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进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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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进出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室进出管理制度(通用11篇),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室进出管理制度1次北固山下 赏析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馆藏档案资料安全完整,数量准确,质量达标,做到入库、出库手续完备,管理、利用流程明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档案入库管理
(一)各类档案入库前,需由各科室业务人员相互检查卷宗质量,填写“档案入库登记表”,将归档卷宗交业务科室负责人抽检;业务科室负责人应按归档要求和技术标准对预入库卷宗
的整理情况和管理系统中卷内条目著录情况进行对应检查,确保归档卷宗规范、达标;档案馆负责业务工作的副馆长应核对抽查情况。各检查环节经手人在“档案入库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向库房管理人员办理档案入库交接手续。
(二)库房管理人员应依据“档案入库登记表”中所列目录,对入库卷数和卷内文件条目逐一清点、检查,保证100%准确无误后,在“档案入库登记表”上签字。“档案入库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接人员各持一份留存。
(三)在档案入库上架前,库房管理人员应对案卷进行杀虫灭菌、防尘、防霉处理。
(四)库房管理人员应按档案排架规则,将入库档案依次上架,并做好密集架指示牌的更新或更换。
第三条档案出库管理
(一)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出档案,应由调档人员持单位证明、介绍信或《调档函》到档案馆库房管理部门填写《档案出库使用单》,写明使用目的,由库房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方可调出使用,但原则上不允许将档案移出档案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库存档案拿出
库
(二)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需要从库房提档时,要严格按照档案出库手续,填写档案出库的时间、类别、档号和数量;库房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出库档案目录无误后,交接双方在《档案出库使用单》上签字并各留存一份。
(三)涉密档案出库时,调档人员除持单位证明到档案馆保密库房填写《档案出库使用单》外,还需经档案馆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方可提档。
第四条库房管理人员有责任告之调档人员按要求管理好档案,不得出现任何违反国家档案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调档人员归还档案时应履行登记手续,库房管理人员需认真仔细清点归档数量,核对档号和卷内档案完整情况,检查档案实体有无损坏、涂改、污损、抽拆、增删、丢失等,确认完整无误后,方可归入库房。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档案馆负责人,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第六条库房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出入库登记台帐,并长期妥善保管,留馆存查。
第七条若发现调档人员有损坏、涂改、污损、抽拆、增删、丢失档案等违反国家档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立即报告学校档案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单方面提出离婚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室进出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登记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明确职责,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需要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管理的原则,企业登记档案的管理要接受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各类档案材料,保护档案材料完整与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为本局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卷发如何盘发第二章 登记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组织、整理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五条、登记档案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变更、注销形成的材料、企业年检报告书及日常监督管理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归档时间:登记档案材料在登记程序完结,电子扫描、书式登记档案装订后由登记人员移交给企业档案专管员,专管员接管后及时编制档案号归档。
第七条、归档要求:档案室归档的案卷,要按规定的次序进行系统排列,编写案卷顺序号,以固定案卷的存放位置,同时要 1
编制案卷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以便查。
第三章 登记档案的保管
第八条、登记档案实行集中归档保管。
第九条、登记书式档案由登记人员负责装订,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填写《登记档案移交登
记簿》。
第十条、档案的安全保护。
(一)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库房内档案设备排放布局合理,档案存放整齐有序;
(三)库房内要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鼠、防高温和强磁”,管好电源,严禁吸烟、存放易燃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一条、档案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录。
第十二条、对损坏和模糊不清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
如何申请第十三条、对接收和借阅、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
第十四条、档案工作者在调离时,要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与接收人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四章 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五条、要发挥企业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第十六条、非本单位查档人员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并填写《登记档案查询登记簿》注明查档人身份、查档范围和目的,方予接待。
第十七条、本单位人员借阅企业登记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并填写《登记档案借阅登记簿》方可查阅。
第十八条、档案资料不予外借使用,如特殊情况非借出不可,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不得超过三天,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关爱他人
第十九条、查阅档案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拍照、复制和互相转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查档者取证档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手抄、打字、复印、拍照等),经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条二十一条、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在阅卷时不准喝水,以免损坏档案;要注意档案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第五章 档案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条、维护党和国家机密安全是档案工作者的重要职责,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纪律,遵守《保密原则》,增强保密观念。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的不记,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员前谈论档案中涉及企业保密情况的有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登记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对不符合正当手续的利用者,不查档不借档。
第二十五条、登记档案管理人员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外,不准带领非本局档案工作人员出入库房。
第二十六条、登记管理人员借阅卷要坚持随用随提,下班时应及时入库,未使用完毕的,可暂入柜或抽屉并上锁,严禁堆放在桌面上。
第二十七条、接受本局及上级机关和保密局的监督。
第六章 登记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有关登记档案管理的规定,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第二十九条、监督指导本部门形成的登记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
第三十条、对登记管理中已形成的登记档案在立卷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的科学分类、加工、整理和保管。
第三十一条、严格遵守,搞好保密保卫工作,维护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三十二条、积极主动地开展登记档案的利用工作,编制检索工具和各种参考资料,主动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提供严密有序的便利条件。
分付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工作中各个环节的保密。
第三十四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和有关的登记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室进出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应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情况。
二、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一般包括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基本情况和考核结果两方面的内容,登记的主要内容为培训类别、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成绩、培训考核情况等。
三、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应及时载入干部人事档案,干部本人应主动向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
四、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的培训记录,作为干部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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