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来中国生育政策演变之历史轨迹
总督学第一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不成文的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的建国初期,政府着力于医治战争创伤,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并为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行各种准备。社会实践还难以提出一项明确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况且,当时人口迅速增长给社会经济带来的严重后果具有滞后效应性质,并不即时反映出来。相反,却由于革命的胜利,生产关系的变革,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仅短短四年,就安排了141.5万原城市失业人员就业,1953年更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共产党领导的奇迹确实验证了在共和国成立前夕批判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的著名论文《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中关于革命加生产即能解决吃饭问题的观点。
在这篇文章中还认为,“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人们误解了这句话,以为是鼓励生育、多增人口的。其实这是针对艾奇逊关于中国革命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人口太多,使土地受到不堪负担的压力,从而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可能解决吃饭问题的论断而发的。紧接着上面的话,说“再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这办法就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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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速腾怎么看油耗 在当时国际政治环境下,中国政府被迫采取一边倒的政策,对苏联学术界的人口理论、政府的人口政策导向也全盘移植过来,而不顾中苏两国国情的显著差异,把对学习苏联的态度,提升为政治态度来对待。于是,苏联鼓励人口增长,奖励多子女母亲的政策和做法,得到了中国政务院卫生部的全力支持并广为舆论传播。
在上述历史背景下,自然不会产生限制人口增长和节制生育的决策意识和政策。相反,倒是在实践上执行一条不成文的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这可以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卫生部关于《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1950年4月)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同意《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1952年12月)两个文件中得到证明[3]。前一个文件规定“禁止非法打胎”,所谓非法,从文件精神看,就是除继续妊娠严重危及孕妇健康或出生婴儿健康并经过层层首长批准允许打胎外的打胎,这实际上就是置因节制生育而人工流产于非法的地位,后一个文件从其名称上就直接了当地表达了政府对待节制生育的态度。在允许施行绝育手术的三个条件中,其中一条规定“已婚妇女年逾三十五岁,有亲生子女六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人年逾十岁,如再生育将严重影响其健康以至危害其生命者。”规定第七条甚至写道,“凡违反本办法,私自实施绝育手术或人工流产手术者,以非法堕胎论罪,被手术者及实行手术者均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事
撇点隔近半个世纪,翻阅当时的这些文件,感慨良多,受苏联人口政策影响之深重可见一斑,政府鼓励人口增长的不成文政策已跃然纸上。
然而,在回眸这段历史时,万万不能忘记时任总理的周恩来对我国人口增长所持的态度。他在1953年9月29日所作的一个报告中指出:“我们大致算了一下,我国人口大概每年平均要增加一千万,那么十年就是一万万。中国农民对生儿育女的事情是很高兴的,喜欢多生几个孩子。但是,这样一个增长率的供应问题,却是我们的一个大负担。”在开国初期特殊的社会政治大环境下,党政决策层中唯有周恩来能够从战略上洞察中国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并对中国人口过快增长产生忧虑。
第二时期1954年到1957年——由严禁节育到逐步主张节制生育云南虫谷潘粤明什么时候上映
鉴于政策采取严禁节育措施给广大城市居民、机关干部和工厂工人因子女过多给生活、工作、学习和健康带来种种困难,众纷纷要求政府改变态度。早在1953年8月,时任副总理的,就对卫生部采取反对节育的政策提出疑议,对卫生部通知海关查禁具表示反对,并多次指示卫生部予以改正,这是支持众避孕节育的最早的一位政府高级领导人,但当时并未得到卫生部的积极落实。1954年5月对邓颖超来信的批示中指出,
“我认为避孕是完全必要的和有益的,卫生部对此似乎是不很积极的”,并要求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具有灼识远见的民主人士如邵力子等也力主在我国倡导生育节制,他在文章中写道,“列宁曾指出工人阶级与新马尔萨斯主义绝不相容,但他又说:‘这丝毫也不妨碍我们要求断然废弃一切惩罚堕胎的法律,或者是传播有关避孕的医学理论等等措施。’”在社会舆论和批示的推动下,1954年11月由卫生部发出第579号通告,明确“避孕节育一律不加限制”,“凡请求避孕者,医疗卫生机关应予以正确的节育指导”。但对纯粹节育原因要求人工流产或绝育者,仍属严格禁止之列,由于节育问题已在报刊上公开争论,党中央应当表明自己的观点。同年12月,由刘少奇主持了关于节制生育问题座谈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同时,他代表党中央发表了提倡节育的讲话。这篇讲话不长,但切中要害,其要点主要是:中国不要搞母亲英雄和提倡生育;中国搞节育不会闹人口恐慌,人口增加太快困难很多,家庭、社会、国家都有困难;说节育不人道是不对的;堕胎绝育等问题要放宽;明确表示“党是赞成节育的”。1955年3月中共中央对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的批示中明确指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在卫生部党组的报告中,对纯粹节育原因要求人工流产的,经一定组织批准可以施行手术,但对绝育仍严加禁止。
1956年8月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傅连暲在答记者问时发表的谈话中,强调人口多对国家建设有好处,现在积极宣传避孕主要是解决青年妇女生孩子过多过密,影响母婴健康、工作、学习和抚养负担,并告诫女同志不要怕生孩子,认为这是不正常的。读了这篇答记者问,再对比一下1954年底刘少奇在关于节制生育问题座谈会上的总结性发言以及1955年3月中共中央对卫生部党组的批示,显然是后退了一步,因为它全然回避了避孕节育可以解决人口过快增长对国家、社会造成的困难问题。1956年9月周恩来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重申了“提倡节制生育”的方针,要求卫生部协同有关方面对节育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适当的宣传。
1957年在不同场合下的讲话中,反复涉及控制人口问题。同年2月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提出要“设一个节育委员会”来“提倡节育”,发挥了人类自己“要有计划地生育”的思想。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人类在生育上头完全是无政府状态,自己不能控制自己。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并且要求“三年试点,三年推广,四年普遍实行”。在多次讲话的鼓舞下,解放以后一直禁若寒蝉的人口社会学界也开始活跃起来,以著名经济学家、社会活动家马寅初为代表,于1957年7月发表题为《新人口论》的长篇论文,这是作者两年前三赴浙江继而
到上海视察之后形成理性认识写成的论文,是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拨乱反正的论文。
然而,1957年下半年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反右派斗争,斗争的无限扩大化无疑波及以研究社会问题为己任的社会科学界。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其要点虽然在同年2月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讲过,并得到的赞赏,说,“马寅(初)老今天讲得很好,我跟他是同志。从前他的意见没有放出来,有人反对,今天算是畅所欲言了。”即便如此,马寅初也难逃厄运。1957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不许右派利用人口问题进行政治阴谋》的文章,不点名地批判马寅初,只是在周恩来总理的百般保护下,马寅初才未被带上右派的帽子,成为没帽子的右派。
在这一时期,党和政府已认识到需要控制人口和实行计划生育,政府禁忌已经消除。1957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给国务院的一份请示报告中,不仅明确可因节育施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而且按劳保条例给予经济照顾。这再次说明政策的大方向已经确定。但总的说来还处于舆论准备阶段,特别是上层舆论准备阶段,众性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尚未开始,受教条主义束缚的人口理论的偏颇尚待清除,1957年后期甚至受到国内政治斗争扩大化的严重干扰。
第三时期1958年到1959年——已孕育起来的上层控制人口思想受到严重干扰
然而,1958年发端的运动,给人们传递了两个虚伪的信息:人海战术的工农业大生产运动顿时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到了出路,甚至感到劳动力不足;极左思潮的泛滥把唯意志论推向顶峰,过分夸大了人作为生产者的作用,我国人口多带来的困难被淹没在浮夸的海洋里。国家领导人不是神,自然会受到史无前例的干扰,原来孕育起来的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思想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动摇。1957年说人口“少生一点就好了”,1958年则认为“现在还是人少”,“人多议论多,热气高,干劲大”;1957年要求节育,“不然人口达八亿再搞就晚了”,1958年则说“应看到人多是好事,实际人口到七亿五至八亿时再控制”,并且不主张宣传人多带来的困难,认为这会“造成悲观空气”。刘少奇在一个党中央的工作报告中说了下面一段话:“今年我国农业的生产建设的,不但彻底推翻了他们农业发展快不了的论断,而且彻底推翻了他们的人多了不妨碍积累的论断。他们只看到人是消费者,人多消费要多,而不首先看到人是生产者,人多就有可能生产得更多,积累得更多。显然,这是一种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接着,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过去人们经常忧愁我们的人口多,耕地少。但是1958年农业大丰收的事实,把这种论断推翻了。只要认真推广深耕细作,分层施肥,合理密植而获得极其大量的
高额丰产的经验,耕地就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人口就不是多了,而是感到劳动力不足了。”这样,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受到干扰而对控制人口的认识发生可以理解的变化的背景下,一场批判马寅初《新人口论》的文化围剿席卷全国,客观上鼓励人口增长的思想和不成文政策又暂时占了统治地位。但是,值得敬佩的是,马寅初无所畏惧,坚持真理,在1959年11月《接受‘光明日报’的挑战书》中说:“这个挑战是很合理的,我当敬谨拜受,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身匹马,出来应战,直至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
第四时期1960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动前夕——计划生育思想复苏与开展工作
国外服装设计学院失败的反思和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现实人口增长的压力,使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思想得以复苏。自1962年起人口出生率陡然补偿性回升,1963年竟高达43.6‰,出生近3千万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已超过7亿,比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增加1.2亿人。面对人口迅猛增长的态势和经济受挫的现实,逼使政府重申推行计划生育的方针。其实,在最困难的1960年,党和国家领导人认识上已经转变过来了,因为同年4月召开了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纲要第二十九条规定:
“除少数民族的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至此,计划生育第一次正式作为政策提了出来。指示还要求“适当推迟结婚年龄”,是提倡晚婚最早的一个正式文件。文件认为“节制生育有效的办法是实行避孕,但同时责成“卫生部门应制订具体办法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众进行人工流产或施行绝育手术”。
自1960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动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就计划生育问题发布了大量批文和通知,说明政府已下了推行计划生育的决心。在这一时期,舆论上已结束上层酝酿阶段而转向对众的口头宣传;组织上1964年建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亦相继建立机构;物质技术上加强了品和器械的研究、生产和供应;实施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已取得显著成绩,截止1965年,全国城市出生率已较1963年下降了15.5个千分点,农村已有1/5的县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政策上明确了控制人口和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既定的政策,“大力提倡晚婚”已作为一项控制人口增长的措施提了出来。在微观家庭生育子女的要求上,尚未见诸正式文件,但在计划生育的众
性宣传中已出现“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提法。但严格说来,计划生育的具体政策尚付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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