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考前须知及对策
民间借贷合同考前须知及对策_合同范本。
1.约定利息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局部利息,或当天直接从约定本金中扣除利息。
点评:按照法律规定扣除利息局部不应计算在实际借款本金中,上述做法将导致实际借款本金减少,出借人预期利益受损。
2.逾期支付利息,计算利息局部违约金;约定利息、逾期利息总额高于贷款基准利率四倍。
点评:该约定属计算复利,俗称“利滚利”,该约定法律不予保护。约定利息、逾期利息总额高于贷款基准利率四倍局部不予支持。
3.设定抵押权办理在典当行等金融公司名下,单独转让抵押权而未办理主债权转让手续。
点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不能单独转让,需随主债权一起转让。假如未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将导致受让人丧失抵押权之优先受偿权。
白露节气古诗大全4.借款借据应区分现金或转账的支付方式。
点评:资金的支付方式需明确,大额按惯例应以银行转账
方式,小额可以使用现金方式。建议借款借据全部由借款人手写,明确收到现金和银行转账的金额。
5.银行取款记录、转账记录务必保存。
点评:借款合同系理论合同,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
的行为,才能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而银行取款记录、转账记录等结合借款借据用以证明出借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借款交付义务。
6.转账时转至借款人指定账户应出具书面的指定转款账户函。
点评:理论中很多出借人将款项转账至借款人指定的其别
人名下,出于合同相对性考虑,应当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的指定转款账户函,以证明出借人按照合同约定和借款人指示履行合同的义务。否那么很难说明已经履行了借款交付义务。
刘德华身高7.对于夫妻一方借贷行为,在诉讼时应否将配偶列为被告?
点评:根据__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假设
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据此,应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以保障强迫执行时的可操作性并实现诉讼目的。
8.几种借贷合同无效和不予保护的情形。
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
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集资;
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法拉力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不予保护。
9.借款用处需查清: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展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典型的例子是赌债。
为什么打不开网页民间借贷合同注意问题一、民间借款合同的概念
昵称大全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民间借贷同样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即当事人应当具备主体资格、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内容要合法等。不少人以为民间借贷不需要像银行贷款那么正规,其实不然,因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而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屡见不鲜。
二、民间借贷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对于借款合同主体资格问题。企业单位之间的借款。我国法律并不允许企业单位经营借款业务,但不少企业单位却以“联营”等形式为名,行借款合同之实,以此来躲避法律,这是违法的。还有一些企业向金融机构假借款之后,在将其转贷给其它企业,也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而个人之间的借款。按照我国《民法通那么》的规定,无民事行为才能和限制行为才能的人只能从事与其行为才能相适应的行为。因此,上述范围的人不能进展民间借贷,否那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第二,关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在理论生活中,有一些当事人是在违犯自己意志的情况下订立了借款合同,这类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不是当事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也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同时,结合《合同法》第52条、第47条、第54条及《合同法解释(
股权质押贷款一)》第4条、第1条、《民法通那么意见》第6条等规定,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因重大误解的合同及显失公平的合同还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借贷双方要充分协商,自愿地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思,才能保证借款行为的真实、有效,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
第三、就内容合法的问题。
(1)借款用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用处必须合法,不能用于非法目的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否那么也会导致借款行为的无效,这类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借款利率。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背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____《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对于变相进步利率的行为也予以坚决制止,该法第2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防止借贷纠纷应注意哪些事项?从事法律工作的果培律师提醒说,私人之间借贷增多,借贷纠纷也随之增多。为了防止和减少或杜绝民间借贷纠纷,因此借款人在借贷时要依法办事留有证据。
一、要知底。摸清对方的信誉程度和归还才能,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否那么打赢了官司也很难要回欠款。二、要保存证据。民间借贷大局部发生在亲朋戚友之间,多数只有口头协议,没留书面证据,一旦产生纠纷拿不出证据,债务人再不认账,债权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三、要有担保人。有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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