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讲师培养方案
讲师培养方案
1 目的
为加快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管理变革实现企业能力和经验的积累传承,引导创建学习型组织,特制订讲师培养方案
2  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部专兼职讲师的选拔聘用、日常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
3  职责和权限
3.1人力资源科负责讲师选拔聘用、日常管理、培养考核等归口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讲师选拔、推荐工作。
4  方案内容和要求
4.1 选拔聘用
4.1.1聘任原则
4.1.1.1坚持“公正、客观”的选拔原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开监督渠道。
4.1.1.2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聘用原则,好中选优,宁缺勿滥,切实选拔符合讲师标准优秀人才。
4.1.1.3坚持“选拔与使用”相结合的培养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讲师个人成长。
4.1.2申报基本条件
4.1.2.1品德要求:热爱培训事业,有责任心,身体健康,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培训教学工作
4.1.2.2专业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熟悉所教授课程的理论知识,有实际操作经验
4.1.2.3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教学组织和课件制作能力,普通话标准,能够娴熟使用多媒体教学工具。
4.1.3 级别设定及要求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经典语录
4.1.3.1 讲师实行等级资格认证制度,由低到高分为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
4.1.3.2初级讲师应具有所在领域相关的实践经验,工作年限不低于6个月,年度最低课时标准不低于10课时,年度最低课程开发不低于1门。
4.1.3.3中级讲师应具备丰富的所在领域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基层员工工作技能提升,并能够指导初级训师提高授课能力,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或任初级讲师1年以上年度最低课时标准不低于30课时,年度最低课程开发不低于2门。
4.1.3.4高级讲师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指导基层员工管理工作,为组织提升绩效提供支持,能够参与银行利息怎么算开发、改进切合实际需要的培训教材,同时能够有效指导中级讲师提高培训授课技能,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或级讲师2年以上年度最低课时标准不低于60课时,年度最低课程开发不低于3门。
4.1.4聘任数量
4.1.4.1讲师等级评聘,实行由低级向高级逐级申报,并严格控制评聘数量。
4.1.4.2初级讲师评聘数量不超过年度申报人员的40%。
4.1.4.3中级讲师评聘数量不超过已聘初级讲师的50%。
4.1.4.4高级讲师评聘数量不超过已聘中级讲师的30%。
4.1.5申请及聘任程序
4.1.5.1发布通知:人力资源科每年组织一次讲师资格申报工作。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发布讲师选聘通知,并注明参选条件。
4.1.5.2申请报名:各部门组织填报《讲师申请表》或《讲师晋级申请表》,收集、整理后上报人力资源科。
4.1.5.3资格审核:人力资源科公司实际需求、讲师基本任职条件、等级任职资格和指标分配等方面为依据,对申请人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讲师候选人员名单。
4.1.5.4面试试讲: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人力资源科组织申请人试讲,并根据任职资格(根据审核《讲师申报表》评判)、面试及试讲结果(考核权重:评选考核总分100
分,其中任职资格20%、面谈提问30%、公开试讲50%。),整理出合格人员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
4.2 日常管理
4.2.1工作职责
4.2.1.1讲师应合理安排时间,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培训教学的矛盾,严格遵守培训相关管理制度,保守职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2.1.2参与员工的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类别、各层次员工培训需求,向人力资源科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4.2.1.3根据培训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备课工作,丰富课程内容,授课时仪表得体,着正装或工作服,注意控制课程的进度,维持课堂纪律,圆满完成培训课程的讲授工作。
4.2.1.4协助并参与培训效果评估调查,及时进行教学质量的跟踪反馈,提供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提出培训管理、培训方法与课程内容优化的合理化建议。
4.2.1.5参与对培训人员的课程考试命题,考后阅、评卷及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辅助学员制定培训后的行动改善方案。
4.2.1.6整理和归档教案、讲义、课件、考核试题及评阅结果等教学资料,参与建立课程教案库、试题库。
4.2.1.7根据培训需求变化,积极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与综合能力;根据培训评估结果,总结培训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培训技能和技巧。
4.2.1.8参与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持续改善建议,协助人力资源科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4.2.2课程开发
4.2.2.1讲师的培训课程或教材的编写、印刷、保管由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
4.2.2.2讲师培训课程或教材开发应根据各部门需求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科审批后立项。
4.2.2.3人力资源科组织相关人员对课程开发质量和教材内容与质量进行评审,评审为优秀
的课程或教材,给予相应奖励。
4.2.3管理办法
4.2.3.1对选聘的讲师实行分级管理和岗位聘任制度,由人力资源科颁发聘书,持证上岗,建立、完善讲师个人档案。
4.2.3.2 讲师在聘期内必须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否则,取消其下一年度选聘资格。
4.2.3.3未经公司允许,讲师不得接受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邀请,参与相关培训或咨询工作。
4.2.3.4讲师所接触、使用的各种培训资料(包括光盘、书籍、幻灯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存在、以纸质或电子介质储存的培训材料),都必须妥善保管,严格保密,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与传播。
4.2.3.5凡在讲师评定、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评聘。
4.3讲师待遇
4.3.1凡被公司选聘为讲师的人员,均可按照职级和培训满意度享受一定的课时报酬。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并经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结束后1个月内。
4.3.2课酬实行浮动课酬制,实际课酬的发放与课程满意度评分挂钩,计算公式为:单位课时酬金=标准津贴×课程满意度评分系数。
4.3.3标准课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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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课酬标准
讲师职级
初级
中级
高级
课时费标准
工作时间关于老师的歌曲
50
100
150
非工作时间
100
150
200
备 注
1、课时费标准:元/课时;
2、实际授课时间不足半小时的不计算薪酬,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课时计算。
4.3.4浮动课酬依据授课满意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课程满意度评分系数标准表
课程满意度评分
系  数
95分以上(含95分)
1.2
85~95分(含85分)
1
75~85分(含75分)
0.8
60~75分以上(含60分)
0.6
60分以下
0.5
4.3.5讲师编写培训教材、资料、案例,按项目发放相应津贴,标准为40元/千字。试卷命题及编写答案,津贴发放标准为50元/份。
4.3.6在一定额度内,讲师可申请购置相关书籍、资料、教具,所购置的书籍、资料、教具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为开发课程和编写教辅资料而产生的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4.3.7鼓励讲师参加相关专业的社会资格认证、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公司按照员工工作年限给予不低于报名考试费用50%的报销资助。
4.3.8公司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全体讲师研讨会,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或聘请资深人员、外部专家进行指导、培训,以提高讲师的授课水平。
4.3.9每年年底举行一次优秀讲师评选活动,由人力资源科授予“优秀讲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相应物质奖励。
4.4讲师考核
4.4.1公司成立讲师考核小组讲师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科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对讲师资格进行评定,并进行讲师授课情况的评估与跟踪,其结果将成为讲师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
4.4.2讲师工作绩效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每次授课后,组织学员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对讲义课件、授课风格、教学效果等进行现场评价。学员满意度评价结果将用于考核讲师授课课酬,年度的平均满意度将用于考核讲师的任职资格及职级认
定。年终考核:每年年末由讲师考核小组,组织对其本年度学员平均满意度、授课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开发情况、教材及教辅材料编写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填写《讲师年终考核表》,以计分制方式量化打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讲师续聘、降级、晋级和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4.4.3讲师考核办法相关标准由人力资源科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
4.4.4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按照职级层次不同达标分值分别为:初级讲师70分以上(含70分)、中级讲师75分以上(含75分)、高级讲师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达标分值以下分别为不合格。
4.4.5考核结果合格的讲师继续享有原有级别身份及待遇,并可申请晋升高一级别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被下降一级使用,初级讲师将被解聘,当年不允许重新参加讲师选聘。年度考核评分90分以上者,可推荐为本年度优秀讲师。
4.5讲师晋级、降级及解聘
4.5.1讲师晋级
4.5.1.1申请晋级的讲师,除符合申请相应等级讲师的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申报条件:
职级
条件
初级讲师
1、 凡通过人力资源科资格评审,被聘为讲师的人员,自动取得初级讲师资格。
2、任初级训师期间,年均授课不低于10课时。
3、任初级讲师期间,年均参与开发课程不低于1门。.
4、任初级讲师期间,平均授课满意度不低于80%。
5、能够系统讲授2门以上专业领域培训课程。
6、能够系统讲授至少1门专业领域培训课程,
中级讲师
1、入职两年或取得初级讲师资格1年以上。
2、任初级训师期间,年均授课不低于30课时。
退税一般多长时间到账3、任初级讲师期间,年均参与开发课程不低于2门。.
4、任初级讲师期间,平均授课满意度不低于85%。
5、能够系统讲授3门以上专业领域培训课程。
高级讲师
1、入职5年寇的拼音以上或取得中级讲师资格2年以上。
2、任中级讲师期间,年均授课不低于60课时.
3、任中级讲师期间,年均参与开发课程不低于3门。
4、任中级讲师期间,平均授课满意度不低于90%。
5、能够系统讲授5门以上专业领域培训课程。
4.5.2讲师晋级程序
4.5.2.1人力资源科每年组织一次讲师晋级申报工作,于当年年初公布本年度讲师晋级评审方案。
4.5.2.2讲师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晋级申请条件和基本要求填写《讲师晋级申报表》,向人力资源科提出书面晋级申请,并提供相关个人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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