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部工作职责
人身险部工作职责

(一)拟订和落实辖内人身保险市场自律的相关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检查办法等配套措施;组织开展人身保险市场自律检查,对发现的违约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有关处罚措施。外交第一npc在哪
初二下册数学练习题(二)dears承办人身保险有关案件的咨询、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开展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对于符合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做好转办移交工作。
(三)负责保险医务管理协调专业工作委员会、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短期人身险专业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身险、健康险、养老险、意外险领域的维权、协调、交流,起草议案并落实相关决议。尊老敬老的手抄报
个性网名超拽(四)开展寿险市场调研和沟通工作,了解人身保险公司相关诉求,拟订和落实具体办法和相关工作措施。
(五)协助做好对人身保险重点领域的推动工作,做好与辖内人身保险公司的事前沟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并形成材料供保险公司参考。
(六)对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的与人身保险相关的自律和服务工作进行督促
、评价和指导;拟订和撰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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