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
【公布日期】2020.06.19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注册机械工程师报考条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lol更新慢【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已经八届自治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
  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散煤治理,促进全县空气质量和人民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根据《秦皇岛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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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立县、转型跨越战略,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科学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以更大力度加快农村散煤治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惠及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克服各种困难,举全县之力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县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注重改造成效,科学优选可持续的清洁取暖方式,完善推广机制,加大政策支持,让众用得起、用得好。对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地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推广,继续实施洁净煤全覆盖。三是坚持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先合同、后改造、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等原则要求,确保不发生电荒、气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确保众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一)清洁取暖改造目标及模式。我县农村总户数为131593户, 2020年我县冬季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为12658户(其中农户改造12250户,县城非农户改造408户)。改造模式为:县城建成区(禁煤区)集中供热改造1386户,“电代煤”改造1000户,使用光热+生物质锅炉、光热+醇基燃料、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方式进行改造。重点在县城禁煤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等区域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实现县城禁煤区清洁取暖率100%。
  (二)洁净型煤兜底目标及范围。对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区域,继续推广洁净型煤,2020年市下达我县推广洁净型煤目标任务为61812户,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确村确户数据,保供洁净型煤39099吨以上(以实际配送为准),继续配送型煤炉具54056台(型煤炉具数量以省政府下达任务为准),实现洁净煤取暖全覆盖(各乡镇具体任务由农业农村部门另行下达)。
  三、重点工作
  (一)精准确村确户。在前期调查基础上,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力量会同乡镇、村两级,开展全县确村确户摸底核实工作。准确要摸清各乡镇常住户数、取暖户数、居住面积、取暖方式、清洁取暖数量及改造模式、洁净型煤及炉具需求量等相关情况。各乡镇要进行分
类汇总,建立覆盖全乡的清洁取暖改造和洁净型煤供需纸质和电子台账。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全县洁净型煤及型煤配套炉具供需纸质和电子台账,县住建部门要建立全县清洁取暖改造纸质和电子台账,各类数据要做到准确、客观、无误,为下步清洁取暖改造、洁净煤推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对非常住农户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一户,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
  (二)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县住建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统筹能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制定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明确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具体模式。以9月30日为节点,倒排工期,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光热+生物质、地源热泵、智慧能源站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改造,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从严优选有资质、讲诚信、实力强和技术设备先进企业,重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技术成熟、效果良好的采暖设备,科学推动工程实施。科学确定工程标段规模范围,对企业依法加强管理,优化施工企业队伍,严格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取暖季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同时,支持农户开展房屋或门窗关键部位保温改造,鼓励选择卧室等重点活动区域实施清洁取暖改造,降低取暖成本、保障取暖效果。(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县发改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
  (三)继续推广洁净型煤。县发改部门要制定2020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方案,本着优质低价原则,合理制定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拦标价格,依据农业农村部门确村确户统计需求量,组织实施政府招标采购,优选确定一定有实力(洁净型煤生产规模10万吨及以上/年)、有推广经验、信誉良好的企业,为2020年冬季洁净型煤和型煤炉具保供企业。按照“每个乡镇建立不少于1个集中供销点”标准,以中标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到乡、到村的洁净煤配送体系。7月份开始,洁净型煤、型煤炉具生产配送企业要合理安排配送次序,随生产、随配送。各乡镇负责组织预收农户洁净型煤款,明确型煤供销服务人员,配合企业按农户需求及时足量供应到户。县发改、农业农村部门要持续加强洁净型煤和炉具安全、高效使用技术培训,督促生产配送企业强化售后服务,对洁净型煤和炉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时予以解决,确保供得上、供得及时、服务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煤区的通告》、《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限煤区的通告》要求,
堵防结合,加强散煤源头防范。开展燃煤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燃煤输入管控,加强县、乡两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次,依法严厉打击储存、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严禁运输洁净型煤以外燃煤车辆进村入户。(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主体责任单位:乡镇政府)两小儿辩日译文
  (五)开展环境效益分析。生态环境部门要开展环境效益分析,监测全县及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散煤燃用情况动态监测,禁止农户、非农户使用散煤,防止散煤复燃。(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青龙分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
  (六)全力做好清洁取暖保障
  1.保障电力供应。供电分公司要科学分析电网承载能力,做好电力增容测算,坚持以电定改,积极向上争取配套资金,坚持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与电力配套建设同步推进。(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主体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头像小红旗
  2.落实煤源保障。县发改部门要依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洁净型煤和型煤炉具需求量,本着质优价廉原则,严格程序抓紧组织型煤炉具政府采购;依据市政府煤源保障最新政策,严格程序确定洁净型煤保供企业;对中标企业分解下达保供任务,细化量化供应范围,督导企业及早做好生产和储备,确保洁净型煤和型煤炉具供得及时、服务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3.落实生物质燃料。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实施光热+生物质供暖企业积极发掘全县及周边生物质成型燃料资源,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建设一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加工基地,做好生产和储备,鼓励采用“农户收集、就地加工、就地使用”方式生产生物质燃料,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足额稳价保障供应。(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4.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宏达热力提标改造和县城部分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最大限度推动县城居民纳入县城集中供热管网;积极推进智慧能源站空气源热泵等项目,实现清洁集中供热能力稳步提升。(主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主体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
  (七)做好安全取暖工作。健全安全机制,完善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农村清洁取暖安全运营防护网。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做好取暖安全工作。住建部门牵头电代煤、光热+生物质锅炉、光热+醇基燃料锅炉、智慧能源站空气源热泵等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洁净型煤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工作,把会用、用好洁净型煤、型煤专用炉具、一氧化碳报警器、洁净型煤取暖户预留通风口等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每户洁净型煤用户一氧化碳报警器都按标准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留有通风口;气象部门牵头做好骤冷、大雪、大风降温等极端天气及低压天气预警等工作,确保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气象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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