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不同,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取得的,而资本公积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来源,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
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又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
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梦见好多蛇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经评估土地增值而增加的净资产
1)资产重估增值只有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才能调整被重估资产账面价值。如果不属于法定资产重估,也不属于产权变动所进行的重估,那么不能将资产重估增值入账,调增资产价值。
2)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有三种情况:产权转让和清产核资,股份制改造。a.产权转让导致的资产评估增值,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b.清产核资,股份制改造导致的资产评估增值,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3)如果你公司资产增值可以调增资产价值且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土地增值的帐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这部分税款可据实逐年调整或综合调整(期限不得超过10年),每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借记递延税款,贷记行销课程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同时借记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从而体现企业资产的实际增加情况。
4)在会计实务中,转增注册资本的可以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三项来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明细账中各项准备必须转入其他资本公积中,然后再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转增到资本中。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贷记实收资本(股本)
5)如果你公司资产增值可以调增资产价值但是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土地增值的帐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李玮驸马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个人的意见是,这两种情况只有在出售的时候,才能间接转增资本。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的条件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不论企业属于何种组织形式,是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后的一定期间内,都应按注册资本筹足实收资本。以后企业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然引起实收资本的增加,使其超过原注册资本。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
一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企业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办理的手续
按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可见,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须办理必要的手续首先,应对历年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具备增加实收资本的条件;其次,将增资方案交由股东大会讨论,经股东大会决议,同
意增加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第三,需要向社会增发股票,还须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第四,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所引起的实收资本增加超过原注册资本20%时,则应先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物流管理的就业前景
【时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1995-10-08
【颁布单位】
类似候补圣女
财政部
【实施日期】
1995-10-08
【文  号】
财工字〔1995108
【关 字】
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局、直属机构及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根据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清产核资的有关政策规定,从1994年起,对国有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清查、估价。现对土地估价的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土地估价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在弄清权属、界线和面积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土地估价技术标准进行,并按规定程序予以确认、批复。
  二、对于企业过去已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入帐的土地,估价后,应按确认、批复的价值调整帐面价值,并按调整后的帐面价值单独入帐,不计提折旧。调整后的土地帐面价值高于原帐面价值部分,经清产核资机构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作为国家投资,在资本公积金中单独反映。
  三、对于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企业应按确认、批复后的价值,经清产核资机构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同时增加国家资本公积金。企业占用的行政划拨土地在估价入帐后,应在固定资产中单独反映,不计提折旧。
  四、以出让方式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受让价格低于所在地土地基准价的土地,估价后,在备查簿上进行反映,其土地使用权帐面原值不作调整。
  五、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或入股举办国内联营、股份制企业,其土地未经评估确认或原合同确认作价明显偏低的,经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投资人同意,可对该土地进行估价。估价后由企业设备查簿单独反映,暂不调整帐务。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企业拟定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会决定,并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
鸟的成语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时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1997-12-25
【颁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1997-12-25
【文  号】
国税发〔199719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和单位来文、来电请示,要求对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执行的要尽快纠正。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国家独享资本公积是指企业资本公积中由于国家政策因素形成的部分,具体包括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基金转入、土地估价入账、按规定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国家拨补流动资本等因素形成的企业资本公积金。包括以下六项
    资本(股票)溢价:反映投资者本年实际交付资本(股本)高于按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规定的资本数额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资产:反映企业当年接受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产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法定资产重(评)估增值:反映企业当年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价值重(评)估,对资产价值进行重新估价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清产核资资产重估增加数在清产核资核增项目中反映。
  专用拨款及各项基金形成:反映当年国家及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的专用拨款和各项基金,以及企业经国家批准建立自收自用的建设基金而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国家拨补的流动资本:反映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5〕1号文件规定,对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上交所得税的15%返还给企业用于弥补企业流动资本而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产权界定增加:反映企业在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中通过界定而本年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知道,国家独享资本公积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经济名词,不是哪级政府都可以提出这样的帐务处理要求。
对于民营企业,情况又有所不同。除非国家或国家相关部门指定的企业,才可能获得上述所说的可以形成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的补助、补贴、税费减免以外。绝大部分民营企业获得的都是一些税费减免、项目补贴(普慧政策,不带有指定性的特定用途,记入补贴收入,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等,计缴完企业所得税以后,其补贴已经纳入企业当年未分配利润,不存在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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