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大全]》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大全]》
为加强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确保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制度正常运转,结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和我院实际,就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经医院党委讨论研究,特制定本处理办法:
一、医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至100%的。
1、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知道住院人员系冒名的非参保人员,不制约,不举报,仍为冒名者提供方便,帮助冒名者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首诊负责制,以种种理由推诿患者入院或随意为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随意放宽入院条件,将门诊人员收入住院或故意拖延住院天数的。
3、医院医保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不加以制止纠正,默许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和不合理的医疗方案,加重患者和基金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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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我院发出的通报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查存在问题的根源,而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5、有关科室组织医务人员涂改已形成的病历资料,并以本医院的名义向县医疗经办机构出具伪证的。
乔迁对联大全6、医生利用工作之便,为非参保人员患者搭车开药,并将搭车开药的费用加入参保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中或将基本医疗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的。
7、医生在收治参保患者时,开人情处方、大处方,不按基本医疗住院政策规定限量用药,或在使用乙类和自费目录药品时事先未征得患者及亲属同意签字擅自使用,与患者及其亲属发生费用负担纠纷的,或使用与本疾病无关的药品的,虚开药品为患者减门坎费的,或未做药敏试验,盲目给患者使用大剂量、多项抗生素并用,或不执行基本医疗用药要求,直接使用限病种抗生素和高档抗生素,仅抗生素费用一项超过双方协议约定比例的。
8、医生向参保患者极力推销使用进口或高档医疗器材,诱导患者医疗消费,或与患者及亲属一道故意拖延办理出院手续,有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9、有关科室默许参保患者挂床的。如何夜间模式切换
10、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忽视国家物价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擅自分解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二、下列情况,处以20%至100%的,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1、有关科室当年因医疗费用超标问题或相似问题曾受到临沂市社保处及临沂市卫生局点名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的,以费用超标金额为基数,按20%至100%处以,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2、有关科室在收治医保病人中,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连续两年超过双方协议明确控制标准,且责令整改没有成效,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合理现象比较明显的,取消该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点名通报批评的同时,除全部追回套取的医疗费用外,并按套取金额数的3至5倍处以违约金,直至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有关医务人员构成犯罪的,由本院申请司法处理:
1、有关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集体编造病历,住院资料,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本院负责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违规违纪的行为不采取积极的组织措施,包庇纵容违规违纪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或帮助其开脱责任,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公愤的。
3、医生在参保患者中发生人为的重大医疗事故,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中引起了强烈不满,参保人员要求取消定点医院资格的。
4、相关科室及相关科室人员违反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法规行为的。
日照仁爱风湿病医院院务处
xx年4月份
第二篇: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一、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成都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
1、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或超剂量配(售)药品,擅自更改外配处方;
2、违反药品价格政策;
3、向参保人员出售假药、劣药;
4、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套取现金;
5、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支付主副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费用;
6、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重阳节祝福老人的健康吉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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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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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账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6、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7、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检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第三篇:医保违规处理制度医保违规处理制度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执业医师医保政策》培训手册的相关规定,针对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制定如下违规处理规定。
1、临床医生应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处方管理、用药范围的规定,合理选择诊疗项目,合理确定用药。
2、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支付标准的规定以及物价部门确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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