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法
(草案)
第一章:总纲
第三章:贪污罪
第三章:贿赂罪
第四章:浪费公帑罪
第五章:渎职罪
第六章:举报
第一章:总纲
一、为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腐败行为,建设公平、公正、廉洁社会,伸长社会正气,特制定本法。
好的三本院校二、凡年满18岁以上公民,不论国籍、党籍、民族、籍贯、性别、学历、年龄、地位、职务,在适用本法条例上一律平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法》为国家立法,不受任何党派、团体、企业内部章程、文件约束。
岳麓四、有触犯本法的行为或结果其中之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的,也适用本法。
五、本法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党、政、军、司法机关工工作人员、各种主要以国家拨款运作或国家特许收费的团体从业人员、国营企事业从业人员、包括国家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六、本法所指企业从业人员,是指外资、合资、私营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从事人员。
七、在本法颁布前,国家没有明文界定,但实际触犯本法的,不受本法追究。触犯国家明文界定的法律仅受组织内部处分,未受法律惩处的,适用本法。
八、自本法颁行日起,其他法律相关贪污、贿赂、渎职条例自行废止。
九、本法执行机关为各级人民检察院。
十、本法审判机关为各级人民法院。
第二章贪污罪
一、本法所指贪污罪,是指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利用工作职务职业上的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其它不正当的手段占有国家、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或各类团体财物的,为贪污罪。
二、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分司及由公款拨款运作的各类事业单位、团体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购物券、奖金、各种福利、实物等,未经相关人大批准的出超部分,视为占有国家财物,主要责任人以贪污罪论处。
三、国家工作人员未经相关人大批准而擅自使用或借用公车、公物,或经人大批准使用但超出批准使用范围时,视为非法占有国家财物,以贪污罪论处。
四、未经相关人大批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款请客、吃喝、送礼、竟选等,视为占有国家财物,以贪污罪论处。
条幅五、企业从业人员触犯本章第一条时,财物所有人不告诉,本法不予追究。
六、多次贪污未经法律处罚的,按累贪污金额处罚。贪污实物证券按贪污发生时实物市场中间价币什
计算。
七、二人以上集体贪污时,按各人实际占有金额分别量刑。
八、犯贪污罪按下列条例处罚:
1)、个人贪污金额1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金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或半年以下徒刑。
2)、个人贪污金额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处半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
3)、个人贪污金额5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4)、个人贪污金额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处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5)、个人贪污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6)、个人贪污金额50万元以上,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第三章贿赂罪
一、国家工作人员或家属、亲友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出国、情等不正当的好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视为受贿罪。
二、企业从事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或其它不正当的好处,出卖公司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视为受贿罪。犯此类受贿罪,相关公司或团体不告诉时,本法不予以追究。
三、明知是贿赂财物,而帮助亲属或他人收受贿赂,为协同受贿。协同受贿人处半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
四、以获取个人或团体、企业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或企业从员人员赠送财物或提供其它怀正当的好处,视为行贿罪。犯行贿罪视行贿金额,1000元以下免予追究,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10万元以上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五、贿赂实物、证券等,按贿赂发生时市场中间价币什计算。
六、被索取贿赂而被动行贿的,视情节从轻或免予处罚。
七、犯受贿罪,按下列条例处罚:
1)、受贿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金。
2)、受贿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处半年以上3年以下徒刑。
3)、受贿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4)、受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处7年以上15年以下徒刑。
5)、受贿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处15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交通银行信用卡取现手续费6)、受贿4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个财产。
7)、受贿60万元以上,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第四章浪费公帑罪描写夏天的四字词语
一、国家党政军司法机关、国营企业、事业、国有控股公司、各类主要以国家拨款运作的团体,重大公共设施、办公设施、环保工程机械设备等公款投资项目,在未经相关人大批准强行上马,追究主要责任人浪费公帑罪。
二、经人大批准,项目支出大幅超出预算总额时,追究相关责任人浪费公帑罪。
三、经人大批准,或无需人大批准的公款投资项目,设施、设备、工程未达到设计寿命、功能、质量要求时、追究指挥、监理、施工、采购等主要责任人浪费公帑罪。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款作其它不正当的开支,追究主要责任人浪费公帑罪。
五、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采购设施设备时,超出必需的功能,或上当受骗,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追究主要责任人浪费公帑罪。
六、犯浪费公帑罪,按下列条例处罚:
1)、浪费公帑金额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1000元以上罚金二年以下徒刑。
2)、浪费公帑金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处二年以上四年以下徒刑。
3)、浪费公帑金额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个四年以上七年以下造刑。
4)、浪费公帑金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5)、浪费公帑金额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徒刑。
八哥犬6)、浪费公帑金额500万元以上,处15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第五章渎职罪
一、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构成渎职罪。
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权力、影响,对不在自己职权范围的公务越权干涉、命令、施加影响、并产生后果的,构成渎职罪。
三、企业从业人员由于玩忽职守,以至对企业产生重大生产事故、伤亡或经济损失时,构成渎职罪。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擅自挪用扶贫、救灾、抚恤、救济、专项资金等财物用于其他用途,构成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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