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的评分细则表A.1给出了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的评分细则。
表A.1 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的评分细则1.1.2
动物栖息地等。每处0.5分,最高5分
5
1.1.3 历史遗存,包括古庙宇、古民居、古遗址、古树、古道、
古桥、纪念建筑物、红遗址等。每处0.5分,最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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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4 民俗文化,包括风俗习惯、历史人物、成语典故、传说
故事、民间文学、传统技艺、家风家训等。每个0.5分,
最高5分
5
1.1.5 体验活动,包括庙会、灯会、集市、节庆、赛事、农事
体验、科普教育、生态文化体验、旅游创客等。每个0.5
分,最高5分
5
1.1.6
特产品,包括特农产品、手工业品、工艺品、美食
小吃、非遗等。每个0.5分,最高5分
5
1.2 资源知名度25
1.2.1
国家级(如中国传统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
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至少一处
25
1.2.2
省级(如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至少一处
20
1.2.3 地方级(市县级),至少一处10
1.3 乡村景观原真性(依保存完整度,0-10分)10
5
3.2.1 至少有一处停车场地,有不低于100个小车车位15 3.2.2 至少有一处停车场地,有50-100个小车车位10 3.2.3 至少有一处停车场地,有50个以下小车车位。 5 3.3 游客中心10
3.3.1 设置有专门的游客中心,能提供游客咨询等综合服务10 3.3.2 依托村委会等公共场所为游客提供咨询接待服务 5 3.4 应有医疗救护服务点,有医护人员和设备10
古诗草3.5 标识牌25
3.5.1 通往村子的主干线路口有醒目、规范的旅游交通指示牌10
3.5.2 村内设置导览图、解说牌、警示牌等旅游标识牌,符合
GB/T 31384和GB/T 10001.1、GB/T 10001.2的要求。
位置合理、数量充足、美观醒目、准确规范
15
3.6
有村文化广场、剧场、文化馆、乡村记忆馆等公共休憩
空间与文化设施。每一处得1分
10
什么是内盘和外盘3.7 有规范经营的农家旅馆、农家餐馆等接待设施。20
3.7.1 有规范经营的农家旅馆接待设施3家以上10 3.7.2 有规范经营的农家餐馆接待设施3家以上10
3.8 有提供本村土特产品、本地特商品等购物场所2处以
上,有一处得5分,最高10分
10
3.9 旅游厕所。分布合理(5分),数量满足需要(5分);达25
4.1.4
型旅游产品。每一项5分,最高15分
15 4.1.5
提供乡村风貌、历史遗存、文化遗产型旅游产品。每一
项4分,最高20分
20 4.1.6
提供党史教育、国情教育基地等红文化型旅游产品。
每一项5分,最高15分
15 4.1.7
提供已开发的自然风光、田园景观、生态科普等观光科
装修需要花费普型旅游产品。每一项4分,最高20分
20
4.1.8 提供优美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有温泉、森林、运动等
乡村康养型旅游产品。每一项5分,最高20分
20
4.2
有“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每个5分)及
特民宿产品(每个3分)。最高30分
30
4.3
有体现当地文化特的创客空间、酒吧、茶吧等乡村休
闲业态。每一种4分,最高20分
20
4.4
生产销售本村乡土特旅游商品5种以上。每一种4分,
最高20分
20
4.5
有国家及省级名优特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每一
项10分,最高20分
20
5 旅游管理190
7
5.6 宜采用清洁能源设施和环保型材料10
5.7
导游、讲解、餐饮、特种行业等旅游服务从业人员依法
取得从业资格证、健康证等
10
5.8 营销宣传30
5.8.1
有鲜明统一的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5分);有宣传资料,
参加政府组织的宣传活动(5分)
10 5.8.2
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做过促销广告或其他营销
活动3种以上。每种4分,最高10分
10 5.8.3
有专门网页或与门户网站有链接(5分),能够提供网
上订餐、订房服务(5分)
10 5.9
应设有旅游投诉点(5分)及(5分),投诉记
录完整(5分)、反馈及时(5分)
20
6 经营服务120
6.1
为游客提供规范化服务,文明礼貌。发现一处不合标者
扣3分,最高15分
15
6.2 经营户依法经营,无假冒伪劣商品和强卖、欺诈行为,
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发现一处不合标者扣4分,最高20
分
20
6.3 能提供乡村电子商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服务15
牧草7.2 年旅游收入15
宠物的种类7.2.1 300万元以上15
7.2.2 150-300万元12
7.2.3 50-150万元9
7.3 旅游从业人员占全村劳动力比例15
7.3.1 70%以上15
7.3.2 比例60%-70% 12
7.3.3 比例50%-60% 9
7.4 带动本地农产品及纪念品销售等附加效益15
7.4.1 300万元以上15
7.4.2 100-300万元12
7.4.3 50-100万元9
7.5 本村村民旅游收入占比15
7.5.1 占本村村民纯收入50%以上15
7.5.2 占本村村民纯收入30-50% 12
7.5.3 占本村村民纯收入20-30% 9
7.6 有生态绿化措施,生态教育与引导效果良好10
7.7 对当地文化传承与保护有明显的促进作用1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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