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泾河源镇高速公路服务区补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app store无法连接怎么解决∙【公布日期】2020.03.31
∙经典英语签名【字 号】宁自然资发〔2020〕67号
∙【施行日期】2020.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杨花落尽子规啼关于泾河源镇高速公路服务区补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批复世界粮食日是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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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自然资发〔2020〕67号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泾河源镇高速公路服务区补缴新增费的请示》收悉。经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5次厅务会研究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定额标准,调整原批准的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依法供地。
二、同意你县按照现行标准补缴0.7325公顷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会计基础教材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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