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与三大工作体系
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与三大工作体系
  前五讲介绍了地震与地震灾害的基础知识,第六、七、八讲介绍了防震减灾可能的三种途径:地震预报、抗震设防和应急救援等的意义与现状。本讲扼要介绍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指导思想与三大工作体系。
9.1 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与指导思想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既突出了预防地震灾害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单位从事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关注的重点,同时又强调了防御与救助两个方面的工作必须相互结合,防震减灾才能取得实效。
  2000年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进一步把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概括为:坚持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提高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应急救助和抗震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三大工作体系:专家为主、专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执法严格、常备不懈的震灾预防体系;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地震救援系统。
  9.2专家为主、专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从第六讲介绍的震例可以看到,想预报一次强震,必须了解强震前由中小地震反映的地震活动性变化,以及由地震波、地形变、地下流体(水位、水温和水化)、地电和地磁等反映的与地震孕育过程有关的前兆现象。这就需要建设和运行多学科综合性地震及前兆监测网,并配备有先进的通信系统,以便将所获取的地震与各种观测数据及时传递到分析预报部门,及时处理、提取前兆信息,做出有无强震的判断,以及如果将要发生强震,对可能发震的时间、地点和震级做出预测。这样的一套工作系统被称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地震预报至今还是世界科学难题,地震观测与前兆信息的提取,以及地震预报方法研究都有很高的科技难度,为了推进地震预报以减轻地震灾害,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专门的地震部门和研究机构,有专业人才研究、建设和维护地震及前兆监测网,探索、实践和管理地震预报。同时,由于地震预报尚未过关,地震预报涉及面很宽,需要各方面力量从不同思路探索,共同努力。在上一个地震活跃期,曾有不少理论物理学、数学、天文学、海洋学,以及地震系统以外的地球科学著名专家参与地震预报研究,为海城,松潘—平武等地震成功预报作出了贡献。在监测预报实践中,一方面强震前可能出现的各种前兆量可能很小,需要高、精、尖的专业仪器监测和专家分析,另一方面各种前兆量随距离迅速衰减,专业台网密度有限,众测报网,特别是靠近震中的企业台和测点有可能发挥重要作用。更何况,震前可能出现量大面广的各种宏观异常,更需要众及时观察和报告。在第六讲介绍的海城,松潘—平武地震预报成功的震例中,众测报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建设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必须以专家为主,专结合。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以地震预报为主要目标,但也是整个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例如,为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需要地震目录和地震活动性资料,而这正是地震台网提供的。又如,地震应急救援要求出动越快越好,前提是有又快又准的高质量速报,而速报又是地震台网的基础工作。地震监测台网不仅是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基础,也可为地壳结构与地球内部构造、大地电磁场、重力场、大地形变、地下流体、地热与地球化学等地球科学研究提供基础资料。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涉及面很宽,本讲不打算详细介绍每一个方面的工作,只想对几个要点,如“多学科综合观测”、“统一规划与分类分级管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鼓励地震预报研究与地震预报统一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等简要地作一些说明和介绍。
高中秋季运动会稿件  多学科综合观测 在地震监测预报体系里,地震监测又是地震预报的基础。以测震、形变(包括水平与垂直形变、应变、重力)、地下流体(包括物理动态和化学动态)和地震电磁(包括地电、地磁和地震电磁扰动)为主的多学科综合观测是地震监测的主要内容。
  测震台网以检测地震波,测定每一次地震的基本参数为基本任务。测定了每一次地震的运动学与震源力学参数,就可以了解大大小小地震的时空变化,以及由地震波反映的震源区的应力状态及传播途径上介质性质的变化。
  测震台网的每一个地震台都设置检测地震波的地震计。图9-1是某一个地震台的台基上放置的观测三个分向:东西向、南北向与垂直向的地震计。简单地说,某分向的地震计就是用弹支起一个只能在该方向振动的摆,摆的端部有一个设置在磁钢中的线圈。当地震波传播到此处,该摆的振动反映了台基地面运动在这个方向上的分量。摆的振动使端部的线圈切割磁力线,在线圈里产生电信号。过去的地震仪将这样得到的电信号传送到记录器,再通过磁电转换成带笔头的线圈做振动。笔头的振动就可在记录滚筒上记下这个方向上的地震波。  有了三个方向的分量就能合成地震波总的运动。由于记录的是地震波形,它是一种地震波的模拟记录。图9-2是当年西昌遥测台网记录中心的笔式(墨水)模拟记录器。也有其他方式的模拟记录地震仪。如在电流计吊丝上粘小镜片通过光的反射在照相纸上记录地震波形的光学模拟记录。经“十五”计划的努力,我国地震台网已经数字化了。在野外各地震台还是设置地震计,只是往记录中心传送的不再是模拟量,而是经数字采集,将数字化地震波资料直接送进计算机,而且频带比以前更宽了,动态范围更大了。
图9-1 某地震台放在地坑里水泥墩子上的三分向地震计
图9-2 西昌遥测台网记录中心过去用的模拟记录器
  地形变测量大体可分定点观测和流动观测两大类。前一类建设台站,把仪器设置在恒温条件较好的房子、洞子或井孔里。例如,图9-3就是一个四川攀枝花南山地震台在山体平洞里安装的水管倾斜仪(右)和石英伸缩仪(左)的照片。按照连通管原理,当地面倾斜,水管倾斜仪两端主体里的液面会相对本体发生变化。当然,现代化水管倾斜仪不必去读管壁刻度,因为这样既麻烦,又不精确。而是通过反映浮子升降的磁传感器把液面的变化转换成电信号,早年用自动平衡记录仪做模拟记录,现在也已数字化直接输入计算机分析处理。石英伸缩仪采用热胀系数很小的石英管材料为基准尺,一端固定,另一端为活动端。当地面出现水平位移,活动端相对固定端伸长或缩短,与其相连的传感器就会把形变量转换成电信号,传给记录器。“九五”以前,我国地形变台站较多地使用不同类型的石英管伸缩仪,“九五”以后已为铟瓦棒伸缩仪取代,原理是一样的。而且,现在各类形变仪器也都数字化了。后一类设置固定桩基,观测人员携带测量仪器,流动观测。比较不同桩基的高差,研究相互间的垂直运动,分析不同桩基间距离的变化,讨论它们之间的水平运动。这实际是应用大地测量中的水准测量和基线测量方法做地震监测。与大家常在建设工地上看到测绘情景是相似的,只是为地震预报服务的测量精度要求比工程测量高得多。考虑到强震活动往往与活断层有密切关系,地震界也常沿重要活动断裂带布设跨断层短水准、短基线观测。近年,又将全球定位系统GPS用于地震形变监测。其基本原理是,当地面上某处的接收装置收到3个或更多的卫星信息,由于卫星位置与电磁波速度是可以精确知道的,那就可以精确测定接收装置所在的位置(图9-4左)。同样有两类不同的用法。一类建设基准站,有固定的GPS接收装置,昼夜连续接收几颗卫星信号,连续获取本站位置信息。图9-4右是一个GPS基准站的照片。另一类,按一定间距,当然,也可考虑跨断层设置区域站,定期由观测人员携带GPS接收仪器流动观测。
图9-3 南山台山体平洞里的水管倾斜仪(右)与石英伸缩仪(左)
图9-4 GPS示意图(左)与一个基准站(右)
  地下流体观测包括水位、水温、水氡、水汞等水化含量观测。最早在1966年邢台地震现场发现,强余震之前有的民用井出现水位升降,有的还有翻砂冒泡、变质变味等现象。由于现象明显,肉眼都能看出来,水位变化用井绳就能测量。时间长了,震例多了,震前的地下水变化并不总是那么明显,而且民用井水位及其他性质的变化容易受到降雨、附近河水位、甚至气压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开始选用深井,研制仪器,高精度观测,连续自动记录。图9-5展示了浮子式水位仪的简单原理,当水位升降,浮子随着升降,绳子拉动滑轮,滑轮上指针的偏转就显示了水位升降的程度。也有压力式水位仪,依赖淹没在水里,且固定在一定深度的能感知压力的探头,当水位升降,探头上面的水体增减,所受到的压力也就加大或减小。这种压力探头得到的已是电信号,以前一般用电子电位差计打印记录。现在也都经数采,输入计算机了。水温、水化的前兆观测,早年大多搬用水文地质或地球化学勘探的仪器,现在已改造或发展成地震前兆的专用设备了。原理是差不多的,主要是为适应观测前兆的需要,提高了观测精度,并更适合于长期连续、稳定工作。
图9-5 浮子式水位仪的简单原理图
  地电以观测地电阻率、地电场与电磁波为主。视电阻率的测量原理见图9-6的下端,由A、B极供电,从M、N极测量电位差,由欧姆定律两者相除,就可得到地下的视电阻率,只是还有一项与4个电极相对位置有关的装置系数。图9-6展示的是四川甘孜地电台室外布线的照片。地电场观测不需要供电,只要两个测量极,就可测得一个方向的地电场分量。看起来十分简单,由于它通过两个电极进行接地信号测量,极化电位、以及通过各种渠道耦合或感应到地下的电磁干扰信号与背景燥声都会带来干扰。因此,电极的制作与场地的选择都十分讲究。地磁台观测地磁场及其变化,通常分绝对观测和相对记录两部分。绝对观测测量地磁场要素的绝对数值,相对记录是对地磁场某一要素相对于某一基值的变化量进行连续测量。前者对仪器装备与台址条件的要求都远高于后者,因此,只有少数台站既配备绝对观测,又有相对记录。多数为地震预报服务的地磁台只有相对观测。
图9-6 地电台视电阻率观测基本原理(下端)与某某台室外布线照片
  上面只是十分简要地介绍了地震台最常见的几种观测方法。实际使用的仪器装备要复杂得多,尤其是地方企业台和测点,更有一些自创的前兆观测仪器。也许有读者会问,为什么地震预报需要那么多学科、手段综合观测,而气象预报只依赖温度、气压和降水等几种观测值?也许不仅因为地震孕育过程比天气过程复杂,地球内部物质比大气成分更复杂更不均匀,而且地震预报研究与天气预报研究相比,还初级得多。上岁数的读者也许还记得几十年前,有些科普读物常宣传下雨前,可能出现水缸壁变湿,蚂蚁搬家,蜻蜓成,关节炎患者腿疼等宏观现象。现在,天气预报大大进步了,明确了影响天气过程的主要因素,完善了气象观测网,有了气象卫星和云图,发展了数值预报,天气预报也就不需要这些宏观现象了。由于现在地震预报还处探索阶段,尚无一项必震指标,需要多途径尝试,所以,必须实行多学科综合观测,并鼓励继续寻新的前兆指标。将来对于地震孕育过程认识深刻了,明白了影响强震发生的主要因素,地震预报比较有把握了,也许就不必安排那么多项观测了。
  统一规划与分类分级管理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经历了发展、调整、优化、巩固的历程,我国已经建立起几千规模的从中央到地方,多学科、多方法、多经费渠道支持的地震监测台网。并且在建设和管理方面逐步形成一套独具特的有效制度: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这已被写进我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三条。
  统一规划可以保证监测台网布局合理,以满足地震监测预报和科学研究的需要,能够在国家的层面上,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所谓重点,既要考虑地震危险性,也要重视社会经济与安全的重要性。必须兼顾一般,一方面,广大农村虽然经济发展慢一点,人口密度低一点,但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也重视广大农村的地震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无论研究地震活动性,还是分析地形变、地下流体或地电地磁的变化,都需要知道它们各自的正常场是怎样变化的?因此,各学科都应有自己的大范围规划,而整个台网更应有统一的全面规划。
  《防震减灾法》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了地震监测台网分级分类管理的方式: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监测基本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其建设所需投资,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这样,分类、分级管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有利于地震监测台网的巩固与发展,有助于地震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发挥。
  为了更好地落实地震监测台网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国家与各省、市、自治区地震部门都制定了本行政区内的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为了保障电力枢纽、铁路干线、大水库、大油田、大矿山的安全和有利于生产,我国水利、电力、铁道、石油、煤炭等部门的一些企业建设了为本单位服务的地震监测台网,通常称之为企业台。《防震减灾法》第十三条还规定,为本单位服务的地震监测台网,由有关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并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的指导。这样规定有助于实现台网布局上的互补,便于技术系统互连和资料共享,更好地为防震减灾服务。
  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地震监测信息是否准确、及时、连续、可靠,是进行震情监视和地震预报研究与实践的重要前提条件。而测震、地形变、地下流体与地电地磁等各学科观测的物理量或化学量,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十分微小的,很容易被干扰。因此,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不受干扰和破坏十分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义务,地震监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国家标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对测震(GB/T 19531.1—2004)、电磁观测(GB/T 19531.2—2004)、地壳形变观测(GB/T 19531.3—2004)和地下流体观测(GB/T 19531.4—2004)等四大类地震台站的观测环境建立了技术指标,对各种干扰源与各类台站之间的最小距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关的测试方法,为评定、保护、管理与建设地震台站提供了技术依据。这样,不仅新建地震台站有了选台的技术标准,而且规定了已建地震台站周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遵循的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技术标准。这就是说,在上述规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一般不得再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可能干扰和破坏地震观测环境的工程设施和建筑物。对于确实无法避免造成危害而又必须建设的,有关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的同意,并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才能建设。鉴于本讲的性质,这里不打算展开介绍这些法律法规,不具体介绍各类台站与各种干扰源应保持的最小距离,更不讨论遇到确实无法避免造成危害而又必须建设的情况,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有这方面需要的读者可查阅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与专门书籍。本讲只想简要地告诉大家,这四类地震台站应避开哪些干扰?
  测震应避开震动干扰 地震仪记录地震波,担心被其他地面震动干扰。地震台附近如有公路、铁路,当汽车、火车驶过,地震仪就会记下一列地面震动波形。此时若有地震,就可能掩盖地震波,或使分析人员看不清地震波的起始,而准确测量地震波起始时间和辨别地震波初始的方向,正是地震定位和各种研究的基础。同样的道理,如果地震台附近有飞机场或重型机械厂,当飞机起落或重型机械不停地振动时,地震仪也会记录到干扰震动波形。又如,地震台附近若有海洋、湖泊、水库,遇风起波浪也会引起地面震动被地震仪记录下来,成为地震波的干扰。大水库泄洪引起的震动就更大。要是地震台附近有采石场,或其他经常爆破的建设工地,那大大小小的爆破被记录下来,不仅可能干扰天然地震的地震波记录,而且,一不小心,有可能误把爆破当成小地震。总之,测震台站应避免震动干扰。
  地震电磁观测应避开电磁干扰 地震电磁观测目前主要有三类测项:地磁场、地电场和地电阻率。前两项观测的属天然地球物理场,记录与地球磁层和电离层中的地球物理过程和物理性质相关联的电磁现象,最后一项观测的目的是研究地壳介质电学性质时空变化,需要人工供电。这些都是高精度观测,很容易受到干扰。不仅发电机、电动机、高压输电线路等可能产生电磁扰动的人工电磁源必须避开,而且可能产生感应电磁场的铁磁性物质也必须避开。例如,为地磁台修建房屋的建筑材料都要专门挑选,不得使用铁钉,必须用钉子的地方,要用铜钉。观测人员进入观测室,必须除去带铁磁性的物件,如男同志要除去有铁扣的皮带,女同志要拿掉带铁的发夹等。又如,1998年底到次年初,有人在四川红格地震台地电阻率测区内埋设金属管道,图9-7a展示了金属管道在测区内穿行的情况,图9-7b给出了该台两个测道多年观测曲线,读者可从图的方框部分看到,埋设地下金属管道后,南北道地电阻率测值迅速下降24%,东西道地电阻率测值迅速下降14%。应该说明的是,要求地电阻率的观测误差不超过0.3%。显然,这是不能允许的。
图9-7 四川红格地电台附近埋金属管道产生的影响
  国家标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电磁观测(GB/T 19531.2—2004)将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可能影响地震电磁观测的影响源分为七类:城市有轨直流运输系统类;铁路运输系统类;高压输电线路类;工频骚扰类;金属管道(线)类;公路(含高速公路)类;含铁磁性材料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类。并规定了它们与电磁观测台站的最小距离。
  地壳形变观测应避开载荷、水文地质环境变化与振动等引起的干扰 地震形变观测目前主要有地倾斜、地应变、重力、跨断层短水准短基线与蠕变仪、GPS等,都是高精度观测。台站或测点附近由于物质增减、迁移,使地面单位面积载荷变化就可能干扰上述形变观测值。例如台站附近湖泊、水库、河流的水位升降,海洋潮汐,降雨,新建大型建筑、厂矿与仓库,或者已有大型建筑、厂矿与仓库里重物移动与堆积都可能引起地面载荷变化而造成干扰。在台站或测点附近采油、抽水与注水等可能改变水文地质环境,引起地面变形,也会干扰形变观测。爆破和汽锤等振动干扰也会引起地壳形变速率突然增大,因此,地震形变观测也要避开采石、采矿场地、机场、铁路、公路、冲压、粉碎作业场地。
  地下流体观测应注意附近地下水开采、地表水体以及采矿、滑坡、泥石流等干扰 水位、水温和水化等地下流体观测担心地表水渗入,同层井开采或注入,或其他可能引起观测井水位、水温或化学含量变化的干扰。同一层地下水是相通的,一口观测井附近一定范围内,另有井抽水、注水或堵塞,都可能引起这口井水位读数的变化。图9-8是川-03井的水位观测曲线,上图是逐时值曲线,显示了以日为周期的固体潮变化,下图是日均值曲线。上图和下图都标示了280米外另一口井堵塞与放开的时间,很明显,280米外的井一堵,川-03井的水位就上升,280米外的井一放开,川-03井的水位就下降,反复试验都是这样。反过来,如果在观测井附近注水,就会引起测值上升。
图9-8 川-03井水位受280米外另一口井堵塞与放开影响的情况
  如果观测井的井口与井壁未经止水处置,下大雨就可能有地表水渗入,井孔中增加了地表水,水位就会升高,地表水的温度与各种化学元素一般都比地下水低,它的渗入与地下水混合,必然也会降低相关测值。如果观测井离开河流、水渠、湖泊、水库较近,也会受它们水位升降的影响。另一方面,即使井壁经过很好的止水处置,湖泊、水库、河流等地表水体的水不能渗入观测井,但是这些水体水面升降,意味着载荷增减,也会引起地下含水层承受的压力发生变化,从而干扰地下水动态的变化。同样的道理,采矿爆破、滑坡、泥石流等也会增减载荷,或者在含水岩层里产生裂缝,干扰地下水动态。
  鼓励地震预报研究与地震预报统一发布制度 第六讲介绍了地震预报现状。在过去几十年里,我国成功预报了20多次地震,也有更多的地震被漏报,还有一些虚报。地震预报远未过关,至今仍是世界科学难题。这样,一方面强震可能造成巨大灾难,为减灾需要地震预报,另一方面,地震预报还远未过关。面对这样的情况,国外主要倾向待研究过关了,再开始地震预报实践,我国把地震预报作为减轻地震灾害的可能途径之一,坚持“边研究、边预报”的方针,同时,实行地震预报统一发布制度,期望通过尽可能正确的地震预报尽量减轻地震灾害,又尽可能减少不慎重的预报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样的指导思想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依靠法治,把两者统一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为地震监测预报专门设立一章,即第二章。其中第九条规定,国家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鼓励、扶持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第十六条又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国务院发布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了地震预报意见的形成、评审与发布的程序与权限。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对于不同时间尺度的地震预报是这样分类的:
  地震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
如何唱歌  地震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两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
  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这里不打算,也不可能详细介绍各类地震预报意见形成、评审与发布的规定,只想简要说明一些要点,让大家知道国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并且严格执行。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关于地震预报的形成,强调的是必须经过会商。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根据授权组织召开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震情会商会,综合研究形成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还规定,这样经过会商形成的地震预报意见,还必须经过相应级别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才能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地震预报的发布权在政府,哪一类地震预报必须由哪一级政府发布,《地震预报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也明确了紧急情况下的特殊处置权。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未来十年尺度内,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的地震灾害损失的城市和地区。
  我国地域辽阔,强震及其灾害分布很广而又不均匀,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很快,但家底薄,要投资的事业很多,如果把有限的财力在全国平均使用力量搞防震减灾,显然是不符合我国国力和震情的。为此,我国实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划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作为相对稳定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地区。《防震减灾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这就是说,我们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明确了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权限、依据和方式。需要说明的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以地震长期预报(10年尺度)为基础确定的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地区,并非很快就要发生强震的危险区。《防震减灾法》第十一条还规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制定短期与临震预报方案,建立震情跟踪会商制度,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这就进一步明确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政府及其地震部门在监测预报方面应该做什么。当然,在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其他方面的防震减灾工作,它也是重点地区。
  9.3 执法严格、常备不懈的震灾预防体系
  地震灾害预防是指地震以前所做的防御性工作,包括工程性防御措施和非工程性防御措施。工程性防御措施主要是加强各类工程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非工程性防御措施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的工程性防御措施以外的依法减灾活动。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七讲以很多实例和照片说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设防不设防,跨不跨活断层遭遇强震可能造成的灾害大不一样。实际上讲的就是工程性防御措施的重要性。做好抗震设防的前提,要有恰当的抗震设防要求,而恰当的抗震设防要求以国土地震区划和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才能对新建工程和设施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城市重要建筑想避开活断层必须开展城市活断层探测。
  政府、社会和个人采取的工程性防御措施以外的依法减灾活动,包括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科研以及推进地震灾害保险,救灾资金和物资储备等工作。
  为什么对于震灾预防体系要特别强调“执法严格”和“常备不懈”呢?震灾防御的各项工作,涉及面都很宽,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好。一个环节,甚至一个单位的工作没做好,可能会影响一大片。例如,如果一幢高楼不抗震,遭遇强震倒塌,受损失的不只是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它必然殃及所有的客户,还可能伤害过路行人与阻塞交通,也可能破坏供电、供水、供气系统,甚至造成次生灾害,对这个城市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又如,如果修建水电站没有搞好抗震设防,万一遭遇强震,造成的灾难就不只是电站破坏与停电,它还可能由于大坝决口,洪水淹没下游的城市和农田,影响范围更大。因此,我们不仅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让大家自觉做好各项防震减灾工作,而且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手段,让那些一时尚未充分认识抗震设防意义,或者由于经济利益等其他原因不愿意做必要抗震设防的业主或单位也必须做好必要的震灾预防工作,以保证他们自己以及社会的地震安全。在当前的法制社会里,强化法制是最有效的强制性手段。有了明确的法律法规,政府的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就有了依据。立了法,必须严格执法,才能取得真正的效果。地震是小概率事件,而许多震灾预防工作却不是临时抱脚能做好的。例如,前面举例说到的建高楼、修水电站的抗震设防就不是有了地震短临预报,甚至不是有了中、长期地震预报意见能抓好的。更何况地震预报还没有过关,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常备不懈。
  下面把刚才提到的一些重要概念与震灾预防的重要工作做一些解释。
  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在综合考虑地震环境、建设工程的重要程度、允许的风险水平及国家经济承受能力和要达到的安全目标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国家或授权的地方地震管理部门制定或审定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地震区划与地震小区划 地震区划是对国土按照可能遭受的地震影响的危险程度进行的区域划分。20世纪8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大多以烈度为指标进行地震区划,1978年美国提出以有效峰值加速度和有效峰值速度为指标的地震区划原则后,采用地震动参数为指标编制地震区划图成为国际明显的发展趋势。建国后,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曾组织编制了三代以烈度为指标的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先后于1957年、1977年和1990年公布实施。《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作为国家标准,已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于2001年8月1日实施。
  为什么地震区划指标要从地震烈度改为地震动参数呢?因为地震烈度只是地震造成破坏程度的一种宏观等级,按地震烈度没法直接搞抗震设计,必须先将它按统计关系换算成能反映地震破坏力的物理量。《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以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指标,将国土划分为不同抗震设防要求的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就是两个能反映地震破坏力的物理量。为什么这么说呢?众所周知,一定质量的物体运动的加速度与所受作用力的大小成正比,知道了地面震动的加速度也就知道了地面所受的地震力。地震波及其引起的地面震动含有不同的周期成分,要全面了解地震可能引起的地面运动以及所受到的作用力,就应该知道各种周期的地面运动加速度,用工程地震的术语来说,应知道地震动反应谱。实际上,用谱来描述含有各种周期成分的物理量也是物理学、力学里通用的办法。所谓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就是与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最大值相应的水平加速度,也就是说,地震动不同周期的水平加速度是不相等的,选做指标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是其中最大的那个值。所谓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是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开始下降点的周期。这两个地震动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能满足采用地震动反应谱进行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编制地震区划图是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要求。《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是采用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方法编制的,区划图中各参数的概率水准为50年超越概率10%。为什么要冒这样的概率风险考虑抗震设计呢?因为如果按万无一失的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投资太大,而且不一定能绝对做到遭遇强震不出一点问题。实际上,在编制第三代区划图,即1990年版《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时,就已用超越概率的形式定义地震基本烈度的概念,而且所用概率水平就是50年超越概率为10%。它的意思是,按图中标示的烈度设防,在50年内被超越的可能性为10%。如果把超越概率减小,设防烈度就要提高,安全性当然更好,可是,设防烈度每提高1度,投资可能就要增高5~10%。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根据地震环境、工程重要性、经济承受能力及所要达到的安全目标等综合因素确定不同的风险水准是明智的。对于面广量大的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工程选择50年超越概率为10%的风险水准,既是国际上一般建设工程的通用风险水准,由它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也与我国以往地震烈度区划图的抗震设防要求大体相当。
  地震区划图是依据当地可能的地震危险程度对国土进行划分的,展示了不同地区潜在地震危险的差异。这是政府编制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利用规划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也为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地震小区划是对某一特定区域,如某一城市、厂矿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地震安全环境进行的划分,预测这一范围内可能遭遇的地震破坏作用的分布。开展地震小区划的目的是为城市、厂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为城市和工程震害预测和预防、救灾措施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为地震小区划范围内的一般建设工程提供更可靠的抗震设防要求。
  与全国地震区划相比较,城市、厂矿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震小区划用大比例尺底图,更为详细地研究周围的地震活动及地震地质环境,更为详细地考虑局部场地条件的作用,且区分不同的地震破坏作用。说得具体一点,全国区划图的比例尺为1400万,而小区划的比例尺通常为1暗黑破坏神3安装慢1万—15万,后者的比例尺比前者大得多。比例尺大需要做的地震与地震地质调查必须详细得多,能够反映的地震与地震地质资料也详细得多,地震危险性分析的研究要深入细致得多。全国地震区划图给出的是大范围地震危险的平均估计,不可能对具体场地做出详细的描述,不可能分辨地震破坏作用在小范围内的差异,而地震小区划研究的就是可能发生的地震的破坏作用在城市或厂矿区域内的分布,就是要分辨出地震破坏作用在这种小范围内的差异。地震小区划还必须区分不同的地震破坏作用,对地面断裂错动、滑坡、崩塌、地基土液化和软土震陷等地震地质灾害进行评价。
总之,尽管地震小区划与全国地震区划一样,都是为一般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要求,但工作细致程度、工作深度和工作内容有很大差别。
  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根据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震与地震地质环境的调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的勘察,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学科资料的综合评价和分析计算,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科学合理地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址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地震安全性评价与地震区划一样,都是为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的基础性科技工作,研究思路也有类似之处,但两者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首先,服务对象不同。地震区划为面大量广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要求,而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要求。由于服务对象的重要性不同,所需要开展的工作深度,需要获取并作为地震危险性分析的基础资料的精度必然有明显差异,所取的风险水准与所提供的地震动参数也可能有所不同。应该说明的是,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建设工程很多,它们的重要性也有差异,国家标准GB 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分为四级。例如,核电厂和特大型水库大坝等特别重要工程列为级,不仅要做概率性地震危险性分析,还要做确定性地震危险性分析,要做能动断层鉴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不仅工作内容最多,而且对基础资料要求最详细,对工作深度要求最高,所取的地震风险水平也最低。核电厂的地震风险水平是100年超越概率为1%。要提供的参数也不只是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至于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还要提供哪些设计地震动参数,以及级有什么区别?这里就不展开解释了,有兴趣的读者可查阅有关专业书刊。只是希望大家了解,对于重要建设工程是必须做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要程度不同的工程要做的内容和细致程度也是有差异的。不要误以为,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只是地震区划图结果的简单重复或复核。
  城市活断层探测 在第四讲里展示了许多建筑物遭遇强震的破坏照片,大多数是由于地面震动而倒塌或破坏的。对于这类震灾,如果按恰当的抗震设防要求,做好抗震设防,是有可能抗御或显著减轻的。而第四讲里还给出不少地震断层错断及其引起的严重地表破坏现象,在第七讲又进一步给出一些建(构)筑物跨不跨断层破坏差异很大的对比照片。坐落在断层上的建(构)筑物主要不是由于地面震动,而是因为断层错开而破坏的。对于这样的破坏力,不是一般的抗震动的设计能抗御的。对于这种灾害,最好是避开断层。实在无法避开的工程要采取更特殊的应对措施。如美国一石油管道工程在跨越活断层的地方安装了滑移设施,可以有效地应对断层错动而不损坏输油管道。
  因此,近十几年世界各主要地震国家都很重视城市活断层探测。我们国家从“十五”开始,也将城市活断层探测列入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由于城市里的断层上面大多有覆盖,甚至有建筑物,野外地质调查的办法一般很难施行,通常只能用地震与地震勘探、重力、电磁等地球物理探测方法,和断层气、地热与地下流体等地球化学探测方法。这就好像不开刀,想查明人体内是否长瘤子,或是否有病变,必须做心电图、B超或CT一样。某些地球物理方法探测地下结构变异的原理与上述医学方法检查人体内部病变的原理是很相似的。地球化学探测断层的原理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有断层就会有深部特有的气体,如汞、氡、二氧化碳等溢出,还会带出深部的热量,地下流体的流量及其成分也会有所变化。通过这些方面的测量也可以判别地下是否存在断层,并能到断层的位置。
  有关工程性防御措施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必须贯穿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市化已作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国土利用规划为基础,不仅要考虑城市布局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和辐射作用,也要考虑城市特别是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问题。面对各类建设工程,以及城市等特定区域的如此复杂的抗震设防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和强化法制建设,才能真正加强管理。目前,对于地震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颁布的,有关工程性防御措施的规定的有四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4号,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施行);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2001年11月15日公布,自2002年1月1日施行);
(3)GB 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2月2日批准发布,并于2001年8月1日实施];
(4)GB 17741—2005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3月28日批准发布,并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
  归结起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进行抗震设防,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3)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4)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5)已经建成的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有重大文物价值的,以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防震减灾法》还明确了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抗震设防工作的职责。《防震减灾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并负责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国务院铁路、交通民用航空、水利和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分别制定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机场、水工程和其他专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防震减灾法》要求上述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震设防。
  至于许多具体规定,需认真、仔细学习这些法律、法规与标准文本。各省、市、自治区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本区域的防震减灾条例以及相应的管理规定,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贯彻防震减灾法与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推进当地的防震减灾工作。
  防震减灾法关于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法律要求 防震减灾法对非工程性防御措施,即对社会防灾措施也提出了法律要求,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修改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编制国家或地方防震减灾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针对国家或本地区震情形势和潜在的地震灾害影响,明确国家或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在一定时期内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以及各方面工作的任务、措施,使防震减灾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序,并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有步骤地提高国家或本地区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为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服务。国家或上级政府防震减灾规划对地方或下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防震减灾规划,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一般,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规划编制的背景,以及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规划指导思想、目标与发展战略;
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重点项目,主要是规划期的前一阶段,如2006~2020年规划期内的“十一五”重点项目;
保障措施。
(2)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强对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抢险救灾的能力。
  前面几讲在介绍强震造成的各种破坏现象与灾害,以及设不设防大不一样与紧急救援越快越好时,已经有不少事例说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十分重要。这里简要重复两、三事以加深印象。一是据有关方面估计,唐山地震瞬间被压埋大约为63万多人,而据权威统计,死亡24.2万人,以解放军为主力的救灾队伍一共救出16400人。显然,自救与互救脱险的是多数。二是唐山地震救援工作中有几例奇迹,卢桂兰等人被压埋一周,甚至十几天以后被救出来。他(她)们除了有坚强的意志外,采取若干保护生存空间、保持体力、寻或保留必要的水和食物等措施也是得以维持生命的重要因素。可见,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让公众有更多的自我保护、自救与互救知识,万一遭遇强烈地震就可能起作用,减少人员伤亡。国外也有此类事例,例如,2004年12月26日印尼苏门答腊西9.0级地震引发的地震海啸袭来时,许多在沿海岛屿旅游的游客由于缺乏海啸常识,看见海水先后退,根本不知道这可能是海啸袭击的前奏,有的还往海水刚退去的沙滩跑,看希奇,捡贝壳,结果遭了殃。有一位随家长到泰国普吉岛度假的英国10岁小女孩,因为听老师讲过,海啸袭击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当她看到海水后退时,立即告诉妈妈,并招呼周围游客往山上跑,结果使近百人得救。正反两种情况对比,十分生动地说明,科普宣传教育多么重要。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地震部门与宣传、教育部门,有关学术团体相配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以及举办讲座、报告会,印发科普读物、画册,与音象制品,办展览,在街头、校园、乡村建科普画廊,出板报,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课外兴趣小组和夏令营,举行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并抓住《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唐山、松潘等地震纪念日、地球日、环境保护日,或国内外恰好发生影响很大的地震的机会,将日常科普宣传与特定时机、特定场景的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开展了大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近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了基于Internet网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现代化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与示范学校,有的省区还把防震减灾知识列入乡土知识课本,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
(3)做好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质准备
  《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地震重点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适当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
(4)建立地震灾害保险制度
  《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这是一项试图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尽快改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薄弱状况的国家计划。
  虽然由于农村的建筑物与人口都不如城市那么密集,农村单次地震的灾害远不如城市的严重,但是,农村范围大,发生地震的频次却比城市大得多。而且,由于农村房屋选址更不注意,建筑质量更差,小震也可能致灾,甚至小震可能造成大灾。例如,2006年7月22日云南盐津5.1地震造成22人死亡,13人重伤,101人轻伤,就是因为建筑质量差,不抗震。地处高山峡谷,地理环境差,地震又遇下雨,中等地震也造成滑坡、泥石流与滚石。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导致5级左右地震也造成这么严重的伤亡。不只是贫穷的西部偏远山区,就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也存在这个问题。东部富裕的农民盖了许多新房,但大多未经正规设计,一般没考虑抗震问题,有的甚至由于缺乏抗震知识,采用了不恰当的装饰而增添了地震灾害。1990年2月10日江苏省太仓市与常熟市交界处发生5.1级地震,宏观震中位于太仓市沙溪镇附近,造成26人伤亡(其中死亡2人,均为间接死亡),经济损失达1.6亿元人民币,就是一例。
  2004年初,针对我国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薄弱的情况,18位院士提出了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议,引起国务院领导及地震、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把它作为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有效途径,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这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民心工程。
  由于农村建设与城市建设,特别是与重点建设工程,有很大不同,对城市建设与重点建设工程,要求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的一套做法在农村显然是行不通的。推进农村民居安全工程只能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两年多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已陆续在全国开展。据2006年6月在新疆召开的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的统计材料,已有18个省(区、市)的近百个市县的150多个村,开始了农村地震安全示范村建设,有16个省(区、市)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列入当地“十一五”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试点地区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因地制宜的工作方案,出台扶持优惠政策,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专门力量设计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符合当地风俗习惯、能够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不同户型结构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不少地方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例如,新疆就是开展这项工程最早的地区之一。2003年巴楚—伽师6.8级地震,造成264人死亡,405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7亿元。自治区党委、政府深感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的紧迫性,于2004年开始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图9-9)。
图9-9新疆城乡抗震安居示范村的照片
  图9-9给出了几张新疆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示范村的照片。2005年2月15日,新疆乌什县又发生6.3级地震,地震造成上千间房屋毁坏,由于震区农牧民已搬进安居房,无人伤亡。图9-10展示了一张对比的照片,搬进新居的老农民高兴地竖起大拇指说:“共产党,亚克西!”
图9-10 安居房与老旧房经受2005年乌什6.3级地震的灾害对比。
搬进新居的老农民高兴地竖起大拇指说:“共产党,亚克西!”
  9.4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地震救援系统
  由于地震灾害具有瞬间突发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宏伟的建(构)筑物倒塌压埋越来越严重,紧急救援必须反应迅速、突击力强。为此,地震紧急救援系统应该包括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管理、指挥和救援技术,以及紧急救援队伍等四套工作系统,与培训、研发、避险场地和设施等配套工作。按工作性质,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和救援准备本来也可认为是震前防御工作,可划为震灾预防体系,但是,它与地震紧急救援的关系更密切,国家和省级地震管理部门内都由一个内设司、处管理地震应急和救援工作,通常也把地震紧急救援系统称为地震应急救援系统。
  地震应急预案及其管理 本来,凡是在有人,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发生大地震,总会有人被砸伤、被压埋。人们总会自发地自救与互救,国家与社会也总会不同程度地组织救灾。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一直很重视抗震救灾,尤其是1966年邢台7.2级地震后,中国大陆接连在华北与川滇有一定人口密度的地区发生7级强震。每一次强震发生后,党和政府都调动解放军,组织社会各界力量救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唐山地震。第八讲给出了许多唐山地震抗震救灾的生动故事与照片。10万大军奔赴救灾第一线,共救出16400人。但是,那时侯地震系统主要承担地震监测预报任务,重视速报也只是把它作为监测工作的一部分,只是力求尽快向政府报告地震三要素。真正认识到震前做好应急准备,震时抓好应急救援也是减轻地震灾害的一个重要环节,是1988年11月6日云南澜沧7.4级地震之后。中国地震局部署一些多震的省份和地区试编大震应急预案,在地震实践中经受检验和不断修订,看到了好的效果。例如,1989年9月22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发生6.6级地震,州委、州政府和四川省地震局分别立即启动“阿坝州大震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地震系统大震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小金县也迅速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高效有序地部署和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9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遵照执行,实际上,也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与各部门编制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提供了样板。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为保障该条例的有效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又于1996年印发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和推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4号公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进一步把地震应急和其他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按这些法规,地震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2)应急通信保障;
儿童端午节图画简笔画(3)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质的准备;
(4)应急、救助装备的准备;
(5)灾害评估准备;
(6)应急行动方案。
  从此,不仅国家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而且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都必须按照上述法规编制,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和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在过去十来年时间里,这些应急预案在地震紧急救援和各项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其实,这也很容易理解,凡是突发性事件,有没有预案总是不一样的。有预案,对于可能遭遇的突发事件,事先在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与技术上都有准备,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也有各种对策准备,一旦遇上了这样的突发事件应对肯定会从容得多,取得较好效果是理所当然的。2003年“抗非典”突发公共事件后,国务院要求统一组织编制国家、国家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各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这又进一步促进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与落实,使之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998年,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委制定了《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每年都选择若干重点监视防御区,对地震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不少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制度,还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模拟应急演练。金圣叹
  地震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每当大地震发生,迅速根据地震的大小与所发生地区的重要性,也就是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的大小,决定成立中央或一定级别的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动和指挥全国或当地各种力量抗震救灾。例如,第八讲曾介绍过唐山大地震发生两个多小时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成立唐山地震中央救灾指挥部和唐山地震前线救灾指挥部,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成立援唐指挥部,在当时的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这二三十年历次抗震救灾的经验和教训,吸取国外一些先进的理念,在编制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里已考虑了平震结合的地震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000年2月国务院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平时由常设的联席会议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经国务院批准,自动转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点监视防御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也已建立相应的,“平震结合”的地震应急领导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近年的一些中强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应急与救灾实践表明,建立这种“平震结合”的应急领导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是很有效的。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以及地理信息系统GIS与全球定位系统GPS的发展,使得应急救援指挥有可能更加迅速、高效。目前,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已初具规模,建立了震情、灾情、指挥、信息等方面的初级工作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指挥抗震救灾提供了基础的技术支撑条件。一些大城市与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快速响应系统建设也初步建成,正在实施的“十五”重大工程项目《中国地震指挥技术系统》预计2007年完成,将初步形成可覆盖全国大部分国土的具备基本指挥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体系网络框架。
  有了这样的技术系统,全国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数字化地震台网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在一起,震情、灾情的速报肯定会上一个新台阶;全国大部分国土,特别是大城市与重点防御区建立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包括各类建(构)筑物、人口、交通、通信、电力、供水、天然气等各种生命线工程分布信息的基本数据库,无论在震前还是在震时,都可以很方便地开展震害预测,并能够随时根据现场报告的实际灾情,修改震害分布图像,出最佳救灾路线,供领导决策参考;各级抗震救灾组织机构、救援队伍的组成以及成员和装备的基本情况,各地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政策、对策文件都在系统里有储存,都可以很方便地调用。涉及面这么广的一个大系统,很难几句话就介绍清楚。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如此复杂,新建设的一个技术系统也很难面面俱到。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建设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无疑会给我国和有关地区的地震应急指挥提供一个很好的技术平台,而且,将来还会不断完善。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与救援队伍 在第八讲里,我们已经用大量事实和照片说明,在唐山大地震等以往的抗震救灾实践中,凡是遭遇严重震灾,急需救援时,总是人民子弟兵——解放军冲在最前面,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承担起抗震救灾主力军的重责。其实,当出现洪水等其他巨大灾害时,也都是亲人解放军帮助受灾众,一次又一次取得抗灾的胜利。可是,第八讲也谈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里高楼大厦越来越多,万一遭遇强震,倒塌的废墟重重叠叠,有的很难用双手搬动,有的还不能使用普通工业用的吊车、推土机等重型机械,因为重物勾连着重物,里面可能还有生命。需要经过专业救援培训的专业队伍,使用专用工具实施救援。第八讲介绍了国际上的一种流行做法,建立专业紧急救援队,在联合国现场搜救协调中心(OSOCC)的协调下,实施国际紧急救援。
  我们国家的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中国国际救援队)于2001年成立,按“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组建,配备了搜索、营救、医疗、通讯、动力、车辆、个人防护、后勤保障等8大类360余种23400余件套专用装备。至今,这支年轻的队伍已经奔赴新疆(伽师—巴楚6.8级与昭苏6.1级地震)、阿尔及利亚(北部6.9级地震)、伊朗(巴姆7.0级地震)、青海(雪崩)、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西9.0级地震海啸和中爪哇6.4级地震)、巴基斯坦(7.8级地震)等8个灾害现场开展了很有意义的紧急救援活动。不仅在阿尔及利亚、巴基斯坦等地救出了幸存者,在各震灾现场救治了大量伤员,体现了中国政府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而且与受灾国人民加强了友谊,进一步为我国在国际上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做出了贡献,在国内外受到一致好评。图9-11和图9-12是中国国际救援队在阿尔及利亚和巴基斯坦地震现场实施救援的两张工作照片。
图9-11 中国国际救援队在阿尔及利亚救援的一张工作照片
图9-12 中国国际救援队在巴基斯坦重灾区西北边境省巴拉考特镇成功发现
并救出两名幸存者,照片上救出的女青年名叫KHATOON,26岁
  2001年以来,天津等近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同样的原则组建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有些重点城市也建立了救援队伍。有的已在当地发生的其他灾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2005年8月12日成都市太平园家俬城旁一幢楼房垮塌,四川省地震部门与四川省武警消防总队联建的四川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迅速出动,成功搜救出18名被压埋人员(10名伤员,8位死者),受到省市政府和公众的好评。图9-13是当时的一张工作照片。
图9-13 四川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成都太平园家俬城旁
楼房垮塌废墟中抢救伤员的工作照片
  国家和省、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建立,填补了我国缺乏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伍的空白,在将来的地震灾害救援活动中必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过去那种眼睁睁看着巨大的预制板压着人,没有办法救出来的状况已经得到明显改善。但像唐山大地震那样的大灾难,仅靠几支几百人的专业救援队,显然是不够的。解放军依然是抗震救灾的主力军,自救与互救仍然是基础。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平时通过学习、培训和演练,提升志愿者也带动了周围众学习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全社会参与,把各方面力量都调动起来,才能把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做得更好。
  地震应急避难场地 在以往的一些震灾调查中,常看到或听到这样的不幸消息:受灾众从室内跑出来,沿着墙跑,被砸死或受伤,或者已离开大楼,但在不远处歇息,因又一个主震,或强余震,楼房倒塌而遇难。因此,一些多地震的发达国家早就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地的建设。如日本东京等大城市,早把一些公园、广场规定为地震避难场所,而在餐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标示出明显的安全通道。近年,中国也在努力推进这一项工作。例如,首都北京在建设和规划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时,率先建设应急避难场地,且举行了地震应急工作模拟演练。北京各区县还建成20多处应急疏散场地。不少省市已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的建设规划中,正努力推进这项工作。
无法下载应用程序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