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老兵待遇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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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1956年入伍从河南南阳直接到朝鲜的老战士,撤防后回国题干。在乡政府退休,我想问一下他现在有没有这方面的待遇或补助。退休后工资较低1000多元,身体不好不够吃药,不敢住院,眼睛出现白内障不去做,因为花钱太多。00
excel无法复制粘贴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可能不一样,具体要到当地民政部去咨询一下:00
对老退伍军人的补助政策将于8月1日起实施00
本区年满60周岁,无经济收入(无退休养老保险金)的农村户籍退伍军人从今年8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生活补助经了。这是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的信息。已享受征地养老、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精简下放、单位列编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在乡伤残退伍军人、带病回乡享受定补等待遇的退伍军人不享受此补助办法。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将得到补助金100元,发放手续与其它优抚定期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相同。信息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00
2006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世界图书和版权日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对相关抚恤和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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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一级:因战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二级:因战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三级:因战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级:因战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级:因战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六级:因战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七级:因战4350元,因公3880元。八级:因战2880元,因公2480元。九级:因战2180元,因公1870元。十级:因战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4980元(城镇),3120元(农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4620元(城镇),2940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4260元(城镇),2760元(农村)。
(三)生活补助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1400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0200元,红军失散人员3360元。
好像自那以后,没改过了。。。你去民政巨问问吧,我想应该是有的一、关于在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的志愿军战士已复员到地方企业工作以及到农村务农的复员军人的待遇规定:从1983年10月开始执行,战士至副排级全部提升为国家机关干部;行政22级待遇,并且加上工龄工资,从入伍之时开始算起,今后凡是国家干部升级时就首先考虑以上这批老战士的升级问题。
二、复员农村务农的正排级全部定为行政级21级干部待遇,副营级定为国家行政干部18
级待遇,当这些干部的条件和以上回家种田的战士相同,这些同志在农村没有居住条件的,政府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三、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的志愿军战士回地方在国企事业工作的人员,政府应按照国家干部标准解决好住房问题,他们的子女就业的问题应优先考虑安排,这批老战士年老时应按离休办理,他们的劳保福利同国家行政干部一样享受。00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对相关抚恤和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一级:因战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二级:因战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三级:因战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级:因战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级:因战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六级:因战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七级:因战4350元,因公3880元。八级:因战2880元,因公2480元。九级:因战2180元,因公1870元。十级:因战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4980元(城镇),3120元(农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4620元(城镇),2940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4260元(城镇),2760元(农村)。
(三)生活补助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1400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0200元,红军失散人员3360元。00
部队调整提高军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标准关于母亲节的祝福语
人造水晶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军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标准。一是提高标准水平。将在职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水平,由占个人月工资收入比例的4.4%提高到12%,增加了1.7倍。调整后的月均归集标准,大军区正职至排职为2009元至466元;一级警士长至下士为884元至268元。二是调整归集方式。由定额标准,调整为按工资收入比例逐月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住房公积金随工资收入同步增长机制。三是明确计算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项目,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级别)工资、军龄工资,以及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励工资。
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800
我国转业复员军人有新居者必须腾退军队住房
2009年12月18日 0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刘锋王彬选稿:黄骏
东方网12月18日消息:据国防部网站消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妥善解决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违规占用军队住房问题予以明确。
《通知》指出,军队公寓房主要用于保障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高级士官及其家属居住,离职时应当迁出。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已经购买或者租住了其他住房,或者已领取住房补贴的,住用的军队公寓房必须腾退。
零首付购车《通知》指出,个人擅自出租、出借或者长期闲置的军产住房,由军队住房管理单位无条件收回。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在地方确无其他住房,也没有领取住房补贴的,住用的军产住房可继续租住或借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租借住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单位已划分售房区的,为便于营区管理,应视房源情况将其调整到售房区借住或购买住房。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已经购买了地方房改房,面积未达标的,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货币补差。任何单位不得将军队公寓房面积计入个人房改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已经计入的应当予以纠正。
《通知》强调,违反规定在军地购买两处以上房改房,本人选择腾退地方住房的,军队单位应及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协助办理退房手续。个人退出住房后,应将退房有关证明材料交军队单位,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要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军地交叉住房情况,分别由军队住房管理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提供。住房情况调查,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信函,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房管部门要及时提供真实情况,房管部门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查询费、资料费。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房管部门要从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出发,认真搞好军地房改有关政策衔接,积极支持配合军队住房清理工作。各驻地部队由省军区系统牵头,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军地协调机制,军地交叉住房情况比较复杂的可实行联署办公,共同研究处理清理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依法清退军地两处以上多占多购住房。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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