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权、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守权、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农业大学排名【案由】民事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审理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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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6.27 
【案件字号】(2022)辽04民终1191号  实习单位评语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尹立威何福苍韩雪 
【审理法官】尹立威何福苍韩雪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王守权;抚顺县金山殡仪馆 
【当事人】王守权抚顺县金山殡仪馆  河豚毒
【当事人-个人】王守权 
【当事人-公司】抚顺县金山殡仪馆 
【代理律师/律所】王学林辽宁荣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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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律所】王学林辽宁荣智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王学林 
【代理律所】辽宁荣智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王守权 
【被告】抚顺县金山殡仪馆 
【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据不足合法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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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查明】本院经二审查明,2015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王守权受聘于抚顺县金山殡仪馆从事灵车驾驶员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守权在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处工作期间,每月工资底薪2000元,值班费每日50元,每两日值班一次。2020年9月30日,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召开会议宣布包括王守权在内部分员工第二天不用来上班。2021年9月29日,王守权向抚顺市东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抚顺县金山殡仪馆支付经济赔偿金30250元、未缴纳失业保险造成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赔偿49107元、支付拖欠国家节假日三倍工资15125元、确认非法解除劳动关系。2021年11月11日,
抚顺市东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东劳人仲裁字【2021】第5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王守权的仲裁请求。另查明,2021年4月8日,该院作出(2021)辽0403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王守权与抚顺县金山殡仪馆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4民终1777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判决予以维持。另查明,一审庭审中,证人李某、田某、杨某、郑嘉琦均表示未见过《驾驶员岗位职责》。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本案中,抚顺县金山殡仪馆虽然提供了《驾驶员岗位职责》,但证人李某、田某、杨某、郑嘉琦均表示未见过该份《驾驶员岗位职责》,仅是听说单位不让管丧户要钱。抚顺县金山殡仪馆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的《驾驶员岗位
职责》经过了上述法定程序及用人单位辞退王守权前履行了相应的告知、公示义务等。在王守权不认可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情况下,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之规定,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属于违法解王守权。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之规定,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应支付王守权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2000元(2000元/月×5.5个月×2倍)。    关于王守权诉请的节假日二倍工资问题。本院认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经查,王守权作为灵车司机每两日值班一次(值班费每日50元),因此王守权关于工作期间有56天法定节假日未休的主张不符合实际,且王守权未提供证据证实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事实及节假日加班天数,故其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院对其该项诉请不予支持。    关于王守权诉请的失业保险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抚顺县金山殡仪馆未为王守权缴纳失业保险,属于抚顺县金山殡仪馆责任。但王守权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因此,本院无法支持其关于失业保险金损失的诉请。至于抚顺县金山殡仪馆未为王守权缴纳失业保险一事,王守权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主张相关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抚顺县金山殡仪馆支付其失业保险金损失。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一、撤销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2021)辽0403民初2151号民事判决;    二、抚顺县金山殡仪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王守权赔偿金22000元;    三、驳回王守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王守权已预交,减半收取5元,由抚顺县金山殡仪馆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王守权已预交,由抚顺县金山殡仪馆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抚
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9-21 02:29:16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5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王守权受聘于抚顺县金山殡仪馆从事灵车驾驶员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抚顺县金山殡仪馆有关驾驶员岗位职责第3条规定:“与丧户主动联系,宣传服务内容,拒收丧户馈赠,严禁‘吃、拿、卡、要’一经发现或接到丧户以及执宾投诉,一律下岗辞退。严守职业道德,善待逝者,尊重丧户,全方位为丧户服务”。该岗位职责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在开会时以口头形式向王守权等工作人员宣布。王守权在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处工作期间,每月工资底薪2000元,值班费每日50元,每两日值班一次。2020年9月30日,抚顺县金山殡仪馆因王守权多次向丧户索要财物,给抚顺县金山殡仪馆造成很大不良影响辞退王守权。2021年9月29日,王守权向抚顺市东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抚顺县金山殡仪馆支付经济赔偿金30250元、未缴纳失业保险造成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赔偿49107元、支付拖欠国家节假日三倍工资15125元、确认非法解除劳动关系。2021年11月11日,抚顺市东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东劳人仲裁字【2021】第5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
王守权的仲裁请求。另查明,2021年4月8日,该院作出(2021)辽0403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王守权与抚顺县金山殡仪馆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4民终1777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判决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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