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管理制度
刑侦部门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伤、被刑讯逼供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规范办案场所
对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的办案场所进一步规范,询问室、讯问室等办案场所一般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办案场所内必须安装安全防范装置,不得放置可能被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相关的过道、窗户必须有防止被调查对象、犯罪嫌疑人坠楼的设施。
  二、规范办案程序
对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的讯问、询问工作进行一步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律在办案场所进行,严禁在办公场所或者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进行,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询问被调查对象或者证人,可以到被调查对象或者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
漂洋过海来看你结局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被调查对象或者证人到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或者办案场所接受询问。讯问、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规范强制措施
对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的强制措施进行进一步规范。对罪行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采取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确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必须交由犯罪嫌疑人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严禁在办案场所、办公场所或者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执行监视居住措施。确有必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须交由看守所羁押,严禁把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办案场所、办公场所或者其他场所。
    什么样的职业最危险四、规范看押工作
对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的看押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特别是在犯罪嫌疑人吃饭、如厕、休息时,必须由办案人员负责看守,不得只让协勤人员负责看守。
    2022年是第几个母亲节五、规范权力义务告知工作。
对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的权力义务告知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义务,不得夸大犯罪后果,不得恐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密切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绪、心理变化,对有过激反应苗头的,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六、规范权益保障工作。
对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的规范权益保障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严禁以协助调查取证等名义变相限制、剥夺证人的人身自由,严禁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严禁以监视居住等名义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
  七、强化教育工作。
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要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办案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对新参与办案的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专门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
  八、强化办案责任人制度。
译文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要对所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明确责任人。对每一起案件,办案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并制定、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要承担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九、本规定由XXZ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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