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维权浅析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维权浅析
节水方法智能手机普及率已达70%以上是我国当前经济显著提升的重要标志。大多数人不再去网吧玩游戏,远离电脑客户端,新的游戏体验模式——手游已成为当下最流行、最热门的娱乐形式。同时,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普及,几乎所有手游软件都已支持电子支付方式,经济形式的迅速变革同时也导致未成年人在手机游戏平台大额充值退费维权难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维权案例
2018年12月下旬,南京市民唐先生将自己的智能手机交给还在读小学的孙子玩游戏,孩子说游戏需要充值10元,考虑到金额较小,唐先生就输入了密码,完成充值后交给孙子。三天后,唐先生发现竟然有61笔扣款信息累计12000余元。这些扣款分别汇给了不同的游戏公司,每笔扣款金额不等。唐先生按照扣款显示的公司名称挨家给游戏公司的客服打电话,万余元游戏充值金额,大部分游戏公司均拒绝退还。随后唐先生来到南京市消协寻求帮助。最终游戏公司为唐先生退回了8000多元的充值金额。
  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南京市消协认为,不论是唐先生本人还是其未成年孙子进
行充值,消费者提出异议后,未消费的余额都应退还给消费者。同时南京市消协表示,在网上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核实付款金额事项后再确认付款。特别是未成年人玩手游,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人监管和教育的义务,保管好手机开机密码、游戏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发生异常情况和消费纠纷时要留好记录和证据,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客服,或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维权中的困难问题
江南贡院位于哪里一是缺乏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的法律明文规定。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中第七条规定由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斗地主级别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第十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但各项规定中并未明确未成年人禁止玩网络游戏、禁止游戏充值。二是未成年人虽无消费节制,但其有消费权力。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是什么意思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将未成年人列为游戏产品的禁止类消费者,未成年人也有权利消费健康的网络游戏,只是从道德上讲相关消费应或父母同意并有所节制。三是网络游戏消费多属即时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紧张的近义词>老婆未成年 的有关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网络游戏充值消费。《电子商务法》中关于“消费者提出异议后,未消费的余额都应退还给消费者。”的规定同样不完全适用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消费。
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维权意见建议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了“网络保护”一章,规定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还提出了实行审批制、电子身份认证系统、游戏产品分类、游戏时长限制等具体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处于未成年人利益保护考量,督促商家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彻底杜绝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净化网络游戏空间,做到维权于未然。 
(一)督促把好入口关:多措并举身份认证
 如何有效识别未成年人身份以及所处的年龄段,是整个法律规制制度建立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在游戏身份认证环节出现了漏洞,那么所有的法律规制手段将功亏一篑。第一,在目前实行的实名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的运用,必要时可考虑采用双认证制,即不仅需要未成年人实名登记,还需要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登记确认,确保游戏账号与个人身份的精确匹配,有力杜绝未成年人租借、购买、盗用他人游戏账号等逃避监管的行为。第二,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信息在各个游戏平台间的互通互用,形成信息共享,为统计游戏时长、消费金额等提供便利。第三,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亲属,以及社会各界,应该形成“防范共识”,防止、监督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促进未成年人合理、健康使用网络游戏。
(二)督促把好内容关:合理划定分级标准
 2019年人民网联合多家游戏公司起草的《游戏适龄提示倡议》初步规定了网络游戏分级制度,依据公民的心智程度划分为18+、16+、12+、6+四个年龄层级,并按照“法律与道德、暴力、性暗示、血腥、恐怖、管制物品、不良语句和历史文化”等八个要素规定不同年龄段
的游戏内容的“负面清单”,要求在游戏显著位置进行适龄提示。在具体内容方面,八个要素着重于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在法律与道德、性健康、心理承受能力、历史文化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利语言、场景和情节等进行了具体罗列。网络游戏分级制度应该首先由网络游戏行业制定行业自律性质的提示、倡议,并根据社会实践逐步完善发展,最后上升为法律制度。该分级标准要作为网络游戏审批环节的重要依据,由专业人员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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