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历史上最大的陪审团司法冤案
美历史上最大的陪审团司法冤案
1886年发生在美国的“芝加哥干草市场案”,又称为“干草市场事件”。它不仅是美国工运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世界工运史上的一面旗帜。1889年7月,在有2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与会代表通过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议:在每年的5月1日,组织大规模的国际性游行示威。在一切国家和一切城市,劳动者都在同一天里要求执政当局从法律上把工作日限制在8小时以内。确定这个日期就是为了纪念美国芝加哥工人在1886年5月1日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罢工斗争。
罢工与集会
1886年四月,美国的一家工会积极准备在5月1日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举行全国总罢工。5月1日,全美多个城市同时举行罢工,包括纽约、底特律、密尔沃基等城市,但这次工人运动的中心是在芝加哥。芝加哥城估计有4万人参加罢工,8万人参加游行。全美罢工工人的总数估计有30到50万人。艾伯特o帕森(Albert Parsons)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也是“国际劳动者协会”这一组织的创始人。5月1日,帕森和他的妻子及孩子们一起,带领着8万人的队伍沿着密歇根大道游行。5月3日,芝加哥罢工的工人们走到了麦考密克联合收割机厂附近。当时麦考密克联合收割机厂已经雇用了一批顶替罢工工人的人继续工作,同时有400名警察保护这些工作的人。在5月1日总罢工的当天,虽然有一半的顶替者投身到罢工的队伍中,但还有一些工人未参加罢工。罢工的工人们在麦考密克联合收割机厂的外面举行了一个集会,奥哥
斯特o斯比斯(August Spies)发表了演讲,倡议工人们“团结起来,支持工人联盟,争取成功”。总罢工活动由于计划周密、调整及时,从开始以来一直未出现暴力活动。但是,当下班的铃声响起后,一罢工工人不顾斯比斯的劝告,突然向工厂的大门涌去,警察立刻向人开,两名麦考密克厂的工人被打死(另有报道说是6人)。
警察的暴力引起了工人的愤怒,芝加哥的“无政府主义者”们迅速印制传单,号召第二天(5月4日)在干草市场广场集会,干草市场是芝加哥的集市中心。这些传单用英文和德文两种文字印刷,向市民通告警察的开行为,号召工人起来维护正义。第一批传单上赫然写着:工人们武装起来展现我们的全部力量!当斯比斯看见这行字时,他坚决要求取消这句口号,否则他就不在集会上作演讲。很快,大部分传单都被销毁了。新印制的2万多份传单撤掉了这句口号,被大量的散发到市民的手中。
5月4日傍晚,天下着小雨,干草市场的集会平和地开始了。奥哥斯特o 斯比斯站在一辆四轮马车上对人演讲,大批的警察站在附近监视,一名历史学家记下了斯比斯的演讲内容。他讲道:“传闻说这次集会的目的是要拉开的序幕,是为所谓的军事准备做动员,然而,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从一开始,这个集会就并不提倡任何这样的目的。这次集会,是要告诉大家争取八小时工作制运动的总形势,和在这个运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几名工人运动的领导轮流对人作讲演,集会一直都很平和,以至于市长都停止了监视早早地回去了。塞缪尔o菲尔德恩(Samuel Fielden)是最后一位讲演者,他在10点半时结束了演讲。警察命令集会解散并开始向讲演者的马车围拢过来。这时,一枚
扔进了警察的队伍里并发生爆炸,当场炸死了狄根(Degan)警官。警察们立即开,据说有一些工人也带着,这次击持续了最少5分钟。除了狄根外,还有几名警察被炸伤,但是绝大多数伤亡的警察都是被子弹打的,是警察之间的误伤。一位警察告诉《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很多警察是被自己人的打伤的。每个警察都要保护自己,一些人逃到了广场的外面,其他人打光了他们的子弹。”至少有4名工人被打死。伤亡的普通市民无法统计,很多人因为害怕被逮捕,不敢去治伤。
被预选的陪审团
随之而来的是大搜捕,8名所谓的“无政府主义者”被逮捕并以谋杀罪被起诉。八名被告人,其中包括上文提到的帕森、斯比斯和菲尔德恩,年龄最大的50岁,最小的23岁;5人出生在德国,1人出生在英国,2人出生在美国;其中有5人在集会上发表了演讲,但当爆炸时只有2人在现场,另3人提前离开了;8人中有3人并未参加干草市场的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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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宪法,被告方有权要求陪审团审判。当被告提出由陪审团审判时,这让公诉方感到很被动。因为所谓谋杀案的证据并不充分,而且当时的社会背景是工人运动高涨,若由一个随机挑选出来的、真正公正的陪审团审判,很可能会对被告作出无罪判决。政府为了避免这种冒险,唯一的办法就是对陪审团进行牢牢的掌控。当时,所有的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法院和大企业主的手中,要把陪审团变成一个挡箭牌不是不可能的。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挑选什么样的人组成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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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6月21日,法庭正式开庭,第一个步骤就是挑选陪审员,这花费了三周的时间。在挑选程序中,控辩双方对每位候选人都可行使“有因回避”
和“无因回避”的权利,“有因回避”没有名额的限制,但是否回避需要法官作最后决定。“无因回避”有名额限制,针对每个被告人,双方各有20次的“无因回避”权,无需法官的同意。换句话说,控辩双方对八名被告共享有160次的“无因回避”权。
在挑选的第一周,最初被召集的陪审员候选人全部落选,主要是因为被告方的反对。这时,本案的法官加里(Gary)并没有随机地去抽选候选人,而是采用了一个在实践中很少使用的作法,即派有控方倾向的司法官去预选陪审员候选人。加里特别指派一名叫赖斯(Ryce)的法警去预选候选人。这名狂妄的法警在预选陪审员时告诉他们“我负责这个案子,那些家伙(指被告)肯定要被吊死”。他自己在事后吹嘘说,在预选时如果发现某人对“被告有罪”表示冷淡或反对,他自然不会挑选这样的人。通过预选的方法,赖斯有意的把那些“想吊死那些家伙”的候选人送进法庭。一位落选的候选人在被告将被执行死刑的前四天,写了一封书面的证词给当时的州长,证明赖斯确实说过上面的话,他还写道:我愿意作证,不是因为我同情无政府主义者,而是因为公民有维护法律公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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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赖斯预选出的这些候选人吧。一位候选人在被询问时说:“我觉得那些人是有罪的,但我不知道是什么罪。从报纸上的大量报道中我有了这个印象。现在法庭应该拿出一些积极的证据,让我
认为这些人是无罪的。”他的思维逻辑是假定被告有罪,完全与“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背道而驰。当被告对该候选人申请“有因回避”时,却被法官否决,被告方不得不使用“无因回避”排除这样的候选人。
另有二位毫不掩饰自己偏见的候选人,最终被公诉人和法官选进了陪审团。丹克尔(Denker),27岁,商店送货员。公诉人问:“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你有明确的态度吗?”答:“是的。”问:“这种看法会妨碍你对本案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吗?”答:“我想会。”问:“如果你成为陪审员,你是否能根据证据对被告作判决而不考虑你的任何偏见和意见?”丹克尔终于明白了这个暗示,回答:“我想我能。”法官对这种有明显偏见的陪审员并没有多问什么,只是重复了一下公诉人最后的问题。很明显,丹克尔正是公诉人和法官想要的那种陪审员。另一位是森福德(Sandford),25岁,铁路票务员,曾经在纽约当过石油经纪人。当被问道是否对被告有偏见时,森福德回答:“这是肯定的。”公诉人只好引导说:“如果你当了陪审员,不管你有什么偏见,你都能
够根据证据作出一个公平、公正没有偏见的判决吗?”森福德回答:“是的。”他又入选了。这时被告方已经用完了所有的“无因回避”的名额,只好无奈的接受这个陪审员。
在挑选过程中,加里法官总是支持公诉方的“有因回避”而否决被告方的“有因回避”,以至于被告方不得不更多的使用“无因回避”的名额,其后果就是当被告方用完了“无因回避”的名额时,不得不接受一个有偏见的陪审团,此时的公诉人只使用了52个“无因回避”的名额。
三周的挑选,共有974名候选人被审查,其中750人被“有因回避”,212人被“无因回避”。被告的辩护人提请法官注意这个事实,赖斯预选的候选人局限于职员、商人和工厂主,没有一个工人。但加里法官拒绝考虑辩护人的反对意见。
法官的逻辑
自干草市场案件发生后至今,世人仍不知道是谁扔的那枚。从现有的证据看,八名被告与事件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爆炸时,8名被告中只有2人在集会上,这2个人正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下演讲的马车。
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加里对陪审团作了这样指导:本案提起公诉的原因在于被告已经进行了劝告和鼓励谋杀的行为,如果谋杀行为因劝告和鼓励被实施,那么给预劝告和鼓励的人就是谋杀犯罪。他还告诉陪审团:间接证据是一种与所指控的犯罪活动的背景和某些事实有关的证据,如果那些证据让陪审团在超越合理怀疑之外认为被告有罪,那么陪审团就可以认为被告有罪。当被告方要求向陪审团澄清“哪些证据属于效力应该被怀疑的证据”时,法官予以拒绝。更难以置信的事,加里法官甚至告诉陪审团,在某种情况下,他们是法律的法官,就像他们是事实的法官一样。这是暗示陪审团可以使现行法律无效。因为用间接证据定罪并不符合法律的宗旨。法官的法庭指导令陪审团困惑并且不知所措。
怎样磨刀当有罪判决作出后,被告要求重新审判,理由是陪审团拥有偏见,法庭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犯了谋杀罪,无法证明被告是罪犯的同谋者。加里法官用他的逻辑驳回了被告的要求:判决并不认为被告以任何具体行为参与了谋杀事件,但判决同意这样的理由,被告通过演说和散发传单,鼓动大量的人而不是个别人从事谋杀行为,有日期、时间和地点,这已经埋下了隐患。鼓动的后果是某个我们不知道的人,受鼓动的影响,扔了,炸死了警察。鼓动者就是谋杀
犯罪。
公顷与亩的换算
面对法官加里的逻辑,后来担任伊利诺州州长的约翰皮o奥盖尔德(John P. Altgeld)在《释放原因书》中写道:“在政府被人民供养的历史上,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从未有过法官立下过这样的规则。”
判决、执行与释放科目四题库
1886年8月19日下午3点半,陪审团退出法庭评议。他们被要求尽快地做决定,只有3个小时的时间来讨论八个被告大堆的证据。陪审员们是考虑了法庭的指导还是考虑了自身的责任,不得而知,但当天陪审团并未作出判决。8月20日上午8点半,一千多人聚集在法院前面。每一个走进法庭的陪审员看起来都很严肃,被告们似乎感觉到了判决的内容,脸上隐隐现出焦虑。十点整,法官加里在法庭上宣布:所有旁听的人,除了法庭人员外,必须原地就座,每个人必须保持绝对的安静。他转向陪审员:先生们,你们做出判决了吗?陪审团的主持人回答:我们作出了判决。他递给法庭人员一张纸。法庭
人员读道:陪审团裁决被告人奥哥斯特o斯比斯(August Spies)、艾伯特o帕森(Albert Parsons)、阿道夫o菲舍尔(Adolph Fischer)、乔治o英格尔(George Engel)、路易斯o 林格(Louis Lingg)、迈克尔o施瓦博(Michael Schwab)、塞缪尔o菲尔德恩(Samuel Fielden)犯有谋杀罪,起诉书的指控成立,判处死刑。陪审团认为被告人奥斯卡o尼伯(Oscar Neebe)犯谋杀罪,起诉书的指控成立,判处15年监禁。
对于陪审团的有罪判决,被告向伊利诺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州最高法院的七名法官并未对加里牵强附会的理由提出任何质疑,也未责难加里对“合理怀疑”原则的不屑,反倒作出了一个长达267页的意见书,来解释他们维持原判的理由。随后,被告请求联邦最高法院调卷审理,1887年10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拒绝调卷审理,理由是该案的问题不属于重大的联邦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拒绝了有四万人签名的请愿书。
死刑执行前,当时伊利诺州州长欧格斯柏(Oglesby)迫于各方压力,试图把被告的死刑减为终身监禁,但要求被告必须写一份道歉书。帕森、菲舍尔、林格和英格尔拒绝了这个要求。斯比斯、菲尔德恩和施瓦博写了请求书,但三天之后,斯比斯撤回了请求,他写信给州长请求只绞死自己一人以免除其他人的死刑。最后,州长仅给菲尔德恩和施瓦博做了减刑。1887年11月10日,在执刑的前夜,林格这个年仅23岁的年轻人,在自己的牢房里用偷带的自制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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