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与期间
考点提示
第一节诉讼时效概述
一、时效概述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在法定的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时效制度具有如下特征:坡道定点停车技巧
1.时效是法律事实。
2.时效是状态。
3.时效具有强制性。
时效分为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法律上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适用。
军运会时间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诉讼时效的效力采取抗辩权发生主义。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法律上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根据颁布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四、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产生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权。这种抗辩权是当事人一方享有的权利,是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主判断,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属于自动放弃有关的权利。
五、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例如《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
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两个月”即是除斥期间,该期间届满,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其受遗赠权利即消灭。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一样,也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而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两种制度又存在很大的差别: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某项实体权利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消灭胜诉权,不消灭实体权利。
2.适用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届满,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需当事人提出主张。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可以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不能再要求返还。例如,按破产法规定,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债权,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这里的“三个月”是除斥期间,过期不申报的,其实体权利消灭。破产人不能对该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人民法院有权追回。
3.期间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就固定为多长时间,不能变动;而诉讼时效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中断甚至延长。
4.适用范围不同。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5.起算时间不同。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的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一般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第二节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法律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称之为消灭时效。
依据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诉讼时效仅对请求权适用。请求权以外的权利,如所有权、人格权等支配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基于所有权和人格权而发生的请求权,则应适用诉讼时效。另外,并非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
依民法理论,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
1.债权请求权。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等)、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等。下列债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北京 户口2.物权请求权。并非所有的物权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
节约用水的作文(1)物权请求权中的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
(2)侵权行为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消除影响请求权等;
(3)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如扶养费请求权、离婚请求权、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等;
(4)基于共有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中的分割合伙财产请求权、分割家庭财产请求权等;
(5)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损害赔偿。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规定的统一时效期间的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适用
忘记开机密码财务会计教育于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二)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指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就某特别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短于或长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时效。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
1.短期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短于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需要注意的是,1993年颁布的《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2.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长于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如《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
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