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企业所得税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历史沿革:199312月年国务院发布“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2007316日全国人大105次会议通过“企业所得税法”。
200811 施行(二税合并)
(二)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提示1】包括内、外资企业和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三)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提示】划分标准二选一: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居民企业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和);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境内)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
  B.合伙企业
  C.联营企业
  D.出版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所得
  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非销售额、利润额)
  (一)所得的类型
  1、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营业外收益等所得以及企业解散或破产后的清算所得)。
  2、企业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男变女变身小说重点)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中所得来源确定的是( )。
  A.提供劳务,按照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B.销售货物,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购买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相关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标准税率
25%,适用于: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20%,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重点)
工业企业:人数(100)、资产(3000)、所得额(30)
其他企业:人数(80)、资产(1000)、所得额(30)
不超过以上数字
2l5%,适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310%,适用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居民企业: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调增项目(超标准、超范围)—调减项目(免税、弥补、加成)
所得额计算中涉及的内容
项目
内容列举
收入总额
3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其他收入等
不征税收入
3
 财政拨款;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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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扣除项目
基本项目:5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
特殊项目:8
  其中:公益捐赠、招待费、广告费、三项经费等有扣除标准的最重要。
不得扣除项目
8
支付股息、所得税款、赞助支出、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税收滞纳金等、、罚金、与收入无关的支出等
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提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法不一致的,以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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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1.成本
  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特别注意】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利息支出、三项经费等,税前扣除是有扣除限额和标准的
3.税金
  (161费(会计上营业税金及附加列支):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营业税金及附加
  【特别注意】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
  (24个费用性税金(会计上管理费用列支):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如果四税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4.损失
  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如:亏损弥补
 2.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具体为:
(一)收入总额概述
  1.收入种类: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3.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提示】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特殊收入确定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提示】一般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合同约定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提示】包括购买国债获得的利息,但它同时又属于免税项目。
3.租金收入: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合同约定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提供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合同约定应付费用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5.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税前扣除项目
  基本要求:相关性和合理性
  一般扣除项目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会计利润形成中的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并且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
特殊扣除项目(扣除额:发生额低于标准限额的据实扣除,超过限额标准的以计算标准限额为扣除额)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社会保险费
  (1郑州神曲)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五险一金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企业为本企业任职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
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工资总额5%),准予扣除。
  (3)企业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4)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3.关于动物的电影三项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09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27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7.5万元、职工福利费4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
  要求:计算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
『答案解析』(1)工会经费限额=270×2%5.4(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7.5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7.55.42.1(万元)
  (2)职工福利费限额=270×14%37.8(万元),发生的职工福利费41万元,应调增的
应纳税所得额=4137.83.2(万元)
  (3)职工教育经费限额=270×2.5%6.75(万元),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6.752.25(万元)
  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2.13.22.257.55(万元)岳阳楼记翻译和原文
 4.借款费用(利息支出)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
(3)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及金融机构间的拆借可以扣除。非金融机构之间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货款利息部分可以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居民企业2009年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2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答案解析』(1)利息税前扣除额=250×5.8%14.5(万元)
  (2)财务费用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14.55.5(万元)

  5.业务招待费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示1】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视同销售(营业)的收入额。
  销售(营业)收入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提示2】计算2次限额,其中的较小者为税前扣除额。
【例题单选题7-10】某企业2008年度销售收入净额为2000万元,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
  A.25万元    B.20万元
  C.15万元    D.10万元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的60%25×60%15(万元),当年销售收入的5‰2000×5‰10(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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