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计划生育的休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晚婚 (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依法登记初婚焦作旅游景点大全景点排名)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产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
2海贼无双攻略、晚育(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
3、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
4、难产的,增加产假无期徒刑减刑15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五一节短信三、计划生育手术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2、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建军节是几月几日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5、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6、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休假40梦见假钱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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