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纳税筹划案例精粹》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1、债权人"讨债"为什么要缴税
一、 案情简介:
A企业长期欠B企业货款,无力偿还。B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扣了A企业一辆小汽车后,下裁定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B企业。B企业多方努力,把小汽车卖了,最终收回货款。
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B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后,认定B企业出售小汽车没有按规定交纳增值税,造成偷税,要求B企业补交税款,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B企业的经理及财务人员都想不通,认为小汽车是A企业的,是替A企业卖了收回属于自己的货款,为什么还要交纳增值税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
二、 纳税辅导:
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对!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电视剧 推荐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多与
税务机关联系,可以不缴的税就要避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2、设备价款和运费分开划算
某机械厂生产重型机械设备,实行订单生产,并由厂家直销。厂家对设备实行“三包”,即供货方负责运输、调试、修理。由于该设备超重超大,全靠汽车运输,运输费用比较大。厂家设有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能开具运输发票。机械厂与买家签订送货制合同,购货方不承担运费(设备价款含运输费用)。
国庆阅兵几年一次 尽管厂方对设备价款进行了“肢解”,大部分作销售收入,另一小部分根据汽车运输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记入住来账不缴增值税,但是税务部门还是对这部分运费要求补税。
厂方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还要缴税
注册税务师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解释:合同价是货物的价款,发生的运输费应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因为该厂把运费包含在设备价款中,没有独立出来,并不符合代垫运费的条件。
面对税务师的讲解,厂家认为,由于设备价款含运费,在税收上要计提总价款17%的销项税,而独立的运费只能提7%的进项税,税差有10%左右(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导致税负过重。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这种税负状况呢回答是:筹划的关键是合同,因为合同价就是货物的销售价。原因分析清楚后,税务师建议厂方改变合同内容,即将合同分为两部分,厂家与购货方签订购销合同,运输公司与购货方签订运输合同。这样,企业的货款、代垫运费就合理合法了,还省去了10%左右
的增值税。
植物靠什么传播种子3、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驱蚊方法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避税筹划策略:
(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图层蒙版怎么用 (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
(五)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六)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七)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八)以物换物;
(九)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十)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十一)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因此进项税额避税策略包括:
(一)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二)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地大;
(四)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五)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0%的扣除税率,获得10%的抵扣;
(六)为了顺利获得抵扣,避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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