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罪辩论赛总结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本次辩论赛的所有参赛队员对本次比赛的总结。此次辩论赛作为“2019中国·深圳(国际)刑事辩护与法律职业发展论坛”活动的其中一场分阶段、有步骤的辩论赛,其目的在于提高律师和法官们的理论水平及综合素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由于本次比赛是由刑事律师进行演讲,所以需要向全国刑事法律共同体提交 PPT等内容,请所有参赛队员自行制作 PPT。根据规定,选手需要就辩护观点和发言陈述分别写出20页和200页的报告(即答辩书)(如无删减也应在40页左右),并且做书面答辩。辩题为《是否构成罪?》“何某数额达150万元”。《不构成罪》属于辩论赛中相对独立的一章,作为“非构成罪”、“危害社会的行为”等辩题,分别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一、不构成罪
首先,辩论赛首先指出何某的行为是罪的范畴,且已经涉嫌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以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属于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骗取公私财物”。根据上述规定和所列的形式、犯罪构成要件等可以看出,何某作为涉案资金的实际使用人并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涉案资金。另外,何某提供给被害人的钱款也没有用于非法活动。何某提供给被害人钱款用于自己及他人进行犯罪活动之事实无法成立。这是一种典型的未受过教育、未被法律规范所保护之体式犯罪行为,其本质上是基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行活动。因此,辩论赛选手对于本案何某不构成罪的观点基本一致。
二、法律适用正确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罪”与“非法占有行为”有明显的区别。罪的对象是财物而非个人财产(如金钱、财物)……罪的犯罪对象的认定存在明显困难,因此对于同一犯罪行为会有不同的法律适用。对于此类案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案件事实范围内,对此类案件一般都有一个初步处理意见;而对此类案件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所以针对本案在定罪量刑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对于行为,刑法规定了四种行为类型:(一)
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行为;(三)冒用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款规定:“(二)实施电信网络等行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罪中的"其他"改为“”,并增设了“其他重大犯罪”一章,为进一步细化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提供了明确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款至第五款从法律责任上分别规定了罪及其他重大犯罪。可见相关法律适用更加精准明了。四级写作和翻译多少分
僵尸片 三、论证思路清晰
首先,何某的行为已经不构成罪。第一,何某在被指控之前曾与张某等人有过口头约定即以公司名义收取张某的50万元定金,但何某在案发后并未兑现承诺,也未出具相应的收据,且何某在被发现后仍继续收取钱款,其行为也不符合构成罪的行为特征。第二,何某在签订合同前已在公安机关供述其存在行为。何某承认在签订合同时已支付了定金并签订了相应协议作为对价。第三,何某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目的。何某具有骗取被害人钱财和归还被害人钱款两个目的。第四,何某虽然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款,但均未造成数额较大的损失或恶劣影响
四、证据材料完备
在本次比赛中,选手在发言过程中,除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之外,还会根据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答辩。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体系,则难以对本案有更深入的了解,也难以对双方观点达成统一。当然,在辩论过程中也不排除有些选手会提出自己并不是全部同意对方提交的证据。如在本案中,当我们以证据证明何某时才能够对他进行定罪。那么,通过何某时所提供的证据体系是否足以支持其不构成罪?当不能认定何某参与了活动时,就无法对其定罪和量刑。所以对于辩护律师来说最重要和最核心的证据之一就是被告人的供述。
币的拼音 五、辩点论证到位,重点突出
在整个辩题中,“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是整个辩题的核心辩点,但从“不构成罪”的辩护观点来看,“没有非法占有目标”是整个辨题的核心辩点。但是与其他犯罪(例如非法拘禁罪、罪)相比,该辩题的最大亮点在于论证到位。首先,从论证角度而言,该辩题将非法财物(包含资金、实物)定义为财产权益;其次,在论证过程中对各种不同类型性质的财物加以分类论述;最后结合理论分析对具体类型犯罪进行深入论证与分析。比如在此二十不惑2更新时间
下雪的朋友圈案中,其罪行为就包括两种:一是被害人明知并自愿与其发生民事纠纷;二是被害人基于与被告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而处分其财产。该点已经体现出了非法资产罪所需要具备的基本要件:行为人基于民事权利将他人财物转移给第三人。因此,可以认定何某构成了刑法上所规定的刑事案件中“”或“非法占有”等行为。女生学什么专业
六、总结与建议:
总体而言,这次决赛可以说是一场巅峰对决。双方对案件事实的陈述相对较为全面,但辩论赛中也存在着不少瑕疵和问题,如对裁判自由裁量权及裁判语言方面的限制以及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合理运用等。所以,这次比赛确实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升工作能力和办案技巧的机会。同时也为刑事律师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但同时也要看到本次比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是,有的律师在答辩中使用专业术语使用不妥导致与法院沟通不畅,影响了辩论效果。其次是有些辩护律师存在“律师”二字翻译错误的情况发生。再次是有些选手的答辩语言表达不够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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