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2023版)
京建发〔2023〕28号附件3
BF-2023-1207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委托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
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可以出租的房屋承租经纪服务。
2.签订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机构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受托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
3.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费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15〕2617号)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委托人和受托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委托人和受托机构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
曾泳醍和李小冉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房地产经纪机构(乙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
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屋承租经纪服务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承租房屋要求
(一)意向承租房屋区位:区【社区】【建筑物】附近米内的范围;户型:室厅卫厨;楼层层;朝向:;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至平方米;建成年份:年至年;室内净高:不低于米;装修情况:【有装修】【毛坯房】;电梯:【有】【无】。扫黑风暴贺云是不是坏人
河南人口网
(二)意向承租房屋登记用途:。
(三)意向承租房屋租金范围:人民币元至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按【月】【季】【半年】【年】【一次性】【】收取。支付方式:。
(四)意向承租房屋户型特点需求:【平层】【错层】【复式】【跃层】;房屋建筑形式【普通平房】【四合院】【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以上)】【】。
(五)意向房屋周边环境:【公园】【医院】【学校】【超市】【影院】【】。(六)其他要求:。
第二条委托服务事项及完成标准
西安疫情最新消息今天解封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下列第(三)、(四)项服务(可多选):(一)提供与意向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咨询。
(二)发布意向房屋需求信息,寻意向房源。
(三)查看意向房屋权属情况。
(四)实地看房,核对房屋状况说明书信息。
(五)按甲方需求报告服务进度信息。
(六)陪同甲方实地看房。
(七)协助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助甲方办理网签登记备案。
(八)。
上述服务事项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网签登记备案】【房屋交接完成】【】为完成标准。
第三条经纪服务人员
【甲方选定】【乙方指派】下列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事项:
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人员信息卡号:,:。佰思梵妮
(可相应增加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
如上述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无法继续提供服务而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变更。
第四条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承租经纪服务的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网签登记备案之日止】【房屋交接完成】【】之日止。
(二)在上述委托期限内,甲方【保留】【放弃】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房屋的权利。
第五条经纪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应当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对已完成的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但对乙方未完成委托服务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支付方式:【一次性】【】。
第六条权利义务
传媒专业学什么(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当保证房屋承租意向的真实性。
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身份证件及有关情况,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3.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书面告知与租赁房屋用途和租住人员等有关的信息。
4. 甲方调整意向承租房屋租金等交易条件的,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向甲方详细询问其意向房屋的基本信息,了解租赁房屋用途和租住人员等有关的信息。
2. 乙方为完成受托事项而向甲方收取证件、文件、资料原件的,应当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在完成相应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当及时退还甲方。
3. 乙方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承租意向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房屋租赁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费、应当由甲方协助的事项以及提供的资料等事项。
4. 乙方应当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个人信息、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或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房屋出租人资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放弃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房屋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房屋的,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3. 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后日内与该房屋出租人自行成交的,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项】【】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4. 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后日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与该房屋出租人成交的,如乙方有证据证明房屋租赁成交与其提供的房屋承租经纪服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项】【】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