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0.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0.28
世界十大化妆品品牌【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信号不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沈晓明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赴浙江省衢州市调研农民建房审批情况的报告》(琼自然资〔2020〕394号)上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审批管理工作改革,更方便人民众建房报建,实现农房报建不出村。根据《海南省农民建房审批“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琼自然资函〔2021〕1441号)精神,我市决定在龙滚镇、山根镇开展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工作思路,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房报建“零跑动”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龙滚镇、山根镇开展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将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审批管理工作从线下审批转为线上审批,由村民自己跑转为由政府代跑腿的方式,着力抓好农村居民建房的宅基地申请、办理乡村规划许可、房屋放样、房屋验收和不动产权登记的全过程服务工作,确保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全程畅通,没有后遗症,不留最后一公里。
  二、组织领导
  (一)市级领导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市政府成立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振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月花??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谢少敏??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敏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丁玲简介
  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茹?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长在树上的蔬菜
  刘运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苏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符海虹?龙滚镇党委书记
  卢裕东?山根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唐敏智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规范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和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镇级组织机构。
  试点镇政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镇农业服务中心、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和规划建设管理所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规划建设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居民建房“零跑动”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行政村安排一个代办员,原则上由网格员担任。
  三、工作分工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开展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制定农村居民建房报
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的乡村规划报建;组织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的业务培训;指导试点镇做好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的村庄规划调整和农用地转用报批。
五一放假几天2023年法定几天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试点镇做好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做好农村居民建房的建筑工匠培训。
  (三)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做好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的宅基地管理审批;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村宅基地新增用地需求通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龙滚镇政府、山根镇政府:负责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的具体工作;将涉及农村居民建房“零跑动”审批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信息报省资源规划厅录入“海政通、海政易”平台;核发乡村规划许可和宅基地批准书及做好农房建房质量安全管理。
  (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导试点镇做好农村居民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试点镇做好违章建筑管控工作。
  (七)市财政局:统筹做好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经费保障工作。
  (八)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万宁供电局、万宁水业公司等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做好农房报建管理有关工作,农房报建涉及的河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等区域征求意见时,相关部门须及时提出意见;未取得报建许可的房屋,万宁供电局、万宁水业公司不得供电供水。
  四、流程和申请材料
  按照多部门联动、联审、联办的原则,按代办员录入→村级审查→镇农业服务中心、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规划建设管理所联审→镇政府审批的流程办理。
  (一)前期服务(预审核)。
  1.流程:农户向代办员(网格员)提出申请→代办员(网格员)将拟报建户信息上报镇政府宅基地“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安排测绘单位实地测量套图(套核土地利用现状图、“多规合一”)。宅基地规划、现状均符合的,网上录入信息,按审批流程进行网上审批;如规划符合,现状为农用地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报镇政府分批
次向市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申请材料:宅基地证明材料。
  (二)村级审查环节(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1.流程: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对建房户的宅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农房报建审批表(电子表单)》上填写审核意见和上传会议记录→村(居)委会作出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审核意见,重点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申请材料: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农房报建审批表(电子表单)、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拟建的房屋设计图纸、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意见书(纸质版扫描上传)、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情况公示(纸质版扫描上传)、宗地图(纸质版扫描上传)、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版扫描上传)。
  (三)镇政府审批环节(12个工作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