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的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8.06
【字 号】第1518号
【施行日期】2021.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的公告
第1518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15号)要求,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经相关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并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6日
 
附件
 
运动员宣誓词
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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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15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提高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各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前期工作、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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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导则主编单位: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
  本导则参编单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城乡建设研究所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唐榕滨 孙蓬鸥 宿明哲 张海峰 徐 伟
  李子军 王文英 赵东远 姜海洋 郑志平
  宋常君 沙立军 曹国庆 杨 镇 岳晓晶
  吕 旸 姚可忆 薛丽丽 阴雨夫 石开明
  邢海滔 周 坤 盛科研 孙力斫 李达理
  马海韬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徐秋芳 孙勇 陈建华 许海春 尹冬梅 张宇
  尚庆海 崔林 李弘范 李晓静 赵云鹏
 
目 次
  1.总 则 
  2.基本规定 
  3.前期工作 
  4.基础类改造 
  4.1 外墙保温及粉刷 
电脑经常死机  4.2 屋面保温及防水 
  4.3 楼道公共部位整修 
  4.4 给排水设施 
  4.5 供电设施 
  4.6 道路交通 
  4.7 供气设施 
  4.8 供热设施 
  4.9 小区照明 
  4.10 消防救援及设施
  4.11 小区安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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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 小区通信设施
  4.13生活垃圾收集及公厕修建
  4.14 线缆梳理 
  5.完善类改造
  5.1 景观绿化
  5.2 加装电梯
  5.3 无障碍及适老设施
  5.4 停车库(场)
  5.5 电动助力车及汽车充电桩
  5.6 文化休闲设施
  5.7 体育健身设施
  5.8 其他设施
  6.提升类改造
  6.1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6.2 智慧化改造
  引用标准名录
 
1.总 则
护肤品品牌  1.1 为切实做好黑龙江省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以下简称:小区)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黑龙江省区域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楼体。
  1.3 小区改造技术工作除参考本导则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黑龙江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完善类改造力争做到“宜改即改”,提升类改造力争做到“能改则改”。
  2.1 基础类。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外墙保温及粉刷、屋面保温及防水、楼梯间粉刷及亮化、楼梯间窗更换,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照明、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2.2 完善类。以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小区绿化、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完善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桩、物流快递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以及居民专属部位的供热、供气、供水、排水、供电等管线和室外窗户的更换。
  2.3 提升类。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5G设施、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公共服务用房、应急避难场所,以及能够满足防灾防疫等应急设施。
 
3.前期工作
  3.1 小区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估,广泛征询小区居民意见;根据评估和征询意见结果制定安全合理、技术可行、经济适用的改造技术方案。
  3.2 收集整理小区的原设计图纸,与现场进行核对,明确小区的现状及变化;没有原设计
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小区,应对现场进行测量及踏查,明确各类管道及附属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其他相关条件,并调查、收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3.3 应结合小区周边环境和居民、社区、物业等相关单位意见,合理确定小区内每栋建筑的改造内容和改造重点。
  3.4 小区基本情况调查应包括小区用地规模、形成年代、改扩建情况、人口构成、建筑功能、历史文化资源、风貌特、管理与服务水平等。
  3.5 改造需求调查应包括现状居住满意度、建筑外墙和屋面存在问题及改造需求、建筑共用部位存在问题及改造需求、管线设施改造需求、公共设施配置需求、居民出资改造意愿、参与公共事务意愿、小区改造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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