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为什么离婚制度是带电的"高压线"吗
制度是带电的"高压线"吗?
发布时间:2021-07-17
反腐倡廉,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是,怎样执行?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受错误思想的影响,执行制度走了形,变了样,把制度当成“变形金刚”,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容易落实的就落实,不容易落实的就不落实,或者随意“变形”。
哪个美白产品效果好淮南美食 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中国是一个人治社会、人情社会,没有法治环境。即使建立了制度,也无法执行。因此对于制度,有的言在法中,行在法外,我行我素,随意变通;有的习惯于按土章法、土政策办事,搞法外之法;一些领导干部“好人主义”泛滥,在处理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往往是板子高高扬起,轻轻落下,不痛不痒,制度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
制度难道真的如有些人认为的“处处高压线,常常不带电”吗?
尊重制度,就是尊重规律;不尊重制度,就是违背规律。“处处高压线,常常不带电”的怪现象,反映了执行制度的缺失。其实,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缺少应有的约束,就会成为不带电的“高压线”,空有其表,“触电”者无事,只能“吓吓人”。领导者“触电”无事,其他人可能会效仿,就很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违规违纪现象,也可能导致腐败现象频发。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加大执行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人人不敢触动,那么就会减少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确:
制度是碰不得的高压线。各种制度就像“高压电线”一样,不管是已经身居要职的省部级,还是基层普通的乡镇干部,对谁都一视同仁,谁也不是绝缘体,胆敢有人违反,拿自己“玩火”,一定会被“高压电”击穿,付出沉重代价。2021年12月29日中国首次发布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显示:2021-2021年,中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4万多件。仅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件,结案1328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70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66人,还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2021年有先后16名省部级干部落马,2021年则有11名名省部级高官被判刑。因此绝不是有人说的“制度是高
五一法定假日是几天假压线,处处不带电”。恰恰相反,制度就是高压电,处处都带电。制度一旦制定,要求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不能越雷池半步。中国移动积分商城首页
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防护网。正如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所说:“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的存在。”一旦制度缺失,权力就会扩张,最终导致失控。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典型的案例——武大窝案。武汉大学的后勤系统里,部长、副部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一批干部纷纷倒下。在谈到这一现象时,该校的一位老教授说:“最近十余年,高校人数、规模数倍于以前,却没有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健全而完善的财务等管理制度,很多人想不腐败都很难。”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持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特别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查办大案要案、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纠正损害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我们看到经济类案件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突出;窝案串案明显增多;领导干部与配偶子女串通进行腐败活动;作案手段隐蔽性加强。损害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以几个突
出表现:有的不正之风从个人行为衍化为部门和团休行为;损害众利益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问题;一些人搞损害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想方设法地钻法规制度的空子;有的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制定的规章、制度打国家政策的“擦边球”,这些都与投融资体制、招标投标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还不完善密切相关。制度是一把标尺,它不仅能指导你怎么干,还可以检测你干得怎么样。从干部权力监督的具体意义上来分析,制度首先使干部的权力监督有法可依,有利于干部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始终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因此,干部监督的主体是广大党员和人民众,干部监督的客体是干部手中的权力,这是清晰明了的法理关系。可在实际生活中,人民作为权力主人对委托给干部的权力却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其根本原因是人民监督没有制度保障,因此,人民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只停留在理论中、文件里、口头上,始终落实不到实处。只要我们建立了监督的各项制度,就可依照制度进行评价,从而是监督工作客观而且务实。一方面,使被监督者始终处于监督之中,不敢贸然滥用权力;另一方面,使监督者有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干部行为,确保监督的有效性。所以说有一个好的党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对反腐倡廉固然重要,但制度却具有根本
性的作用。制度科学、严格、合理、完备,就容易使领导干部自觉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地遵守制度,自觉地接受众的监督。
制度是维持秩序的红绿灯。一提起“红绿灯”,人们会自然地联想到马路上那昼夜闪亮的“红绿灯”,它起着维持路口安全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试想,在繁华闹市的十字路口,如果没有“红绿灯”的指挥,车辆和行人交织在一起,那将是怎样的混乱场面,将会出现交通堵塞,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同理,制度就是预防安全事故的“红绿灯”,有些领导干部平时没有“红绿灯”规则意识,等到闯了红灯,灾难临头了还狡辩。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声泪俱下地说自己不懂法,“如果知道是犯罪,我不会置省委书记这个重要的职位而不顾”;湖北省黄石市原市委书记陈家杰曾忏悔说:“虽然曾任政法委书记,但从未认真学习过法律,是一个十足的法盲”;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执行庭原庭长王启善的忏悔:我虽为法官,却是一个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不管你怎么狡辩,触犯了规则,就必然受到规则的制裁。因此只有认真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才能有效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
反腐败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别出心裁,相继发明了反腐扑
学乐器克、廉政彩铃、廉政自律保健操、廉政三字经、廉政保证金、小眼睛盯大眼睛、家庭廉政壁垒等反腐新举措,但我们说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遏制腐败的关键是——权力制约权力,几条短信、几次家庭对话、几场自我提醒,是不可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因此,对于反腐败来说,措施并非越多越好、招式也并非越怪越好,只有从制度构建上真正筑牢了反腐的“铜墙铁壁”,才能防患于未然。《商君书》中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罗尔斯将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等”。虽然中西各种流派表述不同,但都含有一个共同的理念,那就是制度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程,反腐败制度更具有根本性。
制度是高压线,制度是防护网,制度是红绿灯,不能轻视制度、忽视制度,甚至蔑视制度、违背制度。我们党长期致力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但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腐败案件易发甚至频发高发,从查处的一系列
大案要案来看,都是不执行制度、违背制度所致。因此,要想有效遏制腐败,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制度,千方百计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