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行人闯红灯5元 陈丹婷整容交警口袋备钱零
作者:胡建国
来源:《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年第04期
作者:胡建国
来源:《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年第04期
记者近日从温州市交警部门获悉,温州市开罚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各辖区交警大队统一处罚力度——5元。
5元属试水性处罚
3夏士莲香皂月初,温州市交警部门发布消息称,将对行人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八类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一时舆论哗然。尤其对“凑够一撮人,无关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争议不断。其实,2003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行人闯红灯界定为违法行为,对此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十年来,温州街头闯红灯的行人不胜枚举,但因此被的鲜有所闻,交警部门对此的解释是“此前以警告为主”。
上月,杭州、宁波等城市相继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温州的“动真格”,各辖区交警大队均按额度的下限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全文——5元处罚该违法行为。有人认为这是试水性处罚,意在窥探公众的接受情绪。对此,一名路面交警认为:肇事逃逸定义“罚多罚少不是目的,唤起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才最重要。”
重点处罚“带头大哥”
一人集体闯红灯,交警难以逐一,这是执法过程中可以预料的尴尬。
qq空间免费皮肤怎么弄抗疫剧在一起 一辖区交警大队负责人透露:“会重点处罚带头人,对后面的从众者以批评教育为主。”众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相同,“带头大哥”仅是比别人快了几步,面临的却是不同的处罚结果,这种酌情处罚的方式,是否将引来执法不公的质疑?
一名路面交警称,这种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从众心理,“谁也不愿做带头人,后面也就没人跟风了。”这种“打出头鸟”的执法逻辑,其实质是震慑性执法。
网络上议论较多的一个话题是:“走人行横道时,若途中绿灯跳为红灯,算不算违法?”交警明确表示这不算闯红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
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路面交警建议,此时行人应向过往车辆挥手示意,按照“车让人”原则先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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