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科技学院怎么样∙【公布日期】2020.12.22
∙【字 号】湘交养管规〔2020〕15号
∙【施行日期】202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抖音极速版怎么发布自己的作品∙【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交养管规〔2020〕1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空调h5是什么故障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2日
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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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省高速公路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下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湘政办函〔2019〕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旨在按照政、事、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和精简、统一、高效的总体要求,明晰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与路产管理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协调有力、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一路多方的职能作用。
第三条 省交通运输厅及所属省公路事务中心,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积极履职、密切协作,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确保高速公路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条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职责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性标准;
(二)负责指导监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市州行政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按程序调用市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三)组织拟定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与协调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工作;三月三是啥节日
(五)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六)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市州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之间的路政管理协作较大争议问题的解决。
第六条 省公路事务中心: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性标准;
(二)协助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拟定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四)负责高速公路重大案件和跨市州行政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路政许可相关事务性工作,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六)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指导、监督工作;
(七)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市州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一)宣传、贯彻执行涉及辖区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性标准;
(二)负责辖区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
执法工作;
(三)承担经合法审批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辖区高速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四)管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指导、监督辖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路产巡查、路产保护、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监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维持和路政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
(六)负责处理辖区高速公路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等工作的投诉举报;
(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高速公路重要路政工作任务的开展;
(八)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性标准;
(二)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路产保护及理赔,建立健全路产档案;
(三)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路产巡查、监控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等日常工作;
(四)负责所辖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对货物运输车辆称重检测和违法超限运输劝返工作;牛羊肉价格
(五)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向市州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时移送所辖高速公路路政违法案件线索;
(七)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及相关统计数据收集报送工作;
(八)承担所辖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检测相关数据汇总、报送及相关对接工作;
(九)协助配合市州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货物运输车辆超限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办理所辖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现场勘察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路政协作相关工作。
第九条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除承担本实施办法第八条职责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一)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及相关统计数据收集、汇总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承担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检测数据收集、汇总报送及与部、省、市治超信息平台联网的对接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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