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专项计划、科研资助项目汇总(详版)
目录
一、博士后专项计划
1、博士后创新人才专项计划
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4、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5、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6、香江学者计划网上订机票如何取票
7、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8、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9、LAMOST特聘青年研究员
10、PIFI项目博士后每年高考时间是几月几
二、科研资助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5、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
6、上海市“扬帆”计划
博士后专项计划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简称“博新计划”)
资助方:全国博管办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2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经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
获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上一年且于上一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
6.“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2。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为2月
二、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简称“超博计划”)
资助方:上海市人社局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由市级财政和设站单位共同投入。经评审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资助。对当年度入选“博新”计划,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经单位推荐,直接列入“超博”计划资助,由上海市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申报当年度1月1日及以后进入或当年度拟进入设站单位,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籍(含港澳台)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二)人事关系在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
(三)申报当年不满36周岁(计算到申报当年12月31日);
(四)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拟进站人员申报“超博”计划的,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在资助计划下达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进站手续且人事关系转入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三)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申报时间:参考2018年为10月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资助方:全国博管办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资助优秀的外籍()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四)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五)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六)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七)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八)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九)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申报时间:
2019年起,申请人全年可随时申报,设站单位随时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以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即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15日收到的申报材料参加2019年第一次评审,以此类推)。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其进站时间须不早于提交申报材料时相邻批次时间节点的6个月以内。
四、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资助方:全国博管办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第一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
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另附说明。
(四)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六)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重点项目。
(七)能够全职在工作至少20个月。
(八)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申报时间:1-3月考研考试时间
五、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方:全国博管办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二)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三)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四)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五)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六)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之内。
申报时间:
申请人可全年随时申报,博士后设站单位随时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分别以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为时间节点分批次审核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六、香江学者计划
资助方:全国博管办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由全国博管办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申报时间:1-3月
七、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资助方:全国博管办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身份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英语专业考研科目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六)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会计个人简历范文(七)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申报时间:1-3月
八、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资助方:全国博管办
归口部门:人教处
项目简介:由全国博管办和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冰箱冷冻室不制冷(二)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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