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条件要求
注册公司的条件要求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2、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文秘常识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注册公司流程及材料 一、公司的注册条件
1、要有公司的名称,也就是公司名字如:xx+市/+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标准公司名称全称。
公司注册名称的三种组成形式:
(1)xx市+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字号+xx市+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3)字号+行业特点+xx市+组织形式。
3号国旗尺寸 2、要有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
3、要清楚公司主要业务,也就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各股东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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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注册公司流程及材料 一、公司的注册条件
1、要有公司的名称,也就是公司名字如:xx+市/+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标准公司名称全称。
公司注册名称的三种组成形式:
(1)xx市+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字号+xx市+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3)字号+行业特点+xx市+组织形式。
3号国旗尺寸 2、要有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
3、要清楚公司主要业务,也就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各股东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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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有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租赁合同(需要房管局登记备案过的);
5、若非正式的,要办理临时场地证,工商会让人上门检查消防:装灭火器和应急灯(7个工作日);
二、注册公司的详细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想好不下5个名字作为备用,因为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只要事重复就无法通过。想好公司名字下一步去工商局拿一份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完给所有股东进行签名确认,再由工商局人员经过系统审查有无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则工商局会给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带齐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章、法人章去各大银行以公司名义开一个临时账户,股东可以将股本投入其中,且由于认缴制所以无需再事务所验资了;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工商局取一套新公司设立登记的文件及表格,按要求填写和股东法人签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完没有问题会发放一份受理文件。(7个工作日后领取)
4、刻章 ,一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连备案3个工作日)
5、若非正式的,要办理临时场地证,工商会让人上门检查消防:装灭火器和应急灯(7个工作日);
二、注册公司的详细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想好不下5个名字作为备用,因为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只要事重复就无法通过。想好公司名字下一步去工商局拿一份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完给所有股东进行签名确认,再由工商局人员经过系统审查有无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则工商局会给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带齐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章、法人章去各大银行以公司名义开一个临时账户,股东可以将股本投入其中,且由于认缴制所以无需再事务所验资了;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工商局取一套新公司设立登记的文件及表格,按要求填写和股东法人签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完没有问题会发放一份受理文件。(7个工作日后领取)
4、刻章 ,一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连备案3个工作日)
5、临时户转基本户 ,带齐全部办理完毕的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到开户行办理基本户(5个工作日领取)
如何连接打印机 到此公司的注册基本已经完成,全部证件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三、公司注册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咨字组词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何连接打印机 到此公司的注册基本已经完成,全部证件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三、公司注册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咨字组词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内资公司的办事处是否办理工商登记 现就内资企业的办事处是否办理工商登记,作如下法律分析:
一、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八十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
一、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八十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航商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商投资船务公司办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交水发[1999]第534号)
第四条 常驻代表机构只能为派出公司在华相关业务提供咨询、联络、宣传等非经营性业务。常驻代表机构的下列行为为非法,应予以制止,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一)从事揽货并接受订舱;
(二)开设经营性帐户收取运费或经营性收费;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航商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商投资船务公司办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交水发[1999]第534号)
第四条 常驻代表机构只能为派出公司在华相关业务提供咨询、联络、宣传等非经营性业务。常驻代表机构的下列行为为非法,应予以制止,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一)从事揽货并接受订舱;
(二)开设经营性帐户收取运费或经营性收费;
(三)签发其公司海运提单或多式联运提单;
(四)代表其公司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
(五)在我境内开具其公司票据。
二、法律分析
纯粹开展联络工作,不从事经营的公司办事处,无需办理工商登记,但该办事处绝对不允许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什么是经营活动?什么是非经营活动?如何界定企业在其住所外设立场所或机构所从事的活动,是经营行为还是非经营行为的问题,目前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范性文件上,还未见较明确的说法,一般可以参照交水发[1999]第534号的有关规定来理解什么是经营活动的含义。
综上所述,如果贵公司在非工商局登记的注册地址办公,从事了经营活动,应办理迁址手续,或将实际注册为分公司;如果贵公司未从事经营活动,仅从事联络业务,则可以不办理迁址或将实际住所登记为分公司的手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公司设立方式之得失利弊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
(四)代表其公司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
(五)在我境内开具其公司票据。
二、法律分析
纯粹开展联络工作,不从事经营的公司办事处,无需办理工商登记,但该办事处绝对不允许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什么是经营活动?什么是非经营活动?如何界定企业在其住所外设立场所或机构所从事的活动,是经营行为还是非经营行为的问题,目前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范性文件上,还未见较明确的说法,一般可以参照交水发[1999]第534号的有关规定来理解什么是经营活动的含义。
综上所述,如果贵公司在非工商局登记的注册地址办公,从事了经营活动,应办理迁址手续,或将实际注册为分公司;如果贵公司未从事经营活动,仅从事联络业务,则可以不办理迁址或将实际住所登记为分公司的手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公司设立方式之得失利弊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
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公司设立方式采用发起设立,可以有效缩短公司设立的周期,减少设立费用,降低设立成本。但发起设立方式由于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以其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一般仅适用于规模不大的公司的设立。如果公司设立所需的股本较大,发起人又难以认购全部股份或首期股份,则不宜采用这种设立方式。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 78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
公司设立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公司设立方式采用发起设立,可以有效缩短公司设立的周期,减少设立费用,降低设立成本。但发起设立方式由于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以其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一般仅适用于规模不大的公司的设立。如果公司设立所需的股本较大,发起人又难以认购全部股份或首期股份,则不宜采用这种设立方式。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 78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
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募集设立又可分为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两种方式。
社会募集方式,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发行。定向募集方式则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不向社会公开发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发行部分股份,经批准也可以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
公司设立方式采用募集设立,可以把闲散的社会资金充分吸收起来,在短期内募集到设立公司所需的巨额资金,缓解发起人的出资压力,便于公司成立。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
社会募集方式,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发行。定向募集方式则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不向社会公开发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发行部分股份,经批准也可以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
公司设立方式采用募集设立,可以把闲散的社会资金充分吸收起来,在短期内募集到设立公司所需的巨额资金,缓解发起人的出资压力,便于公司成立。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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