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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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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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公布日期】2020.10.28
教师节祝福语精选【字 号】关府发〔2020〕12号
【施行日期】2020.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哈尼雅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如何设置u盘启动关府发〔202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家人名字叫什么好
  2020年10月28日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78”网中连接都香高速和汕
昆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该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高速公路顺利建设,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依法征收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5〕17号)、《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24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安府发〔2013〕12号)等法律法规,参照纳晴、六安两条高速,六枝、安龙、贞丰等县区和“都香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补偿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在关岭自治县境内的用地,以县为单位统一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以《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调整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安府发〔2017〕9号)为标准。(详见附件1)
  (二)使用土地的原则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永久性征地和临时用地必须遵循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按设计要求使用土地的原则。能用未利用地的,不用农用地;能用劣质耕地的,不用良田好土;能用一般耕地的,不用基本农田。不占或少占林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及黔林资通〔2016〕192号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规定使用林地;使用土地涉及自然保护地,必须符合自然保护地规划,如不符合自然保护地规划,由项目业主编制影响专题报告,并经报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需征收土地上有古树名木大树的,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征地补偿范围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建设工程征地补偿范围包括永久征地、工程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用地。永久征地包括高速公路正线用地(匝道、联络线等用地)、管理服务设施用地、收费站等其它管理用地、专项设施迁建用地(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其它专项设施等迁建用地)。临时用地包括临时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放场、临时施工便道、临时工棚及工程建设中取土(石)场、弃渣(土)场等。
  (四)统一征地工作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建设项目严格依法征收、征用土地,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号)规定,县人民政府成立由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住建、交通、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征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或委托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关岭自治县境内项目工作指挥部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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