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期中考试后作文第一条为满足城镇居民的汽车贷款需求,规范个人汽车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及银行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汽车贷款是指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汽车贷款所购车辆按用途可以划分为自用车和商用车。自用车是指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购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
第四条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各支行应遵循“先存后贷、贷款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期限、利率和限额
第五条个人汽车贷款贷款期限按借款人性质由支行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
第六条个人汽车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不得下浮。并应根据贷款风险及同业竞争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
第七条
(一)借款人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支行出具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二)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以所购车辆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三)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 (四)采用车辆抵押+经销商【厂商】连带保证担保方式的,除须落实车辆低押外,还须由汽车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人、借款人与保证人应当签订保证合同,并明确以下事项:1、保证金。保证人须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约定存入保证
肥胖服装金。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最低不得低于担保贷款余额的5%。如保证人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保证金比例可适当降低。但应按该企业担报余额20%,低减其综合授信额度。
工程机械汽车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担保贷款余额10%,且不得低于100万元。
2、全额归还贷款本息。一旦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时全额归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3、垫资续保。如借款人贷款期间未能如期续保,同意垫付借款人续保费用。
第三章贷款程序
寒潮的危害第八条贷款支行与汽车经销商签订个人汽车贷款合作协议。贷款支行应在汽车生产厂家推荐基础上,根据汽车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后指定特约汽车经销商(以下称经销商),与经销商签订开展个人汽车贷款的银企合作协议。选择经销商的条件包括:
(一)有合法经营资格;
(二)在支行开立结算帐户;
(三)有一定的汽车市场销售网络;
(四)能提供支行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
第九条贷款申请。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个人。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支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
4、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支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支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6、借款人单户(含配偶)在我行的个人汽车贷款不超过2笔(已结清贷款除外);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支行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如实填写的,《银行个人汽车贷款申请表》;
2、与汽车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
送给女朋友得18件礼物3、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已婚者应当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
4、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其他营运收入证明、在我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额资产证明;含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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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力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已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购车贷款保证保险书面承诺;
6、已在贷款支行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存款凭证;
7、委托贷款支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支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支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
8、除城市出租车外,购买其他客运及货运汽车的借款人,须有符合条件的挂靠运输公司,并提供经运输公司全体股东或董事会签名盖章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同意借款人挂靠本企业,并明确该挂靠车辆的所有权为借款人所有。
(2)同意挂靠车辆办理抵押手续,抵押权利人为贷款人。
(3)在贷款存续期内,借款人及运输公司应确保贷款车辆的保险充足有效并按时续保,且指定贷款人为第一顺序受偿人。
9、具有所购车辆的购车合同、车辆保险合同【放款前提供】以及借款人经营运输资格证明材料。
(二)法人。借款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1、具有偿还贷款能力;
2、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支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3、在贷款支行开立结算帐户,并存入不低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
4、愿意接受贷款支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事业法人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经审计的企业的资信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年度信用等级报告、上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提供与个人借款中的1、2、5、6、7相同的材料。
第十条贷款调查
受理借款人申请后,贷款支行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借款申请人资信情况、材料的真实性、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等进行调查。调查人在《银行个人汽车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全部材料交支行贷款审查人。
(一)对个人的调查:
1、核实借款人递交的所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吻合。
2、借款人还款来源是否稳定、是否有持续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贷款数额是否准确。
3、系统查询贷款经办行调查人要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含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并打印查询记录。
4、核实抵押物、质物或保证人情况,评估抵押物、质物的价值、变现能力或保证人的偿还能力。
(二)贷款经办行调查人要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含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并打印查询记录。(三)贷款经办行调查人要审阅贷款资料。审阅要点包括个人汽车合作机构与借款人及申请贷款情况两个方面:
(1)个人汽车贷款合作机构的基本情况调查要点:
①已建立合作关系的,重点调查合作机构推荐的借款人在我行贷款质量情况;新建立合作关系的,重点调查其资质情况。
②合作机构及其高管人员信誉状况。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相对稳定,是否存在重大纠纷或案件,以及即将到期的贷款或其他债务等情况;银行业协会、政府机关、新闻媒体等是否公布了相关合作机构受到处
罚及大量投诉等信息;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问题。
③经营状况。汽车生产厂商或汽车经销商近期销售情况是否稳定,借款人所购车辆是否属于生产厂商减产或停产产品,销售价格是否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是否存在持续下降趋势,运输公司近期营运业务量是否充足,营运价格是否高于当地同行业水平。
④担保情况。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对外担保的章程的规定,同意担保的决决策程序及担保限额是否符合公司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担保情况;保证金是否按比例足额存入我行。
(2)借款人及申请贷款情况
①通过面谈了解借款人申请是否自愿,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规定。
②借款人的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还贷比是否符合规定;借款人所购车辆预计未来月均营运收入占借款人收入的比例是否超过50%.
③通过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判断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是否良好。
④核验借款人首付款的真实性。
⑤借款人以车辆进行抵押的。须对车辆进行双人现场核实,审验车辆合格证是否真实、有效。
⑥借款人提供的挂靠协议、运输公司承诺书、担保协议等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⑦贷款申请额度、期限、成数、利率与还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见客谈话
贷款经办行调查人要约见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当面核验借款申请人身份,并进行双人见客谈话,要点包括:
初三考不上高中(1)贷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
(2)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
调查人要做好谈话记录,由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调查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核对借款申请
人签名笔迹是否清晰、与贷款申请表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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