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范围、所需手续、医疗待遇等待期的规定有哪些?
人员 类别 | 灵活就业人员 | 失业人员 |
参保 范围 | 已参加养老保险 |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
参保所需手续 | 身份证原件 | 身份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等待期 | 缴费之日起3个月 | 缴费之日起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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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户和“五七”家属工在每年年初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经选择年度内不能更改。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怎样缴费,如何收取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再捆绑,可分别核定各自的缴费基数。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续保人员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补缴,医疗待遇也不再递减。
缴费高档 | 上年社平工资×100%×4.6% |
缴费低档 | 上年社平工资×60%×4.6%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须连续缴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医疗保险待遇。跨年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不予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从次年开始持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到葫芦岛银行、葫芦岛邮储银行或葫芦岛农商银行缴纳当年医保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按日征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退费的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年度内缴费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统筹外,可从转移次月开始予以退费;在
统筹范围内转移,个人重复缴费部分于次年3月份之前统一退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
四、终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过年吃什么菜最好菜谱1、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②基本医疗最低实际缴费年限25年。
以上2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失业人员终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②基本医疗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0年。
③愿得一人心 白首不相离作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或虽未满30年但基本医疗实际缴费年限满25年;女25年。
以上3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起始时间:国家启动养老保险(1992年7月1日)之前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国家启动养老保险之后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视同缴费截止时间:市本级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兴城市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建昌县截止到2002年9月30日带龙的成语,绥中县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退休时间在此之前的以实际退休时间为准。
五、终止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终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条件,且实际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年限满15
年后,可终止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且终生享受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但须在终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按当年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未达到超限额最低缴费年限期间的费用。
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怎样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参保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享受失业保险金结束后,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灵活就业,再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医保窗口接续医疗保险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免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办理领取失业金业务咨询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电话:3150342、3158090)
七、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应该怎样办理?
原在本地区已参加医疗保险后因户口转移或在跨统筹地区建立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员必须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打印《参保凭证》,经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并生成发出《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由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达到3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后,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符合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标准即可申请办理,鉴定通过后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医疗待遇。符合办理异地医疗条件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医疗。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个人可自愿缴费参加门诊统筹,缴费到帐后次月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达到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并已办理终止缴费之后,次月可免费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6万元,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九、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高档标准医疗保险费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与职工正常报销比例相同,缴纳低档标准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报销比例为职工正常报销比例的9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地住院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5%,外转院和
异地急诊医疗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5%。
城镇职工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缴费年限 医院级别 | 10年以下 含10年 | 11-20年 含20年 | 21-30年 含30年 | 30年以上 |
一二级医院、限病种限价医院、专科医院 | 83% | 86% | 89% | 92% |
三级医院 | 81% | 84% | 87% | 90% |
转外地医院、异地急诊 | 71% | 74% | 77% | 80% |
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缴费年限 医院级别 | 20年以下含20年 | 20年以上 |
一二级医院、限病种限价医院、 专科医院 | 89% | 92% |
三级医院 | 87% | 鸿门宴原文90% |
转外地医院、异地急诊 | 77% | 80% |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地址
行政区划 | ||
市本级 | 3151002 3151003 | 新区劳动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灵活就业科 |
兴城市 | 5889087 5889089 | 兴城市临河大街30号二楼大厅 |
绥中县 | 6999080 | 绥中县新兴街1段19号劳动大厦四楼大厅 |
建昌县 | 3608188 3608155 | 建昌县河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大厅 |
连山区 | 2286602 2286604 | 连山区滨河路2—3号一楼右侧灵活就业股 |
龙港区 | 3051019 3051031 | 茨齐路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C座二楼大厅 |
南票区 | 4911117 4911116 | 南票区龙山路温馨小区61号楼二楼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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