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定(2022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2.01.27
∙【字 号】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0号
∙【施行日期】2022.01.27
∙【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
鱿鱼怎么处理∙【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大机关
正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10号)蚍蜉撼树什么意思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定》已由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7日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定
(2005年2月1日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21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定>的决定》修正
2022年1月27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为了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以下简称代表议案)的有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代表议案,是指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
第三条 代表提出议案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为代表议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市人大专门委员会、
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单位以及本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为代表酝酿、准备议案提供服务;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应当根据职能分工,做好代表议案的审议工作和相关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代表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下列事项:
(一)制定、修改、废止或者解释本市的地方性法规;
(二)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的有关事项;
(三)需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或者批准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下列事项不应当作为代表议案提出:
(一)中央、自治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应当由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的事务;
(四)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
泉州开元寺 (五)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事务;
(六)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代表议案应当一事一案,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议案专用纸,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并有领衔代表和联名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七条 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代表议案,应当说明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一般应当附法规草案。
废止、解释地方性法规的代表议案,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八条 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充分酝酿并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第九条 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代表应当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送交大会秘书处。逾期提出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大会秘书处应当对代表议案进行整理、分类、分析;对不符合议案基本要求的,可以建议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修改、完善或者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代表议案,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第十条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向附议代表提供议案文本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方式,使附议代表了解议案内容。附议代表应当在审阅议案文本并同意后,签名附议。有条件集体讨论的,应当经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联名提出。
第十一条 在大会主席团决定代表议案处理事项前,领衔代表可以撤回所提议案。人民的名义下载 mp4
撤回所提议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大会秘书处提出,并通知联名附议的代表。
第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进行审查。
议案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由上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从本届代表中提名,经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变动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通过。
第十三条 代表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由大会秘书处先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送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对闭会期间提出的符合议案基本要求的代表议案,属于法规案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其他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在大会会议举行时送交大会秘书处,与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一并处理。
第十四条 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议案审查的情况,经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后,提出代表议案处理意见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议案可以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议列入大会会议议程;
(二)建议闭会后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三)建议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四)需要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其他建议。
第十五条 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的代表议案处理意见报告由大会秘书处印发全体代表。
第十六条 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代表议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大会主席团可以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那年花开月正圆结局是什么
如何提高学习成绩 在代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的,经大会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代表议案,在交付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书面要求撤回所提议案的,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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