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出口和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
自营出口和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退税问题讨论帖——转帖,不看后悔哦!经常遇到业务人员问一些希奇古怪的财务问题,而其中大部分属于很基础的,下面我做为业务人员简单说下我的理解,可能会对不知道的朋友有些帮助.(如果觉得有帮助,请顶起让更多人看到,谢谢!也欢迎在帖中共同探讨财务问题.)

作为业务人员,其实财务问题可以简化为三个因素:第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等等. 第二.成本,包括采购货物成本,其他运输方面成本等等
第三.要上缴给国家的税:主要是增殖税.有些产品也要涉及其他税种.
最简单的情况就是没有国家税收,做生意时卖出价150,采购成本100,(均不含税)那么利润为150-100=50.
绝大部分情况是需要上缴给国家税金的. 比如,卖出商品175.5,采购成本117(均含17%),那么企业的利润是多少呢?这时就不是(175.5-117)元了.把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都分解下:
销售收入175.5,包括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金,
不含税销售收入=175.5/1.17=150, 销项税金=150x0.17=25.5
采购成本117,包括不含税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金
不含税采购成本=117/1.17=100, 进项税金=100x0.17=17.
应上缴给国家的增殖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25.5-17=8.5
可以看出,这时计算公式是:
公式一: 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采购成本=企业利润+上缴税金  (175.5-117=50+8.5)
公式二: 企业利润=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采购成本      (150-100=50)
举几个外贸常见情况下的财务核算例子:

第一种情况: 如果是贸易公司,不涉及生产.这里又包含AB两种情况。       
A.贸易公司从工厂采购,每件价格是117元人民币不含税,如果你们公司规定每件必须赚50元人民币,那么外销价就是(117+50)元人民币,除以汇率7.6,22美元. (当然,这中不开票的属于违规操作,不过既然它也广泛存在,暂且也把它拿出来说说.)
B.从工厂采购,工厂开出17点增殖税发票,含税价为117.如果这种商品国家规定退税率9%,则出口每件可以享受退税收入为117/1.17*0.09=9元人民币,此时只需要每件(117+50-9)元人民币就能赚50,20.8美元.
再说说第二种情况,工厂直接出口.(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些)
假设出口产品退税率为9%,原材料采购价还是含17点增殖税117元人民币.
问题:如何定价可以满足每件商品赚50元人民币利润?假设出口FOB价格为Y

出口FOB价是含税的,先征17%,后退9%,所以可以看成包含了(17%-9%)=8%的税.
1.含税出口销售收入:Y
2.理论出口退税收入:Yx9%
3.含税采购成本: 117
4.应交税金: 销项-进项=Yx0.08-17
由公式一,可得:
Y-117=50+0.08Y-17
Y=150/0.92=163 换算成美圆163/7.6=21.5 USD
通过楼上的例子也可看出,相同采购条件和目标利润下,内销价175.5,外销价163,外销价比内销价低的原因是有退税补贴.也可由公式二来计算,出口价可以粗略看成含8%的税,那么不含税出口价为Y/1.08(Yx0.92),
Y/1.08-100=50  (0.92Y-100=50)
Y=150x1.08=162  (Y=150/0.92=163)
这两种算法税基有点微小差异,都能用来估算基本报价,个人感觉公式一的算法更精确.


以这个价格为基础,工厂出口退税实际中的操作是:
理论出口退税=163x0.09=14.7
当期应交税金=163x0.08-17=13.04-17=-3.96
当期应交税金的绝对值小于理论退税额,3.96<14.7
这种情况下,实际退到企业帐户上的金额是3.96,而理论退税数字比实际退税数字多出的部分转出,相当于下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4.7-3.96)=10.74可转出,留做下期来抵减销项税额.

所以可以看出,虽然计算时退税收入笼统的是9%,
实际中退给出口工厂的是17-0.08Y,是理论退税数字的一部分,
理论退税数字剩下的部分可转出,用于抵减下期应缴的销项税额.


在上例中,如果企业还有其他笔业务产生的进项税金20,那么3.96+20>13.4.
ants 发表于 2007-10-14 19:39
这时候,理论退税收入13.4元可以全部退到企业的帐上.
那这样我们看看这个的不开票的临界点问题:
  正常开增值税价格: (117+50-9)/7.6=20.8
  那么无增值税票的价格: 20.8*7.6-50=108.08
  也就是说, 如果咱们不要开增值税票的价格是开票的价格的: 8.08%, 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开票和不开票的退税就都
  一样了; 然后再抽象一下:
  假如未含税价为: H
  增值税为: 17%
  退税率为: G
  汇率为:7.5
  固定的利润为:Y
  临界点为: S

  那么以上的计算就如下:
  含税价格: =H*(1+17%)
  退税收入为=H*(1+17%)/1.17*G
  要想固定赚Y, 那么此时就要 H*(1+17%)+Y-H*(1+17%)/1.17*G
  转化为美金则: <H*(1+17%)+Y-H*(1+17%)/1.17*G>/7.6
 
  H*(1+S)+Y=H*(1+17%)+Y-H*(1+17%)/1.17*G
  那么这个临界点S就可以为:
  S=0.17-G
  这样,可以计算一下工厂给你的报价有没有达到这个临界点S, 如果达到了, 那么开票和不开票都是一样的ants 汤姆索亚历险记好词好句发表于 2007-10-14 19:40
补充:一个三边报价问题
工厂A有进出口权,给外国客人出口报价为163RMB,换算成美圆163/7.6=21.5USD
可是A不想自己出口,它通过外贸公司B代理出口,这时它给B开票金额是多少?

理论计算:
1.A公司自己出口,如果退税是9%,可以看成出口价含税17%-9%=8%.
那么看成不含税价: 163/1.08=150.9 (个人觉得用163x0.92=150更加精确)
2.如果A通过B代理出口,A公司开给B公司增殖税票上金额应该是(163/1.08)x1.17=176.6.(为什么会比A的内销价175.5高点呢?是因为计算时税基有点差异.我个人还是感觉开票金额用163x0.92x1.17=175.5更精确,不过我碰到过的都是采用163/1.08x1.17这种算法)
此时,退税金额为(163/1.08)x0.09=13.6.

3.a.再说说B公司从A工厂购买货物,然后加上目标利润,卖给自己的外国客人.
正规操作下,A工厂卖给外贸公司B视同内销,175.5,B目标利润20,那么B应该报多少给外国客人呢?
先计算退税(175.5/1.17)x0.09=13.5
所以B报价175.5+20-13.5=182, 换算成美圆182/7.6=23.95


b.而很多工厂只需要在不含税价基础上加6%--10%就可以开出增殖税票了,
如果是在不含税基础上加8%开出增殖税票,
A公司开给B公司增殖税票上金额是150x1.08=162
退税金额(162/1.17)x0.09=12.5,
如果B公司目标利润为20,则报给外国客人为162+20-12.5=169.5,.换算成美圆169.5/7.6=22.3
如果做不含税价,目标利润20,则报给外国客人价为150+20=170ants 发表于 2007-10-14 19:40
FOB价能多退税?
有些板油认为,把报关单上面的CFR或者CIF价格术语,报成FOB价格能够多退税,本人是在不敢苟同。下面是我的一些看法,欢迎指正。

退税的额度是和报关单上面的金额有关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生产型的企业和外贸公司代理两种出口方式下,其退税的方式和方法并不尽相同,因此,简单的说,报FOB能够
多退税,实在是很荒谬。下面具体谈谈这两种方式对退税的影响: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生产企业的退税额是按照:报关金额FOB(美金)采购管理制度*汇率*退税率(比如13%
进行计算的,
看到这个公式你是不是认为,FOB价格高,退税就多?表面上是怎样的,但是不要忘了,做销售收入的产品是要缴税的。
举例来说,Fob$900, Freight$100, 那么CFR就是$1000, 设定退税率为13% 当前汇率是7.5
一:报成CFR,企业收入为
900*7.5=6750
上交的税收为:900**7.5*17%=1147.5
退税:900**7.5*13%=877.5
企业实际收入为:6750-1147.5+877.5=6480

二:报成FOB,企业的收入为
900*7.5=6750 (这里的100美金的运费,当然是要当成运费扣掉的)
上交的税收为:1000*7.5*17%=1275
退税:1000*7.5*13%=975
企业的实际收入为:6750-1275+975=6450

比较一下,你会发现,把CFR报成FOB,企业的实际收入少了30
表面上看,你的退税是多了但是你交的税也多了,他们之间有一个4%的差额(17%-13%)。所以说,在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的方式下,
Cfr报成FOB,并不能够多得退税。

2)外贸公司代理出口
外贸公司出口下的退税, 是根据报关金额以及工厂提供的增值税的发票来计算退税的。
公式为:报关金额*实际汇率/1.17*0.13  (报关金额*实际汇率即为工厂开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
比方说, FOB$900, FREIGHT100, CFR$1000,退税13%,汇率7.5, 工厂和外贸公司实际
汇率为8.3(这个怎么算得?自己查查资料,当然具体的多少要和外贸公司谈的)

一:报成Cfr,工厂收入
900*8.3=7470 (开票金额)
上交税收为7470/1.17*0.17=1085.38
工厂实际收入为:7470-1085.38=6384.62
注:8.3这个协议汇率实际上包含了退税。

二:报成FOB
若报关单报成FOB$1000,这时,外贸公司不可能按8.3算给你,可以将实际汇率调整为7470/1000=7.47,工厂的开票金额依然是7470

可见,无论那种方式出口,将CFR报成FOB价格都不可能多得退税。古人在芒种节气做什么 ants 发表于 2007-10-14 19:43
分析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为什么要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
分析: 为什么很多工厂自己有进出口权,还是让贸易公司代理出口?比如工厂A和外贸公司B属于一个老板, 看看这种情况下是如何能拿到更多退税的。

还是按以前提到的例子,工厂A按照175.5元卖给外贸公司B, B出口,按照A和客人谈好的价格B不加利润报给外国客人163RMB, 此时把AB看成整体,税务情况是:
A的销项税25.5元,进项税17元,那么A交给国家增殖税为25.5-17=8.5
国家给B的退税为(175.5/1.17)x0.09=13.5
AB看成整体,可以看成当期得到的税收补贴是13.5-8.5=5

如果由A直接出口,
理论退税是163x0.09=14.7, 进项为17
可用于退税的进项为17-163x0.08=17-13.04=3.96(出口价163元可以看成是含税17%-9%=8%,那么要交的税为163x0.08-17=-3.96,相当于进项多出3.96,这个多出的进项才能退税。)
A当期能得到的税收补贴是3.96.
剩余的(14.7-3.96)=10.74转出,用于下期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所以说,从长期来看,还是工厂自营出口时得到的退税优惠更大。(14.7>13.5)只是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时,工厂当期能拿到的退税更多.(这可能适合资金比较短缺的工厂)
进一步讨论工厂自营出口和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退税问题
.工厂A卖给外贸公司B,再由B出口并取得退税:
假设A卖给B为含税价1.17H,利润为Y,退税率a.
那么不含税收入为H, 销项税0.17H,不含税采购成本为(H-Y), 含税采购成本1.17x(H-Y),一段感动到哭的表白进项税为0.17x(H-Y).
B出口退税收入为aH,
A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0.17H-0.17x(H-Y)=0.17Y
那么,将AB看成整体,整体税收优惠是(aH-0.17Y)

二.A不通过B,自营出口:假设报关出口FOB价格为龙岭迷窟互动剧Z,
由公式一:
Z-1.17x(H-Y)=Y+(0.17-a)Z-0.17x(H-Y),可得Z=H/(0.83+a)
理论退税为aZ,Ha/(0.83+a),由于a<=17%,所以这种情况理论退税>=第一种情况退税.

可用于退税的进项税为0.17(H-Y)-Z(0.17-a)-------------A
这时要比较可A式与理论退税aZ的大小,实际退税按照小的来退.
A-aZ=0.17(H-Y)-Z(0.17-a)-aZ=0.17x(H-Y-Z)军训生活作文
很明显H-Y-Z<0,那么退税是按照A式计算了.
即实际退税是0.17(H-Y)-Z(0.17-a)
理论退税剩余部分为aZ-[0.17(H-Y)-Z(0.17-a)],0.17(Z-H+Y),用于下期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再来比较一,二两种情况下实际退税补贴的大小.
(aH-0.17Y)-[0.17(H-Y)-(0.17-a)Z]=(a-0.17)(H-Z)
很明显,H-Z<0, a-0.17<=0所以上式大于零.
那么,aH-0.17Y>0.17(H-Y)-Z(0.17-a).
意思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如何定价,只要退税率小于17%,那么只考虑单笔业务,不考虑其他业务进项的情况下,
在当期,工厂通过外贸代理公司出口,始终比工厂自营出口能拿到更多退税优惠.

如果考虑长期的退税,还是工厂自营出口比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能得到更多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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