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女人已经永远逝去时,这位英勇无畏特工,此时无声地哭了出来……
这就是2006年《皇家》上映时,人们所看到的丹尼尔·克雷格所塑造的崭新的007形象。许多忠实粉丝惊愕地发现,这部片子完全颠覆了他们以往对007的认知:昔日那个衣冠楚楚,配着《统治吧,不列颠尼亚!
硬汉派侦探小说
从低俗小说到富有影响力的文学类型
文|李思达
去,随后与敌人进行了一场例行公事的激烈战加格斗。作为主角,邦德当然一如既往地只身就打败了所有敌人,还让叛徒也葬身水底。但大获全胜的邦德却没有感到任何喜悦,他只是疯狂机械地做着心肺复苏,试图让那个背叛他的女人起死回生。当他意识到这一切只是徒劳,那个让他爱恨交织
2
00X 年,威尼斯。
在经历刻骨铭心的一夜后,拥有传说中杀人执照的英国特
工007,也就是詹姆斯·邦德醒来发现,昨晚那个和他激情缠绵的枕边人,居然是为对手效力的内奸。为了不让她把自己冒着生命危险赚到的巨额资金送到之手,邦德匆匆追了出
COVER STORY
(Rule, Britannia!)》的BGM就能毫发无损打败所有邪恶敌人的邦德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不时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还会被普通保安一托打到地上爬不起来的衰哥;而过去系列中那个英俊潇洒,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风流浪子特工,在该片中成了一个为伤害自己的女人而痛哭流涕的痴情男。敏锐的影评家立即指出,这是007系列重大的形象转型,传统上那种完美绅士形象的007时代已经过去,今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更有血有肉,也会受伤,也会挫折,一个看上去更加平凡的硬汉邦德。乔迁新居大吉吉利话
人们会接受这种形象的转型吗?答案是肯定的:《皇家》以全球大卖的优异票房成绩证明,观众
不仅完全接受硬汉派设定,还对此如醉如痴。正是因为有了大众的背书,在随后的《量子危机》《天幕危机》等影片中,丹尼尔·克雷格饰演的这种不苟言笑,时常身涉险境,在和敌人搏杀中总是拳拳到肉,搞到血肉模糊的硬汉邦德,才能逐渐取代以前那种完美特工,成为现代007的主流形象。
是老中医仅用不到半个世纪,007的电影形象就完成了从优雅完美的绅士到铁血柔情的硬汉的转变。但这种转换或许并不是偶然。事实上,作为间谍题材的007形象的这种转化,恰好翻版此类形象的来源——硬汉派侦探小说所走过的历程。纵观侦探小说发展的历史,也是从最开始福尔摩斯、波洛这种衣冠楚楚、温文尔雅风格开始,随着时间推进和社会现实的变化,涌现出了另一派截然相反的侦探类型——粗犷铁血的硬汉,更为巧合的是,从经典传统型侦探福尔摩斯到典型硬汉派侦探山姆·斯佩德(Sam Spade),两者出现的时间间隔差不多刚好也是50年(1887《血字的研究》—1930《马耳他之鹰》)。
大都会的阴暗面:
硬汉派诞生的社会背景
1888年,当时的国际大都会伦
敦发生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犯罪事
件:在城市东部贫民聚集的白教堂区
(White chapel),短短三个月内密集发
生了至少五起针对的虐杀案件。
警方调查发现,这几起案件的凶手为
同一人,而在连续犯罪期间,凶手还十
分嚣张地主动向警方写信挑衅,这就
是犯罪史上著名的“开膛手杰克”案件。
由于当时警方破案手段拙劣,刑侦技
术低下,最终此案成为一桩未破悬案。
百年以降,今天还有许多专家依然对
此案津津乐道,通过各种现代化手段
揭露论证他们心中真凶,而文艺界也
不甘示弱,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推出一
部以“开膛手杰克”为主题的作品。
抛开这起著名案件在犯罪史上的抢劫判几年
地位不谈,这桩发生在百年前伦敦的
重大刑事案件,对侦探小说来说也有
着不同寻常的象征意义——它实际上
是现实社会对经典侦探小说中那些优
雅侦探形象发出的尖锐嘲笑。要知道,
福尔摩斯几乎就诞生在同一时期(1887
年,《血字的研究》)。但很显然,这位出
身于上流社会的侦探虽然拥有超人的
智商,然而对下层社会的了解却仅限
于知道伦敦城有大把的流浪儿,他可
以用仨瓜俩枣的小钱打发这些可怜孩
子去收集情报。对这位侦探——或者
更准确地说,是柯南·道尔爵士——来
说,日不落帝国的都城伦敦是没有底
层人口的,白教堂区的贫民窟也是不
存在的,盛世不列颠尼亚是不可能有
毫无来由的恶性连环杀人犯罪的,就
算偶有杀人案件,那也不过是一场能
画魂变身卡让这些穿着定制西服的侦探从容不迫
推理,从众多线索中排除所有不可能,
最终揪出真凶的智力游戏。当然,真凶
自然也是有着迫不得已苦衷的……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大城市中结
构化贫穷问题及其导致的荒谬甚至不
可理喻的恶性犯罪现象,从某种程度
上来说本身就是近现代大都会的必然
伴生物之一,是工业文明的光明中不
可避免的阴影。就像“开膛手杰克”案
件一样,这桩连环案件的凶残表现形
式或许是偶然,但放眼当时伦敦,这种
恶性案件却几乎是一种必然:整个白
教堂区居住着几万名连英语都说不好
齐晋东欧和俄罗斯移民,他们收入微薄,在
难以想象的极度贫穷中生活。这里的
大街小巷整天游荡着无家可归的流浪
汉和流氓。一到夜里,数以万计的站街
女在街头巷尾游荡,为了几个糊口小
钱出卖自己的肉体,而伦敦的微薄的
警力根本无力覆盖这里——后世的文
学作品出现的那些罪恶之城、哥谭市
并不是什么无源之水,而是伦敦实际
存在过的现实。在这种贫穷与犯罪的
温床中培育着大都会的恶之花,无数
罪恶被隐藏在黑夜中,发生震惊理性
的上层人士的恶性案件,
仅仅是一个/《发现开膛手杰克的受害者》,插画,由
F·L·梅欧绘制。1888年7月到11月在伦敦白
教堂区(White chapel)密集发生了多起连环杀
人案,案件至今未破
时间问题。
社会现实迟早会到自己在文学中的代言人,在侦探小说中也是如此。虽然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这种经典侦探小说的大咖因为种种缘故,对这种涉及反映现代大都会阴暗面题材并不太关注,但这种题材作为现实的折射,迟早都会出现在侦探小说中,并且成为一个重要的流派。只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类题材故事并没有在侦探小说氛围浓厚的欧洲出现,而是在20世纪20到30年代,突然于大洋彼岸美国产生了井喷。这就是以达希尔·哈密特(Dashiell Hammett)、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等人为代表的侦探小说家创作的——硬汉派侦探小说。
硬汉派侦探小说:
在廉价杂志中诞生的流派
就像大多数成功的通俗文学流派一样,侦探小说也走过一条典型的逆袭之路:从最开始被高端文艺人士嗤之
以鼻,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恶俗之作,到后来影响力日益扩大,涌现出各种名家,最终开宗立派成为一种文学潮流。而硬汉派作为侦探小说中最硬核的一种类型,其发展更典型地呈现出这种特点。事实上,硬汉派从诞生那天起,走的就是一条简单粗暴爽文路线:内容上对暴力情毫不避讳,情节桥段设计三步一刺激五步一高潮,为的就是让当时那些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蓝领劳工们能够更快地沉浸到故事之中。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特别是在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流行起了一种“纸浆杂志”(Pulp Magazine,也被直接意译为廉价杂志)。顾名思义,这是一种纸张质量低劣得可怜,甚至只能用来打纸浆的廉价杂志。目标受众
也极其明确,就是那些没钱买书的蓝领糙汉,让他们能在做日结工作闲暇之余,用最少钱获得精神的消遣。
可想而知,对这些整天处于肉体疲劳中的蓝领糙汉来说,无论是福尔摩斯还是马普尔小,他们这种
上层人士整天不愁吃喝地玩优雅推理,甚至跑到荒岛十天半月不工作光度假的生活方式委实和自己相差太远,也根本激不起任何共鸣。这些糙汉最想看的故事,只有“退伍特种兵冷锋回到都市,面对罪恶以一敌千地逆袭”——由于此时离二战还早,美国海军陆战队只是弱鸡,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
里,硬汉派侦探小说中需要交代主角为何如此能打时,基本都是用从警队退役设定来解释。但不管是从海军陆战队还是警队退役,这些粗制滥造的早期美国“都市特种兵”故事已经具备了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一些基本特征:故事背景一定是在大都市;里面出现的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现实目的;而主角一定是游离在警察和黑社会正邪两种建制派势力之外,在夹缝中艰难生存,因为这两种势力往往会沆瀣一气……
正如网络小说平台竞争多了就会产生大站,网文竞争多了也会产出精品和“大神”一样。“纸浆杂志”竞
争最后似乎也产生了胜者:一本叫作《黑面具》(Black Mask)的半月刊,由于网罗到达希尔·哈密特和雷蒙德·钱德勒这两位硬汉派侦探小说“大神”,使得这本杂志名垂青史,成为硬汉派文学发源地。
虽然有人认为第一部硬汉派侦探小说的殊荣应该归卡罗尔·J·戴利(Caroll John Daly)。
他于1922年12月在《黑
/硬汉派侦探小说开山鼻祖达希尔·哈密特(Dashiell Hammett)。哈密特在从事写作之前曾当过
侦探,参过军,从事广告工作,这些丰富的生活经验为其写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成名之后,哈密特投身左派运动,成为坚定的反法西斯主义者并加入美共,为此遭受迫害还曾入狱4个月
/《黑面具》
半月刊封面
COVER STORY
面具》上发表了一篇小说《假冒的波顿·科姆斯》。在这篇小说中,戴利在文学史第一次塑造出了硬汉侦探的形象,之后又紧接着推出了同为硬汉派风格的《一切尽在诡计中》和《三特里》。只是很可惜,戴利虽然来得早,但文笔和才华却赶不上后来的两位硬汉派小说大神。最终,他和这几部小说都被哈密特和钱德勒的光芒盖过,成为少数的专门研究者才知晓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家。
在我心里从此永远有个你今天,大多数人们公认硬汉派开山之作是比《假冒的波顿·科姆斯》晚了7年的《马耳他之鹰》(The
Maltese Falcon)。这部由哈密特创作,直到1929年才开始在《黑面具》上开始连载的小说,一出场就以火爆的情节和紧张刺激的卖点吸引到读者的眼球:私家侦探山姆·斯佩德(Sam Spade)在旧金山的家中坐,结果锅从天上来,而给主角带来这口锅的,偏偏是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白富美。这项诡异的委托,让他的搭档赔上了性命,然而主角却偏偏和搭档的妻子有染,因此被警方怀疑为情杀人。在寻真相的过程中,山姆逐渐发现那位白富美客户也是满嘴谎言,诸多线索逐渐指向一个名为“马耳他之鹰”的中世纪皇家宝物。不过,这个所谓的皇家宝物只是一个赝品,最终所有人都只能不欢而散。
光看这个剧情,读者已经充分感受到此时硬汉派小说的爆文魅力:富有挑逗性的美女、诡谲的谋杀、可以让人直接财务自由的宝物……酒财气,几乎所有能让人肾上腺素狂飙元素都在小说中出现。不仅如此,哈密特居然还在这部小说中,给书中重要配角安排同性恋关系。即便是民风开放的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这也算得上是惊世骇俗了。
可想而知,拥有如此多爆款因素的问世之后自然是一炮而红。行动迅速,逻辑性强的私家侦探山姆,也成
为文学史上第一个硬汉派侦探形象。
自此之后,这种沉着老练,绝不拖泥
带水,但又不总有主角光环,时常也
会被揍得鼻青脸肿的侦探形象,就成
为硬汉派主角的基本配置。除了这部
小说之外,哈密特还创作了诸多硬汉
派小说,如《红收获》《瘦子》《暗夜
女子》《丹恩的诅咒》。不过,光凭这
部《马耳他之鹰》,就让哈密特在美国
文学史牢牢地占据了一席之地。时至
今日,硬汉派文学中的最高奖项之一,
还被命名为“马耳他之鹰奖”,由此也
可见这部小说的巨大影响力。
从不登大雅之堂到文学类型:
集大成者钱德勒
虽然硬汉派侦探小说诞生了,但
此时大多人还只是将其视为一种不登
大雅之堂的作品,甚至将其视为低俗。
这倒也不奇怪。此时硬汉派侦探小说
的读者基本都是一些只爱光看爽文的
人,这决定了硬汉派侦探小说本身
不可避免地充斥着各种暴力和情元
素。这种伤风败俗的小说类型,自然
为“正人君子”所不齿,将其视为洪水
猛兽大肆查禁和批判,自是当时美国
保守上层淳朴民风的题中应有之义。
/硬汉派侦探小说集大成者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钱德勒直到45岁才开始转行写侦探小说。在此之前他一直想靠严肃文学出道,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才不得不转型写侦探小说,但讽刺的是,他的严肃文学和诗歌无人问津,
反而是他看不上的侦探小说让其名利双收
不过在另一方面,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爽文创作模式,也是使得其日后得以翻身,成为正经文学流派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这类小说情节推进迅速,故事曲折刺激,极为适合被改编成电影。好莱坞很快就发现了这点,开始大量囤积硬汉派的IP,改编成电影剧本。拜资本的涌入之赐,硬汉派侦探小说虽然在早期屡遭批判,但还是坚强地生存了下来。当然,这仅仅是硬汉派小说得以延续的原因,这种小说类型最终能成为一个影响后世的文学类型,是和一个写手大神分不开的,这就是被称为硬汉派侦探小说集大成者,雷蒙德·钱德勒。
和哈密特相比,钱德勒这位《黑面具》另一台柱只能用“晚成”来形容。
比哈密特大6岁的钱德勒,直到1933年才创作了一篇短篇侦探小说——这年他都45岁了,而他第一部经典长篇《长眠不醒》出版时,钱德勒已到了知天命之年。不过,成名的姗姗来迟倒怪不得别人,主要还是钱德勒本人的问题——他也和柯南·道尔一样,一直以写严肃文学,特别是后浪漫主义诗歌作为自己的毕生梦想,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才不得不转型屈尊去写他心目中的“廉价小说”。即便是后来凭借侦探小说名利双收,钱德勒依然傲娇地宣称,自己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被别人称为侦探小说家。为了表示划清界限,他甚至四处宣称自己更喜欢英国。因为只有在这里,人们才
认为他“不是什么侦探小说家,而是一个重要的美国小说家”。只不过,后世对待他也和对待柯南·道尔一样,没有人对这位受过严格古典文学教育,精通拉丁文、法文、德文、匈牙利文的大才子的诗歌和严肃文学感兴趣,反而是对他“违心”创作的侦探小说大加赞赏,将他封为硬汉派集大成者。
钱德勒能后来居上地在硬汉派侦探小说封圣,对现代许多该类影视作品产生深远,自然有其原因。这绝不是仅仅是因为他也创作出一个经典硬汉派侦探形象:菲利·马洛(Phil Marlowe),更不是因为他的几部长篇都被改编成电影,获得更广泛的认可。比起这些来,
钱德勒对硬汉派侦探小
/1946年硬汉派电影《长眠不醒》(亦译名为《夜长梦多》)剧照。本片根据钱德勒同名名著改编,片中主角菲利·马洛由亨弗莱·鲍嘉饰演。在钱德勒的笔下,马洛虽然依然能破案,但他从未像福尔摩斯那样获得伸张正义的成就感,反而在面对爱恨、嫉妒、贪婪、仇恨这些人性带来的罪恶时,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无力挫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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