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8.12
【字 号】京建法〔2015〕11号 魔力宝贝2转
【施行日期】2015.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欣然怒放什么意思【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京建法〔2015〕1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要求,加强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其性能、功能和安全性满足《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DB11/1028)等规范、标准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我市外窗工程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外窗工程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资料  (一)对外窗工程质量负总责,不得降低外窗工程质量,必须确保外窗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
  (二)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同一居住项目内,保障性住房(含自住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在外窗型材材质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的设计标准上应保持一致。男生服装搭配的技巧
  (三)结构施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外窗生产企业对设计图纸及外窗深化设计图纸进行会审,重点对本通知第二(二)条涉及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形成设计图纸审核确认记录。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变更洽商,需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在正式施工前办理合法有效变更手续。节约粮食的手抄报大全>告别
  (四)应将外窗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不得将外窗工程直接发包,不得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采购或安装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外窗。
  (五)外窗大批量进场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同一厂家、同一品种(铝合金窗、塑钢窗等)、同一类型(推拉窗、内开窗等)进场样窗的尺寸及分格、开启方式、型材材质、框料颜、玻璃种类和颜、玻璃及空气层厚度、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如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还应增加综合遮阳系数)、隔声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确认,并形成样窗确认记录。
  (六)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建科〔2008〕116号),在施工现场公示外窗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节能性能标识(如外窗取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应公示证书编号,如未取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应标注为无),并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七)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等。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外窗工程设计质量管理
  (一)设计单位应优先选用现行图集中标准规格尺寸的外窗,应优先选用现行《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中推广使用的建筑外窗及辅料,严禁选用现行《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中禁止使用的建筑外窗及辅料。
  (二)设计单位应依据《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外窗设计,设计图纸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施工图设计要求,并在设计图纸中明确外窗尺寸及分格、开启方式、型材材质、
框料颜、玻璃种类和颜、玻璃及空气层厚度、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如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还应增加综合遮阳系数)、隔声性能、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及外窗四周的防水、密封、保温做法。选用外窗图集时,应在设计图纸中标明图集编号、引用页码、条款和节点号。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对上述内容中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外窗工程质量管理
  (一)对外窗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应采购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外窗,鼓励采购“北京市建筑材料供应单位质量诚信评价”为A级、AA级外窗生产企业生产的外窗,或取得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的外窗。
  (二)可自行进行外窗安装。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外窗安装时,应与被委托企业签订《外窗安装合同》;被委托企业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一定外窗安装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每个项目管理部应配备满足安全质量管理需要且具有现场安装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施工员(工长)、质量(检)员各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应纳入施工总
承包单位管理。上述人员应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鼓励采用外窗生产、安装一体化方式。
  (三)结构施工前,应依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外窗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外窗工程施工方案》应明确外窗洞口处理措施、窗框(或附框)与墙体连接以及外窗四周的防水、密封、保温做法等施工工艺,并明确是否安装附框、是否设置企口等,同时应明确外窗工程渗漏等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因附框安装造成结构洞口尺寸加大或洞口设置企口的,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工程变更洽商后方可施工。
  四、参建各方应加强外窗进场验收管理
  (一)外窗宜整窗进场。外窗进场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查验外窗及其型材、密封材料、玻璃的合格证以及安全玻璃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外窗出厂检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并对比样窗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安全玻璃上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志(CCC标志),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取得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的外窗,应查验标识证书及标签。
  外窗安装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从进场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外窗中随机抽取3樘有代表性规格尺寸的外窗(重点抽检居室外窗),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其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进行复试,并对复试外窗的型材壁厚、增强型钢壁厚、隔热铝合金型材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橡胶密封条拉断伸长率变化率进行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外窗不得进行安装。
  外窗合格证应包括:工程名称、品种、类型、尺寸、数量、颜、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检验人员签字;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质检章等。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确保送检外窗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送检外窗,不得由外窗生产企业送检外窗及委托复试;应将外窗见证取样送检的照片保存于技术资料中。
  (三)外窗委托试验单及见证记录应填写工程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品种、类型、尺寸、数量、检测项目、检验要求等信息,并保证填写的信息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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