查,对廉洁不过关的,不得列为初步建议人选;对近年来收到的有关信访举报情况进行核查,问题没有了解核实清楚的,不得列为初步建议人选;对人事档案进行初步核查,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档案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不得列为初步建议人选。
(四)酝酿和征求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将初步工作方案按照程序提交集团提名委员
会审议,并采取个别听取集团分管领导意见、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基本一致意见。
(五)确定方案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充分酝酿的意见,形成工作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五个方面,即动议的主要理由和依据、班子职数预审情况、人选分析、相关方面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建议意见等。
第四章民主推荐与全面考察
第十条民主推荐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推荐考察方案,报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审定。明确推荐的职位、条件、程序、参加人员,以及考察程序、方法等内容。
(二)谈话推荐。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党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共同组成考察组,进行谈话推荐,分别听取人选所在单位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员工代表的意见。谈话推荐只推荐人选,不进行评价。谈话推荐不得事先指定推荐人选。动议人选不在谈话推荐人选范围内或发现重要异常情况的,考察组及时向集团党委汇报相关情况。
谈话推荐范围:人选所在单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参会人员范围应在一定时间段保持相对稳定。谈话推荐人数至少达到应参加谈话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单位人数在50人以内的,原则上应全体参加。
(二)确定进入会议推荐名单。考察组将谈话推荐汇总情况向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结合其一贯表现、职位需求等情况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等额或差额提出进入会议推荐名单。
(三)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范围,提出推荐要求。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与谈话推荐一致,人员数量应多于谈话推荐人员。参加会议推荐人数至少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将会议推荐情况统计汇总后,向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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