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影《罗生门》之法律解析
电影《罗生门》之法律解析
一、影片背景
《罗生门》是由日本著名导演黑泽明执导,于1950年拍摄完成的电影。故事的主要情节改编自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小说《竹林中》和《罗生门》,叙述一个武士和妻子在远行途中被强盗拦截并捆绑,其妻被强盗,之后武士又不明原因地死去的故事;发生的场景和部分情节则来自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电影通过多人对此事件的不同描述表达了“人言不可尽信”的意涵。剧中强盗、武士妻子、武士分别由三船敏郎、京町子、森雅之扮演,且获得1951年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意大利电影评论奖、奥斯卡荣誉奖(相当于今日的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等众多奖项。这是一部在日本电影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也被众人认为是史上最伟大的电影之一。
二、案情介绍
因为一场滂沱大雨,乞丐躲入一座残破不堪的城门“罗生门”避雨。他与樵夫、和尚二人不期而遇,因樵夫的一句自言自语“不懂,真是不懂”引起他的好奇心,经再三追问樵夫道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
三天前樵夫进山去砍柴,在草丛间见到一顶女帽与一顶武士帽,旁边有一具武士尸体,吓得他赶紧去报官。差役抓住了杀死武士的强盗,在公堂上强盗承认因见武士妻子美貌而起了贼心,并强暴了她。他说由于武士妻子坚决要他俩决斗,在决斗了23回后,他杀死了武士,但其妻却逃走了;他以此夸耀自己武艺高强。武士妻子的供词却说她受到强盗侮辱后,扑到丈夫身上哭诉,而其夫却鄙视地看着她,毫无怜惜之意。因此她悲伤地昏了过去,手中所持的短刀因而误刺武士。这时公堂上让女巫将武士的灵魂招来审问,武士却说其妻唆使强盗杀他,使他感到十分绝望,便拿起妻子留下的短刀自杀。
而目睹真相的樵夫其实看到强盗与武士两人的决斗,却害怕惹上麻烦而不敢在官府说出真相。事实上在妻子被玷污后,武士竟嫌弃妻子,原先想将武士的妻子占为己有的强盗见此状便觉索然无味,武士妻子见两人皆不愿为了自己而战,感到没面子进而挑拨离间,故强盗在胡乱的打斗中侥幸杀死武士。
乞丐、樵夫和和尚三人正谈至尾声时,忽然听到婴儿哭声。乞丐首先到被遗弃的婴儿,立即剥去弃婴的外衣打算变卖,却被樵夫阻止。乞丐便说人们都是很自私的,包括樵夫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活。乞丐质疑案件中镶满珠宝的短刀不知去向,猜中了是樵夫因为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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婪,在案发后私下偷走了武士妻子的名贵短刀,所以才不敢向官府说出事件的真相。最终乞丐还是抢走了孩子的衣服,樵夫想去抱孩子,和尚误以为他还想剥去孩子的贴身衣裳,引起了争吵。最后樵夫说:“我已有六个孩子,不在乎养第七个孩子,让我领养吧!”和尚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他的好意,将孩子交给了他。原本因人性自私邪恶而万念俱灰的和尚,终仍相信世界上还是存在值得相信的人。此时滂沱大雨终于停止,夕阳照着樵夫离去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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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介绍
1.多襄丸:在京都臭名远扬的盗贼。好女,被真砂的美貌和性情吸引,因此袭击了金泽夫妇。
2.金泽武弘:旅行的武士,被多襄丸巧言带到深山里,后被杀。   
大运会时间3.真砂:金泽的妻子。   
4.樵夫:金泽遗体的第一发现者。   
5.行脚僧:生前曾遇见金泽。   
6.乞丐:罗生门对话人中的一员,在其追问下,樵夫说出了事情真相。
四、证据
1. 犯罪嫌疑人多襄丸供述:
多襄丸对自己的作案经过,是这样述说的:他在山路边息凉,一个武士牵着马,马上骑着一个女人,经过路边。突然一阵风吹过,吹起了女人帽子挂的薄纱,让他看到了女人的面容,便起了邪念。他将武士骗离山路,突然袭击,绊倒武士,将其捆绑在树上;又跑去骗那女人,说她丈夫突发急病,拉着她跑近武士身边。女人发现丈夫被绑后,拿匕首要杀强盗。但刺来刺去,追来追去都无法杀死强盗。看到女人绝望地坐在地上,强盗多襄丸趁机过去强吻女人。女人放弃抵抗,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强盗既遂所欲,想要离开,女子拉住他说:“等等!要么你死要么我丈夫死。你们中间必须有一个死。我会跟那个活下来的人在一起。”强盗用长剑挑断捆绑武士的绳子,武士立即跳起,拔刀应战,经过20多个回合,强盗终于取胜,杀死了武士。等他再寻真砂时,她已经吓得逃之夭夭了。(他不肯承认“决斗”中曾失手丢剑,所以刺死武士的只能是一直在手的长剑;且强盗省略了其强暴过武士的妻子后请求原谅的这一段)
2.证人樵夫证言:
樵夫说,3天前他上山砍柴,在一片树丛里发现了一具男人的尸体,他就近报了官,被传到了纠察使署。(实际上,他掩盖了自己因贪图小便宜而抽走了尸体胸口上的短刀的行为)他认为凶手是大盗多襄丸。
在乞丐的追问下,说出了事情真相:强盗强暴过武士的妻子后,请求原谅,还请求女人跟他走,他愿意金盆洗手,改恶从善,用劳动来养活她。女人二话没说,拾起匕首,跑近丈夫,割断绳索,又跑回原处倒在地上。强盗明白了她的意思,是要他们二人用决斗来决定她的命运。但武士怯懦怕死,不想战斗。武士说:“等等!我才不愿意为这样的女人拼命呢。”还骂女人:“你已经和两个过了,干嘛不自杀算了?”“别哭了,哭也不会管用了。”强盗说:“别那样,不要吓她。女人天生就是软弱的。”女人气极,破口大骂,“软弱的是你们!”对她丈夫说:“你要是我丈夫,干嘛不把这个男人杀了?然后你就可以让我自杀,那样才是真正的男人!”对强盗说:“你也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然后又编造谎言说希望多襄丸来解救她,挑唆二人决斗。两人不得已才出手,且都本事平平,刀法不准,多襄丸把剑插进地里,武弘把刀砍进树里,刀来不及拔出来,决斗成了毫无章法的扭打。强盗
终于碰巧从地上拔出长剑,刺死了武士,之后自己瑟瑟发抖。(不过,樵夫到底还是说了谎,因为扭打中强盗幸而到手的不是长剑,而是短刀。他的偷,不是从草间顺手牵羊地拾取,而是从死人血淋淋的伤口拔取,性质要严重得多。樵夫心理上不肯承认,自己竟会这么忍心,所以他对和尚说:“有时候,我连自己的心思都摸不清。”)
3. 证人行脚僧证言:
如果声音不记得台词行脚僧补充说,当时在纠察使署里,真砂是这样说的:强盗凌辱了她之后就溜之大吉,她跪伏在丈夫面前失声痛哭,丈夫却一言不发,她看到的既不是悲伤,也不是愤怒,而是冰冷的目光,憎恶的表情。女人苦苦哀求,请丈夫原谅,那武士始终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冷酷的眼光直诛女人之心。她从草间拾回反抗强盗时掉落的护身匕首,割断绳子,递匕首要给丈夫,请他杀了自己,丈夫仍旧不言不动,眼光冰冷。她绝望之下拿着匕首走向丈夫,匕尖对着丈夫。又说自己后来一定是昏过去了,醒来后看到丈夫胸口插着那把短刀。后来她想自杀,但终于怎么也没有死得成。
行脚僧又向杂工和樵夫说出死了的武弘借女巫之口说出来的话:那强盗完事后,又花言巧语引诱女人随他去,做他的妻子,那女人意肯言从。强盗拉着女人要走,女人停住,竟指
着被绑的丈夫要求强盗:“请把他杀掉!”闻言连强盗都大惊失,将她推倒在地,一脚踩在她身上,反问武士如何处置这个女人:“你想让我这么处置她?是杀了她!还是放了她!”因为这些话,武士从心底宽恕了强盗;女人逃走,强盗追之不及,回来用长剑割断武士身上的绳索,转身走了。
五、法理分析每天坚持努力的句子
1.关于本案证据证明力的分析
每个人都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演绎出一套逻辑。要维护的利益越致命,个人歪曲的动机就越强烈。四个人的利益轻重相衡量,由低到高分别是:樵夫(盗窃)<强盗(强人形象)<真砂(名节)、武士(名誉)。
(1)所以从技术角度分析四个人的陈词,樵夫的陈词对真实的歪曲程度最小,因为他与命案核心离得最远,利益关联最少,没有人命牵连,仅仅是在命案凶器螺钿短刀的问题上藏私,所以他的大部分证词在物证上(先后看到的仕女笠帽、割裂的绳索、发现的尸体)一一得到了应证、并且在案情发生的描述上,其因果逻辑通顺合理、当事人行为举止的描摹
(特别是真砂的柔弱顺从到恶毒挑拨的情绪变化)翔实具体、全部情节发展的节奏皆有章可循,有据可信,虚构和重建的可能度比较小,唯一的歪曲是结尾去昧了值钱的短刀。
因为樵夫从全部电影来看,是个人性尚善、还算诚实并胆怯的人,不可能大幅度歪曲真实,而且说谎技巧并不高——他对“短刀”这一消失的物证,与究竟是“谁”杀了武士这一案情关键相比,一个并不太起眼的情节,显得反映过激,不太会撒谎。所以在重塑真实案情的问题上,大部分采信樵夫的证词。
强暴一幕,无从得知。但是,强盗央求真砂与其同去而真砂割断丈夫绳索要求两人公平武斗,武士厌弃妻子,真砂挑起武斗,两人乱斗,武士为强盗所杀,真砂逃去,相信是本案事实。
但是杀人工具是螺钿短刀,后为樵夫所窃。
(2)强盗多襄丸已经被捕,身负旧日数桩血案,命将引颈就戮。从他在公堂上的嚣张剽悍表现(不断狂笑)来看,他比较在意自己的骁勇形象,百般粉饰歪曲事实的动机也在于此。但是强者形象对于他并不是一个致命的问题,所以对案件陈述的真实性虽有折扣,但是大是非上无需撒谎。
(3)真砂和武士的供词可采性力是最弱的。甚至可以怀疑真砂在命案当场的精神状态情况,一个女人被两个男人都抛弃,丈夫无情鄙视,强盗也肆意丢弃,这种打击对女人来说是灭顶之灾。于是真砂在瞬间从软弱温驯的形象激变为一个恶毒冷冽的挑唆者,而且一言一行极尽挑逗能事,相当的歇斯底里和狂躁不安。这已经出现了典型的精神病理学上“精神分裂”症状。对于她的证词,只能得到一些当事人情绪变化的映证。
清高名誉对于武士来说,如同清白名节对于女人,都是致命的。所以武士的陈述大部分是为了服务于自己名誉的虚假陈述。
六、思考题
1.如果你是法官,根据各个诉讼参与人的陈述和证据,你将如何认定本案事实?
2.在罗生门案件中,如何认定各个证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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