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0年3月)
同志们:
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9年9月,市委决定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农村以自然村为单元,普遍建立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事务理事会。市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杨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调研,县委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于10月4日在电影院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截止11月底,全县18个乡镇场的1033个自然村都建立了村民事务理事会。尽管我县各个自然村都建立了村民事务理事会,但是,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很多同志(无论是乡镇干部、村干部还是农民众)对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说不清道不明,认为是瞎折腾、做样子,过一阵子就会不了了之了,从思想上就没有认真去对待这一创造性的农村工作法。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当前建立和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作用进行探讨,即:池上的意思一是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必要性以及怎么建村民事务理事会;二是村民事务理
事会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它与现有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三是如何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
一、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必要性以及怎么建村民事务理事会童装名牌
(一)在自然村中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必要性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市委根据新时期农村工作的实际,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农村存在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是适应农村人员结构变化的需要。现在的农民跟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农民都不一样了。现在的农民实际上由三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仍然留在农村真正务农的人。这部分人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无法外出务工经商者。第二部分人是农民工。关于诚信的成语他们本身已经不是农民了,现在已经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但是在这种二元体制下,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农村户口,跟老家农村还有割不断的联系。第三部分人是新兴的农场主。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种植、养殖大户,有本地的,也有一些是我们招商引资进来的,把外面的资本投到我们农业资源里面来的大户,这些人应该是农民。比如我们杨溪
乡的康丰葡萄基地,从事的是农业生产,当然是农民。这些农民跟过去的农民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这就是农村工作对象的变化,它给农村带来一个很典型的特征,就是农村、乡村的空壳化。
2.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是适应农村工作重心转移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们国家按照现代国家、现代政党的要求,学习苏联,在农村推行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对所有的农民进行了最广泛的政治动员和最有效的社会组织,把农民真正地动员、组织起来了。但是,他是有基础的,一方面,是经济基础。因为所有的土地都归集体所有,经济基础决定了农民必须服从听从我们的各级组织,到下面就是生产队。另一方面,在政治上,以阶级斗争为纲,把人分成不同的等级,谁要脱离人民公社制度,在政治上就会受到影响,通过人民公社制度,我们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比如可以有效地组织广大农民众兴修水利。
改革开放以后,取消人民公社,首先是在经济上给农民松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过去的大锅饭打破了,这就带来了整个农村的变化。现在去农村调研,大致每个村有10%至20%是整户全部出去,常年在外,包括就近在县里、乡里务工的算起来,外出的人
题目大全员一般占到60%至70%。农村的这个变化,农民的这个变化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人在外面打工回来,他们具有较强的民主、公平意识,不再局限于按照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去想问题做事情,他们对村里公益事业比较热心,但是政府没有采取有效的方法,组织动员他们,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实现村民自治的需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实施了20多年了,老百姓的民主意识越来越高,缺乏村民自治是做不好农村工作的。而客观上,现在的自然村都是2—3名村小组干部在理事,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没有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的地方村务、财务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村组干部腐化堕落,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地方仍然采用过去行政命令的工作方法办事,很多事情很难推行,有时反而会引起村民的抵触情绪,工作不好开展,好事都容易变坏事。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让农民在他们自己的生活空间对自己的事有发言权,这样农民自己对自己的事情才能有效地进行组织、管理、监督、服务。
是延伸基层组织的需要。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村民委员会管辖的是几个甚至十几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的情况千差万别,以自然村为单元的事务对于居住在这个自然村的村民来说更
直接,也更关切,而现在的自然村没有这样的自治组织,用杨书记的话说,是一种真空状态。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就是将村民自治由行政村延伸到最基层的自然村。
(二)怎样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需要,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在选举村民事务理事会时,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表现为“两性”原则:
1.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要体现代表性。在《关于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实施意见》中,我们明确提出: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要以自然村的村组干部、党员和五老人员为主体,并要有适当比例的众代表。既要把现有的村、组干部考虑其中,又要注意党员、众代表进入理事会,体现代表性。
2.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要体现公认性。理事会成员只有被村民公认,能在众中说上话,众信得过,才能顺利地开展工作,要不然众也不会推选他们,也不会听他们的话配合工作。因此,我们明确提出:理事会成员不得违反四项规定(违规建房、违反计划生育政
策、参与非正常上访或集体上访、参与宗族房股势力非法活动甚至黑恶性质组织),理事长应由在本村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众公认的人员担任。而且,要通过村民公开推选,张榜公布。
3.在代表性与公认性上要更加突出公认性,推选一些在本村能带领众致富,维护本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人物。目前,通过选举,一批乐于为村民办事,有一定威望和能力,公道正派的人选入了理事会。
二、村民事务理事会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它与现有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2022延迟退休时间表女性(一)村民事务理事会的性质
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九寨沟在四川哪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众性自治组织。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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