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知识》模拟试卷【十一篇】
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知识》模拟试卷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三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体育教师工作计划>我这一生漂泊四海看淡了今朝(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后悔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知识》模拟试卷篇2
为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表现和
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组发〔2023〕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考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dnf不灭之王一、指导思想换挡
坚持党管干部,贯彻落实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以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全街广大干部队伍在“践行三高四新、奋力迈向北强”战略中展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沙坪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邓宜春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芳任第一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谢俊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满一斐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综合办、基层党
建办有关人员组成。
三、平时考核周期、对象
平时考核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原则上分别在每年第一、二、三季度末进行。年度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汇总进行。
考核对象为沙坪街道机关事业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和一般工作人员(包含政府雇员、纳入编外管理的三年过渡期大中专毕业生、参照事业编待遇的退役士官)。小红旗图标怎么弄
四、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立足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评价标准,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性评鉴。
(一)共性指标
由“德”、“勤”、“廉”三个方面内容组成,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二)个性指标
由“能”、“绩”两个方面内容组成,通过明确考核对象的责任,体现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胜任工作岗位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具体详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标准表》(附件1)。
五、平时考核程序
(一)明确目标任务。主管领导于每月5日前明确考核对象当月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根据领导安排及实际情况对当月工作任务进行铺排、细化,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当月工作目标部分。
(二)个人工作纪实。考核对象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按日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4日前据实填写《开福区沙坪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报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量化计分。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制定的平时考核指标量化标准表,对考核对象的《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进行复核,计算得分(占总分比40%),报主管领导。
(四)主管领导审核评鉴。主管领导作为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考核对象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表现、众评价以及《平时考核登记表》登记情况,在季末进行审核评鉴,按照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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