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74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74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属性
现在什么专业好∙【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23 伤感个性签名女生冷淡
【文 号】
【施行日期】2020.09.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五寸照片是多少厘米【时效性】现行有效
帝血弑天加点【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七年级数学教学计划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7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政策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作为主攻方向,精准施策,努力保障农村贫困众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成就。一是基本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个主攻方向,截至2019年底,消除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保障贫困人口就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二是建立制度化的分类救治机制,显著改善贫困众健康状况。针对大病,按照“定临床路径,定定点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管理”的原则,实施专项救治。针对慢病,重点对高血压等4种慢病患者优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规范管理,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三是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健康环境。实行专病专
防,以“三区三州”为重点区域,针对包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一地一策、一病一策,开展综合防治。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重点人健康水平。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提升健康素养。经过努力,全面补齐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短板,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明显改善,实现了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并累计使近1000万户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成功摆脱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政策、资金、项目,持续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医院全部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范围,支持指导地方全面推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移民搬迁安置点临时医疗点,解决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的问题。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15 亿元支持约6500 个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其中安排722 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2086 个县级医院建设,安排145.
8 亿元,支持1450 个县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带动基层和贫困地区医疗水平的整体提高。截至2019年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空白点”全面消除,832个贫困县每个县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其中811个县至少有一所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668个县有一所县医院达到二甲,贫困众常见病、慢性病基本能够就近获得及时诊治,健康状况和健康公平性持续改善。
  (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策供给。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健康扶贫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方案》,鼓励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卫生健康人才,通过完善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政策,鼓励人才“留得下”、“干得好”。倾斜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非常设岗位,专门用于招聘派驻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通过引才缓解基层医生紧缺等问题。对没有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带动作用,通过巡诊派驻、“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解决基层人
才匮乏问题。二是加强培养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紧缺人才培训和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持续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满足832个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人才培养需求,同等条件优先招收。2010年以来,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累计支持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培养全科医生10万余人,初步缓解贫困地区人才紧缺困境。三是深入推进对口帮扶工作。组织1007家三级医院与1172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累计派出超过8万人次医务人员开展蹲点帮扶,帮助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医疗专家服务团,动员组织包括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各类专家人才深入农村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巡回义诊、人员培训、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帮助贫困地区众解决看病难问题,并为当地培养培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三)关于强化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障等机制。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我国已构建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并已实现制度全覆盖。根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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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的实施意见》,乡村医生可根据就业状态,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应按时足额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医护人员,可以按照当地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保险的,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理档次缴费,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将来的养老待遇水平。在工伤保险制度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条例授权各地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参保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
  (四)关于强化因病致贫贫困人口救治。努力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是健康扶贫的重要任务。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来,我委配合国家医保局,持续加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是巩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作用,持续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2020 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 元,达到不低于550 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各地进一步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强化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减轻慢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二是稳定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对大病保险资金划拨,用于统筹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2020 年,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并在脱贫攻坚期继续稳定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政策。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落细分类资助困难众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给予补贴,对个人负担较重的实施倾斜救助。同时,指导各地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据统计,2019 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 9%以上,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接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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