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中洋违反《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案(杭上公(丁)行罚决字[2022]01644号)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栗中洋违反《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案(杭上公(丁)行罚决字[2022]0164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上公(丁)行罚决字[2022]01644号  鸳字组词语
【处罚日期】2022.05.1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丁兰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上城区 
【处罚对象】栗中洋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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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栗中洋违反《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qq飞车紫钻怎么升级
杭上公(丁)行罚决字[2022]01644号
被处罚对象
栗中洋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5月11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房屋出租人***出租的杭州市上城区***街道***某幢某室的出租房,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将非居住空间厨房分割搭建出租供他人居住,公安机关要求***在2022年5月14日前整改完毕,并发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上公(丁)责通字【2022】第1547号),直至2022年5月18号12时53分,公安机关对上述地点进行复查,发现***仍未整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sugababes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杭州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8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丁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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