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 受理与调查 审查 审议与审批 咨询备案 与客户签订合同 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哪个牌子的护肤品好(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 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 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河南一本院校(一)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会(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专营证件。
给高考生的祝福语(二)客户经济或财务状况资料。
(三)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或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卡和有效贷款卡。
第七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对自然人客户,除农户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外,其他自然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另行规定。
对法人客户,农信社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
第八条 客户申请借款。客户应以书面形式向客户部门(岗)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 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高晓松背景(一)个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明;
2、个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有效资产证明;
3、客户提供的抵 (质) 押物产权证明,客户及家庭成员同意抵(质)押的证明;
2023年五一调休几天4、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客户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及验资证明。
4、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6、客户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近期财务报表。
7、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8、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9、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10、中长期贷款项目,应提供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
景甜背后势力11、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2、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式样。
13、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海关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三)担保人需提供的资料:
1、保证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保证意见书》、财务报告等。
2、抵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抵押物权利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抵押函等。
3、质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质押物鉴定和价值评估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质押意见书》等。
第十条 客户部门(岗)对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
第四章 贷款的调查
第十一条 客户部门(岗)是贷款的调查部门。负责对客户及担保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原则上应两名或两名以上。
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1、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是否被吊销、注销,内容是否发生变更等;
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3、查验客户借款申请书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完整;
4、查验客户在农信社开立帐户情况。
(二)调查客户资信及品行状况。
1、查询人民银行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客户信用总量在各金融机构的分布,准确掌握客户有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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